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处级领导干部工作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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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海(党委书记、局长)

领导全面工作。
吴乃华(党委委员、副局长)

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工贸八大行业(冶金、有色、机械、轻工、商贸、烟草、建材、其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安全生产培训考试等工作。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事故调查和信访工作。
分管工贸行业安全监管科、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科、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应急安全服务中心。
谭永龙(党委委员、副局长)

负责财务、重大项目建设、政务信息、政务公开、规划计划、保密、档案、信访、社会稳定、综合治理、节能减排、工会等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协调、综合监管、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统计等工作,负责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事故调查和信访工作,负责市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分管局办公室、政策法规和宣传科、综合协调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联系市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委员会。
雷智鸿(党委委员、副局长)

负责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负责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应急演练、防震减灾工作,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救灾和物资保障、应急救援工作,负责重特大灾害指挥应急调度和现场协调保障,负责市应急救援队伍、市政府消防员协调管理、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负责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以及自治区和市救灾款物的管理、市救灾物资的采购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等工作,负责乡村振兴挂钩点等工作。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事故调查和信访工作,负责市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有关防灾减灾、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等工作。
分管救灾和物资保障科、预案管理和防震减灾科、市应急救援中心。
易聪聪(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负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学习、意识形态、干部人事、绩效考核、民族宗教等工作,负责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干部培训、思想政治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共青团、妇联等工作,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社会动员,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信访工作,联系应急值守、防汛抗旱、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等工作。
分管人事教育科,联系市应急救援中心。
陈海波(市应急救援中心主任)

负责市应救援中心全面工作。负责应急值守、政务值班、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地震监测、防震减灾、应急物资管理、市应急救援大队、市政府消防员协调管理、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等工作,组织制定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等级应对制度,发布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预警和灾情信息,承担较大事故灾害指挥部的应急调度和现场协调保障工作,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协助雷智鸿同志分管市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有关防灾减灾、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等工作。
黄桢赟(二级调研员)

协助雷智鸿同志联系防震减灾工作,协助易聪聪同志联系组织人事工作。
李存朗(三级调研员)

协助雷智鸿同志联系市应急救援中心,市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有关防灾减灾、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等工作。
谭国强(四级调研员)

协助谭永龙同志联系市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委员会、本机关节能减排、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等工作。
谢晶晶(四级调研员)

协助吴乃华同志联系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工作;协助谭永龙同志联系工会工作;协助易聪聪同志联系共青团、妇联等工作。
实行“AB岗”互补工作机制,其中,李海同志与吴乃华同志互为AB岗;谭永龙同志与雷智鸿同志互为AB岗;易聪聪同志与陈海波同志互为AB岗。A岗领导外出学习或休假等原因不在岗期间,由B岗领导代行其岗位职责。互为AB岗的领导原则上不同时出差或休假,确因工作需要同时外出的,由局主要领导指定其他领导代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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