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各县(市、区)医保局、卫生健康局 ,各定点医疗机构:
现将《自治区医保局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自治区中医药局关于调整我区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桂医保发〔2023〕2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防城港市医疗保障局 防城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8月7日
附件:自治区医保局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中医药局关于调整我区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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