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防城港市医疗保障局 发表时间:2022-04-09 21:38
一、上思县朝阳医院骗保案
防城港市医疗保障局根据举报线索调查发现,2019年1月22日至7月31日,上思朝阳医院存在虚报台湾产头孢曲松钠、沙丁胺醇、丹参川芎嗪注射液使用量,多申报价款合计932825.13元。该医院2019年1至5月已取得头孢曲松钠、沙丁胺醇多申报款共计483462.85元。剩余449362.28元多申报款因医保部门发现尚未打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防城港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暂停该医院2019年6月1日起的医保结算,解除与该医院的医保定点服务协议;2、将案件调查情况移送公安机关,同时上报市委市政府,抄送市检察院、市卫健委、市纪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组。上思县公安机关于2019年8月8日立案侦查,2021年8月,法院作出二审判决,被告人凌国任、吴炳良、韦素鸽、周汉光、黎海迪、刘万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共同骗取国家医疗保险金483462.85元,情节特别严重,六人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十年并处罚金。上思县纪委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处理,政务警告处分5人,谈话提醒2人。
二、陆维勇冒用陆维会医保凭证骗保案
上思县医保局根据匿名举报线索调查发现,陆某勇和陆某会两人均参加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陆某勇冒名陆某会贫困人口身份住院多报了19284.22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将陆某勇冒名陆某会住院骗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违法线索移交上思县公安局,上思县公安局于2021年6月24日予以立案,目前尚在调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