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市政府办 | 成文日期:2023年12月28日 |
| 标 题: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防城港市人民政府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防政办发〔2023〕12号 |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08日 |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防城港市人民政府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市人民政府各直属企事业单位,驻港各单位:
为规范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防城港市人民政府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各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决策事项未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市人民政府审议。各承办单位要根据相关法规和文件要求,及时制定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按时完成。
二、围绕市人民政府中心工作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项目确需新增或调整的,由决策事项承办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附件:防城港市人民政府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023年12月28日
(公开方式: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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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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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人民政府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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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承办单位 |
计划完成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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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防城港市体育社会组织发展扶持奖励办法》 |
防城港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
第一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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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防城港市随军家属及退役大学生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实施办法》 |
防城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第一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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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防城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
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 |
第二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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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防城港市行业部门消防安全监督管理指引》 |
防城港市消防救援支队 |
第三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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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防城港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办法》 |
防城港市城市管理监督局 |
第三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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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防城港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 |
防城港市财政局 |
第三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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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防城港市旅游民宿发展扶持奖励办法》 |
防城港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
第三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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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和促进旅游民宿发展的指导意见》 |
防城港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
第三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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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防城港片区(峒中园区)规划设计方案》 |
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 |
第四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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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企沙镇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企沙镇城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
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 |
第四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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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防城港市城镇燃气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
防城港市城市管理监督局 |
第四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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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防城港市森林防火规划(2023-2030年)》 |
防城港市市林业局 |
第四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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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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