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机构设置情况
第三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四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二)支出预算说明
第五部分: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第六部分: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第七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第八部分: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第九部分: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第十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防城港市重大项目建设协调服务中心(防城港市开发区建设综合考核评价中心)是于2020年12月份设立的以项目建设协调服务和开发区综合考核评价为一体的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市重大项目建设协调服务中心(市开发区建设综合考核评价中心)将原经开区、高新区和江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的项目建设协调服务职责,市直各职能部门的重点项目推进职责和开发区考核评价职责等进行了统一整合。主要负责协调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和对开发区进行综合考核评价两方面工作。
(一)重大项目建设协调服务方面:
1.负责制定全市重大项目建设推进计划,明确任务内容、完成时间、责任分工。
2.负责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全市重大项目的推进情况和存在问题,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3.负责定期召开全市重大项目督办会,协调解决全市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
4.负责对全市重大项目建设全过程实行跟踪管理,并对年度计划实施的责任落实、投资完成、用地审批、征地拆迁、工程进展、工程质量、招标投标、前期工作等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负责对全市重大项目的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协调事项落实情况考核。
6.负责定期向各级各部门通过全市重大项目建设的进展情况。
(二)开发区建设综合考核评价方面:
1.负责对市本级各类开发区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并对运行评估结果进行分析,组织协调解决开发区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2.负责制定市本级各类开发区绩效考评考核办法及相关制度,建立市本级各类开发区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和指标体系,组织协调解决开发区绩效考评考核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负责市本级各类开发区目标责任绩效考评考核日常工作,加强对开发区绩效考核评价工作落实情况的指导、评估及监督检查工作。
4.负责市本级各类开发区目标责任绩效考评考核评价结果的运用,及时研究解决开发区建设发展工作中全局性、方向性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
5.负责指导市本级各类开发区管理机构内部工作目标绩效管理制度的制定,科学评价开发区管理机构内部部门和干部职工的工作实绩。
第二部分:机构设置情况
防城港市重大项目建设协调服务中心内设七个科室:办公室、自然资源保障协调科、管网迁移保障协调科、政务服务保障协调科、项目工程保障协调科、开发区经济运行评价科、开发区目标绩效考评科。
第三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2年收入预算227.88万元,新成立单位无去年预算数对比。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227.88万元,新成立单位无去年预算数对比。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数为227.88万元,基本支出185.1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1.25%,新成立单位无去年预算数对比;项目支出预算42.7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8.75%。新成立单位无去年预算数对比;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70.3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4.75%,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4.8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5%。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三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务支出42.7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8.75%,新成立单位无去年预算数对比。
(2)科学技术支出185.1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1.25%,新成立单位无去年预算数对比。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185.1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1.25%,新成立单位无去年预算数对比。其中:
基本支出的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70.3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新成立单位无去年预算数对比;
基本支出的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4.8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新成立单位无去年预算对比;
(2)项目支出42.7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8.75%,新成立单位无去年预算数对比。
第五部分: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共0.25万元,新成立单位无去年预算数对比。其中:公务接待费0.25万元,新成立单位无去年预算数对比;培训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第六部分: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本中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第七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本中心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第八部分: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我中心政府采购预算17.42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7.4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采购复印机、复印纸等办公设备和办公消耗品。
第九部分: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2年我中心预算绩效目标考评所有项目涉及,重点项目有3个,分别是:重大项目建设推进、监督、后勤保障专项,经费为23.62万元;调研学习专项,经费为4万元;重大项目建设宣传专项,经费为2.5万元。
第十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防城港市重大项目建设协调服务中心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