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市政府办 | 成文日期:2023年03月28日 |
| 标 题: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防城港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防政办发〔2023〕2号 | 发布日期:2023年04月04日 |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防城港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市人民政府各直属企事业单位,驻港各单位:
《防城港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年)》已经2023年1月5日市七届人民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3年3月28日
(公开方式:公开)
防城港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年)
2023年3月
目 录
健康信息化基础设施水平 51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全面推进健康防城港建设重要历史机遇期。为进一步优化防城港市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提高服务能力和资源利用效率,指导各县(市、区)科学、合理地制定实施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根据《健康广西行动(2020-2030年)》《中共防城港市委员会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补齐医疗卫生短板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决定》《防城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防城港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制定本建设规划。
“十三五”期间,防城港市已形成设施和功能相对齐全的县乡村三级卫生网络和服务体系,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保障防城港市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
2021年末,共有医疗卫生机构673个,其中,医院15个(等级医院8个),卫生院26个,妇幼保健院4个,疾病预防控制机构5个。医院、卫生院(含妇幼保健院)床位数4899张,增加164张,其中,医院床位3415张,卫生院床位1196张。卫生技术人员6938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2350人,注册护士3122人。2020年防城港市总诊疗人次数达4050274人次,出院人数138889人,病床使用率71.66%,出院者平均住院10.7日,医师日均负担诊疗6.9人次,医师日均负担住院1.6床/日。2020年,防城港市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7.03岁,防城港市婴儿死亡率2.63‰,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3.69‰,新生儿破伤风发生率为0。
疾病预防控制和应急处理能力明显提高。面对新冠肺炎疫情,防城港市坚定不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定不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坚定不移贯彻“动态清零”,坚决贯彻“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要求,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为维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区域医疗中心能力建设初见成效。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健康中国建设成为国家战略,为实现中国梦提供健康支撑,成为全社会共识。十九大提出“健康中国战略”,“大健康”行业上升为国家战略,制定、印发并实施《“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健康治理问题,强调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制度保障,坚持关注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完善国民健康政策,让广大人民群众享有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健康服务。加强公共卫生防疫和重大传染病防控,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聚焦增强人民体质,健全促进全民健身制度性举措。伴随着广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自治区政府将更加注重社会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在突出经济建设中心的同时,更加注重社会事业发展。卫生健康事业作为改善民生问题的重要内容,最直接的体现了促进社会和谐的作用,得到自治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十四五”期间,自治区财政将提高对卫生健康事业的投入,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随着全球化深入发展,卫生问题也日益超出医学范围,进入了全球发展和政治领域,促进了全球卫生治理的蓬勃兴起。各种新发和复发传染病不但对人的生命构成威胁,也对国际关系和经济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挑战。国际社会面临严重的卫生安全威胁,新冠肺炎、埃博拉、寨卡热以及甲型流感等新发和复发传染病频发,更是凸显了跨国传染病对全球卫生安全构成的严重威胁。卫生治理已经成为当前重要的全球发展议题,卫生是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联合国推动的全球发展议程充分体现了卫生议题在其中的核心地位,从而推动了全球卫生治理的发展。全球卫生议题已经上升为国际政治重要议程。随着卫生决定因素的多样化以及卫生安全威胁的日益严重,卫生治理也逐渐上升为国际政治的重要议程。
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建设为防城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发展带来新机遇。建立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是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亲自宣布、亲自部署的重大决策,是国家交给防城港市以及广西的重大使命。防城港市必须把握好这一历史性机遇,以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建设为抓手,充分发挥防城港市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资源禀赋优势,着力优结构、强动力、补短板,统筹推进医疗卫生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国际医学交流合作,促进医学科技成果转化,为解决各国共存的医疗难题提供方案,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做出积极贡献。
新技术快速发展为医疗卫生服务创新提供了新动力。“互联网+”、云计算、5G、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信息化技术的快速发展,为优化医疗卫生业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创造了技术条件,必将推动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和管理模式的深刻转变。医学科学技术不断突破,创新药物、新型材料和医疗器械、基因技术、精准医疗、医学3D打印等新技术的不断推出,将促进健康服务手段革新和新医学模式的产生。新技术的快速发展为推进防城港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提供了新手段、新动能,防城港市应抓住发展机遇,深入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加快实现医疗健康信息互通共享、健全“互联网+医疗健康”标准体系、提高医院管理和便民服务水平、提升医疗机构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在“互联网+医疗健康”力争走在全区前列。
防城港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态势对卫生健康服务提出了新挑战。“十三五”末期,防城港市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十四五”时期是防城港市迈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也是建设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关键五年。但是,目前防城港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离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还有较大差距,基层卫生机构人员编制不足,医疗人才短缺,医疗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不健全,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较弱等问题还需要逐步解决。
健康需求的变化对医疗卫生服务转型带来了新挑战。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生活方式转变,健康意识增强,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需求从单一的疾病治疗,向疾病预防、健康促进、保健和康复转变,向追求适宜医疗环境、优质的医疗质量、便捷的服务方式等多层次多样化医疗卫生健康服务需求延伸。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等慢性非传染病已成为主要疾病负担;结核病、艾滋病、乙肝等传统传染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老年人康复护理、老年专科服务等医疗卫生需求急剧增加;不断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灾害以及社会卫生安全事件,对医疗卫生保障能力提出更高要求。“十四五”期间,防城港市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应适应健康需求变化,建立更加有力的政府主导机制、更加密切的多部门协作机制、更加广泛的社会参与机制、更加完善的医疗保障机制、更加科学的卫生投入机制、更加健全的医疗服务供给体系、监管体系和分工协作机制,从单纯的疾病治疗转向综合性健康干预和健康管理。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及防城港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新时代卫生健康工作方针,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践行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大力推进“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围绕保障人民健康的总体目标,以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为抓手,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主线,以“起步就要提速,开局就要争先”的精气神,发扬伟大抗疫精神,统筹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任务,着力优结构、强动力、补短板,加强医疗卫生健康体系建设,推进医疗卫生健康资源向基层延伸,全面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卫生健康服务,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健康获得感。
坚持人民健康导向。“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坚持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战略位置。围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和变化的健康需求,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理念,合理调整医疗卫生资源布局,提升防城港市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保障人民卫生健康,共建共享健康防城港。
坚持统筹与协调。统筹城乡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发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整体功能,促进协同发展。统筹当前与长远,统筹预防、医疗和康复,统筹中西医协调发展,保证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的合理布局及资源协调。
坚持公平与效率相统一。以基层为重点,优先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合理调控城市医疗机构的发展规模,充分发挥现有医疗资源的作用,保证全体居民尤其是广大农民都能公平、公正地享有基本医疗服务。注重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与使用的科学性与协调性,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效率。
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落实政府在编制规划、制度建设、投入保障及监管服务等责任,维护公共医疗卫生服务公益性。着力发挥市场作用,坚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共同发展的办医原则,大力支持社会办医,全方位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高品质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坚持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健全分级诊疗制度,加快推动专科联盟和远程医疗协作网建设,规范有序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创新多样化利益共享机制,完善双向转诊程序,健全转诊指导目录,加快推进医联体内部医疗服务信息互通共享和业务协同,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和服务向基层下沉。
坚持中西并重,协调发展。坚持高质量发展,坚持预防为主、医防融合、中西医并重,注重建立中西医临床协作长效机制,开展中西医协同攻关。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慢性病、养老养生、大健康产业中的显著优势,促进中医药科研攻坚、产业发展、传承创新,实现中医药民族医药大发展。加快市、县中医医院项目建设,加强中医药特色人才培育,提高中医医院应急和救治能力,推进中医药提质升级。
加快实施补齐医疗卫生短板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五大卫生攻坚行动”,加快建设卫生健康服务“五大体系”,建立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全生命周期健康保障体系、中医药壮瑶京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体系、卫生健康人才支撑体系,建立健全适应新时代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和管理制度。到2025年,防城港市公共卫生领域突出短板基本补齐,公共卫生治理体系更加健全,建成区域医疗中心和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全民卫生健康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建成具有防城港特色的优质高效整合型卫生健康服务体系。中医药预防救治能力明显提升,覆盖城乡、灵敏高效的预防控制体系更加完善,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基本建成。完善更加安全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成与经济社会相适应、功能完善、结构合理、城乡协调、运转有效、分工协作的海、边、山现代化卫生健康服务体系,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坚实推进健康防城港建设。
——居民健康素质明显提升。到2025年,健康促进政策体系全面建立,疾病预防控制成效凸显,健康生活方式广泛普及,防城港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有效提升,具有防城港特色的健康文化基本形成。医养结合服务模式进一步完善,重大慢性病发病率上升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居民主要健康指标水平达到全区平均水平以上。人均预期寿命在2022年基础上提高1岁左右,健康预期寿命同比例提高。
——医疗卫生资源布局升级优化。以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为龙头,依托国内知名医院合作,基本建成高水平的临床诊疗中心、高层次的人才培养基地和高水准的科研创新转化平台。创成三甲妇幼保健院。市第一人民医院迁建、市中医医院迁建、市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市妇幼保健院医疗用房、市精神病医院康复楼、上思县人民医院新住院大楼、上思县及东兴市中医医院、东兴市公共卫生应急救治中心(二期)、东兴市妇幼保健院迁建工程、防城区人民医院门诊医技综合楼扩建项目及市县两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系列新建迁建项目全面完成,医养结合机构进一步创新发展,医联体、医共体建设有序推进,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改造升级,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深入推进,防城港市医疗资源整体布局全面优化。
防城港市第一人民医院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合作共建区域医疗中心,用更实举措、更短时间、更大创新,通过5年努力建设高水平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成广西医学科学院防城港分院、高水平临床诊疗中心、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高水准科研创新和转化平台、高效率医院管理典范以及高标准平急结合样板工程,实现“搭平台、建高地、输能力”。
——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实现优质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工程项目建设有序开展,医疗卫生服务供给能力与服务质量显著提升。中医药壮瑶京医药事业实现进一步发展,差异化中、西医医疗卫生服务评价体系基本建成。每千常住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执业(助理)医师数、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数、注册护士数和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等重点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新冠疫苗全民接种工作稳步推进,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筑牢口岸防疫防线。
——急救医疗业务体系基本形成。卫生应急预案制度明显完善,市、县两级卫生应急监测和救治专业队伍明显优化,以急救中心和医院急诊科组成的急救医疗业务体系,“海、陆、空”立体应急救援网络基本建立,形成统一指挥、覆盖防城港市的紧急医学救助网络。边境疫情防控动态预警机制进一步完善,边境应急救治中心建设持续推进,口岸公共卫生体系全面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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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1 防城港市“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资源要素配置主要指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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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域 |
序号 |
主要指标 |
2025年 目标 |
指标性质 |
|
疾病预防 控制体系 |
1 |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数(万人) |
5.9 |
指导性 |
|
2 |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达标率(%) |
100 |
指导性 | |
|
应急医疗救治体系 |
3 |
每万常住人口急救车数量(辆) |
≥0.77 |
指导性 |
|
4 |
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设置感染性疾病科比例(%) |
100 |
指导性 | |
|
5 |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设置发热门诊(诊室或哨点)比例(%) |
100 |
指导性 | |
|
6 |
每千常住人口重症床位数(张) |
0.45 |
指导性 | |
|
公立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 |
7 |
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 |
7.1 |
指导性 |
|
其中:每千常住人口市办及以上公立医院床位数(张) |
2.3 |
指导性 | ||
|
其中:每千常住人口县办公立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 |
3.6 |
指导性 | ||
|
8 |
每千常住人口康复床位数(张) |
0.42 |
指导性 | |
|
9 |
每千常住人口精神科床位数(张) |
0.78 |
指导性 | |
|
10 |
每千常住人口公立中医类医院床位数(张) |
0.85 |
指导性 | |
|
11 |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2.88 |
指导性 | |
|
12 |
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人) |
3.72 |
指导性 | |
|
13 |
每千常住人口药师(士)数(人) |
0.37 |
预期性 | |
|
公立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 |
14 |
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人) |
4 |
约束性 |
|
15 |
医护比 |
1:1.51 |
指导性 | |
|
16 |
床人(卫生人员)比 |
1:0.72 |
指导性 | |
|
中医药传承创新 |
17 |
每千常住人口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0.62 |
指导性 |
|
18 |
县办中医医疗机构覆盖率(%) |
100 |
预期性 | |
|
19 |
设置中医馆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比例(%) |
100 |
预期性 | |
|
重点人群健康服务补短板 |
20 |
每千常住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个) |
≥4.5个 |
指导性 |
|
21 |
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比例(%)* |
≥70% |
指导性 | |
|
健康水平 |
22 |
人均预期寿命(岁) |
在 2022年基础上提高1岁 |
指导性 |
|
23 |
健康预期寿命(岁) |
同比例提高 |
指导性 | |
注:标识“*”的指标有望超过全区平均水平。
(单位: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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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2 防城港市医疗机构床位配置规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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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名称 |
目前编制床位 |
实际开放床位 |
“十四五”建设项目及增加床位 |
2025年规划编制床位 |
|
防城港市第一人民医院 |
630 |
947 |
1308 |
2255 |
|
防城港市中医医院 |
400 |
640 |
1300(100张中医传染病床) |
1940 |
|
防城港市妇幼保健院 |
60 |
60 |
242 |
302 |
|
防城港市精神病医院 |
180 |
400 |
100 |
300 |
|
上思县辖区医疗机构 |
797 |
972 |
640 |
1437 |
|
其中:城区 |
600 |
775 |
640 |
1240 |
|
乡镇 |
197 |
197 |
0 |
197 |
|
东兴市辖区医疗机构 |
453 |
644 |
619 |
1072 |
|
其中:城区 |
343 |
510 |
360 |
703 |
|
乡镇 |
110 |
134 |
259 |
369 |
|
港口区辖区医疗机构 |
489 |
490 |
260 |
750 |
|
其中:城区 |
369 |
330 |
200 |
530 |
|
乡镇 |
120 |
160 |
60 |
220 |
|
防城区辖区医疗机构 |
1256 |
1400 |
750 |
2006 |
|
其中:城区 |
746 |
800 |
500 |
1246 |
|
乡镇 |
510 |
600 |
250 |
760 |
健全完善以市县两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各类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为骨干,医疗机构为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的现代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迁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全面提升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开展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提高重大疫情监测预警、流调溯源和应急处置能力。建成区域医疗中心、市重大疫情救治基地等项目,扩大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建设一批针对区域高发病症的国际性专科医疗机构,加快建设面向东盟的医疗卫生辐射中心,提升区域性疾病防控救治能力。加强粤桂合作,建立持续稳定的帮扶关系。健全市、县、乡三级重大疫情医疗救治体系,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机制,提高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建立集中统一高效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体系,完善联防联控机制。加强全市卫生应急队伍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分级分类的急救体系,构建公共卫生大应急管理格局。建设完善市直医疗卫生机构精神(心理)科,建立精神疾病诊疗和康复中心、培训中心。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设立精神(心理)门诊,建立健全各级公共卫生应急心理救援平台,全面提升治疗、康复、科研水平。推进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建设,加强卫生监督人才队伍建设,建设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的卫生健康执法队伍。建设现代化医疗保障体系,完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做优做精市级医院,加快推进市第一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打造成为全区领先的三甲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引领全市整体医疗水平提升。支持县级医院提档升级,推进县级医院按三级医院标准建设,推动市级及以上高水平医院对县级医院的人才和技术支持,有效承担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危急重症抢救和疑难病转诊等任务。深化全面托管型医联体建设,网络化布局组建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引入国内外优质医疗资源,加强与国内高水平医院合作。加快卫生健康科技创新,鼓励企事业单位联合医学院校创建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创新平台,推进医学科技创新体系的核心基地建设。加强疾病防控和公共卫生科研攻关体系与能力建设,建立医疗卫生交流合作机制,推动与国内高水平医学院校开展合作办学和医学研究。建设高质量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深化“优质服务基层行”创建,优化布局,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实现城区“15分钟社区健康服务可及圈”。
建设现代化普惠托育服务体系,依托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市、县两级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提供婴幼儿照护指导服务。支持开展“医育结合”模式的托育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利用现有资源增设托育班。实施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和出生缺陷综合防治能力提升计划,推进市妇幼保健院创成三甲妇幼保健院。加强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产儿科建设,建设市、县两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落实三级预防措施,构建覆盖城乡居民,涵盖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期和儿童期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加快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提升老年健康服务能力,加快护理院、康复医院、安宁疗护中心等资源扩容。加强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推动开展老年人健康综合评估和老年综合征诊治。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作用,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工程。建设智慧健康防城港,深入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五个一”服务行动,推动卫生健康信息互联互通共享。
深入推进中医药强市、中医药高地建设,加快把市中医医院打造成为特色突出、综合服务功能完善、专科优势突出的一流市级中医医院。加快优质中医资源扩容,实施县级中医医院建设工程,实现县级以上中医医院全覆盖。提升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中西医协同协作临床诊疗示范基地。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人才队伍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等,实施“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培养工程”和“卫生人才十百千工程”。出台市直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方案,贯彻落实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标准,建立“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总量动态调整机制。
1.“十四五”中后期,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重点任务
推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域医疗中心、市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市中医医院迁建、市妇幼保健院(二期项目)等项目建设。建设市级120卫生应急指挥中心、县级急救(指挥)中心、乡镇急救站点。强化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建设完善市直医疗卫生机构精神(心理)科,建立精神疾病诊疗和康复中心、培训中心。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设立精神(心理)门诊,加快每个街道、乡镇配备至少1名精神康复服务专干。加快建设防城港市卫生监督所业务综合楼,打造卫生监督指挥中心等“十室两中心”。持续推进分级诊疗,加快构建分级诊疗就医新格局。
2.“十四五”中后期,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重点任务
加快打造市第一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成为全区领先的三甲综合医院、专科医院。推进县级医院按三级医院标准建设,推动县级医院创建三级甲等医院。深化“优质服务基层行”创建活动,建设好乡镇卫生院、行政村标准化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城区实现“15分钟社区健康服务可及圈”。
3.“十四五”中后期,全生命周期健康保障体系建设重点任务
实施普惠托育专项行动,建设市托育服务中心,建设具有示范效应的婴幼儿照护机构。推进市妇幼保健院创成三甲妇幼保健院,建设上思县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项目等县级妇幼保健院项目。加强产儿科建设,建设市、县两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加强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机构规范化建设。优化医疗机构为老服务能力,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工程。加强智慧医院建设,加快防城港市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和医疗健康大数据中心工程(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和市第一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等“互联网医院”建设,将市妇幼保健院打造成“智慧妇幼”,建成上思县、东兴市远程医疗“县县通”惠民工程。
4.“十四五”中后期,中医药壮瑶京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体系建设重点任务
加快市中医医院迁建。实施县级中医医院建设工程。建设京医国际医院等中西医协同协作临床诊疗示范基地。建设以市中医医院为龙头、县级中医院为骨干、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基础、覆盖全民和全生命周期的基本中医药服务体系,提供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中医药健康服务,实现所有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医疗保健服务。
5.“十四五”中后期,卫生健康人才支撑体系建设重点任务
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人才队伍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等,实施“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培养工程”和“卫生人才十百千工程”。推动中国医学科学院、中国中医科学院、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等设立分支机构。
坚持防城港市卫生事业发展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与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相协调,合理调整与优化防城港市医疗卫生资源总体布局与各区域配置,提高医疗卫生综合服务能力与医疗卫生资源利用效率,保障人民卫生健康。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主要包括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医院分为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公立医院包括县办医院、地级市办医院。县级以下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为政府办和非政府办两类,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为政府办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十四五”期间,防城港市将高质量建设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重点打造一座高水平综合性医疗机构,集中建设一批针对区域高发病症的国际性专科医疗机构,包括地中海贫血筛查救治中心、肿瘤专科医院、心血管专科医院、中医创伤科医院、中医治未病医院、国际康养医院、皮肤病医院、职业病防治院等。
在医学和医疗服务产业园内新建区域医疗中心(防城港市第一人民医院迁建项目,按800张床位规模建设)、防城港市重大疫情救治基地(按200张床位规模建设),新建防城港市妇幼保健院医疗用房(市妇幼二期,设置床位数254张)、防城港市精神病医院康复楼项目(开放病床增至350张),新建东兴市妇幼保健院(按320张床位规模建设),迁建防城区妇幼保健院(床位规模334张),谋划新建港口区妇幼保健院(按100张床位规模建设)、港口区中医院(按150张床位规模建设),迁建防城港市中医医院(床位规模1500张),改变医疗资源主要集中在防城区的现状。提升边境地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规划改扩建防城区那良镇中心卫生院达到二级医院建设标准,计划将防城区峒中镇中心卫生院、东兴市东兴镇卫生院、东兴市江平中心卫生院、港口区企沙中心卫生院按二级医院标准建设。建成东兴市中医医院、东兴市公共卫生应急救治中心(二期),促进上思县、东兴市、港口区、防城区人民医院提质升级,使之具备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救治能力。
到2025年,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控制在7.1张,增长率为1.09。其中,市办及以上公立医院(张)床位数3.29张;县办公立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张)床位数2.93张;民营医院床位数0.88张。
按照分区域制定床位配置原则,统筹城乡、区域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根据各县(市、区)经济、社会、人口、卫生等方面的实际状况,考虑各地资源差异,在现有基础上,按照鼓励发展、平稳发展、控制发展等策略对各县(市、区)区别制定床位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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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3 防城港市床位资源配置需求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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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指标 |
防城港市床位资源配置目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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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实际 |
2025年目标 |
增长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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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 |
4.52(4735张) |
7.1(9912张) |
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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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市办及以上公立医院床位数(张) |
1.25(1308张) |
3.29(4593张) |
2.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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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县办公立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 |
2.72(2852张) |
2.93(4091张) |
0.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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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民营医院床位数* |
0.54(575张) |
0.88(1229张) |
1.14 |
注:医院床位含同级妇幼保健院和专科疾病防治院(所)床位:“市办及以上”包括自治区办和市办;“县办”包括县、县级市、市辖区举办。
*2020年每千人口社会办医院床位,占医疗卫生机构床位的比例为23%;2025年国家表述为民营医院床位数,提出1.8张的建设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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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4 2025年每千常住人口床位和人员基本配置规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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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
2025年每千常住人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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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位数(张) |
执业(助理)医师数 (人) |
注册护士数 (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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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 |
7.1 |
2.88 |
3.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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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思县 |
3.85 |
2.85 |
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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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市 |
4.87 |
2.62 |
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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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区 |
1.7 |
1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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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区 |
6.96 |
2.85 |
3.75 |
1.医用设备配置
大型医疗设备。大型医疗设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关于修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决定》《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试行)》《2018-2020年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实施细则》以及《2018-2020年广西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等相关规定合理配置。
常规医用设备。常规医用设备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0年版)》《综合医院建设标准》《妇幼保健院、所建设标准》《县医院、县中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5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指导意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合理配置。
2.医疗技术配置
健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和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在具备能力和保障安全的前提下,适当放开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限制。
加强对临床专科建设发展的规划引导和支持。围绕常见疾病和健康问题,以发展优质医疗资源为目标,加快推进适宜卫生技术的研究开发与推广应用。加强急救医学、重症医学、康复医学、职业病防治等学科建设。
大力发展中医医疗技术。深入推进中医药强市、中医药高地建设,注重中医临床专科建设,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中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强化中医药医疗技术应用推广。大力发展中医非药物疗法,使其在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防治、康复服务、保健服务中发挥独特作用。实施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建设京医国际医院、京族医药临床研究基地等中西医协同协作临床诊疗示范基地。实现所有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医疗保健服务。
推进疾病预防医疗技术配置。按照国家、自治区人员配备标准配齐配足各科各类公共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专业人员,开展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健全疾病预防控制网络、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完善防治结合、联防联控、群防群控机制,实施传染病检测能力、疾病预防控制能力、传染病救治能力、卫生应急能力、卫生监督执法能力、采供血能力专项工程,推进传染病、职业卫生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检验检测技术条件建设,大力提升核酸检测技术能力。迁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广西一流的市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加强县级疾控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
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出台《防城港市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按照“两个允许”要求,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一类保障和专门绩效激励相结合制度,完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政策,加大全科医生培养力度,加快优质医疗技术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技术配置与发展。加强职业卫生复合型人才培养,提升服务专业化能力水平。完善“乡聘村用”政策,加强乡村卫生人才在岗培训和继续教育,多措并举夯实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基础。
3.信息资源配置
推进防城港市智慧医疗建设。参照国家、行业标准,进一步加强全市人口健康信息标准体系和网络信息安全建设。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使用,推动市本级综合信息平台与自治区平台的互联互通,促进东兴市人民医院与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共建“互联网+医联体”平台项目建设。
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工程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智慧医院建设和远程医疗体系建设,优化医疗卫生资源布局,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均衡布局。推动“云医院”建设,加强与上级医疗机构的合作,积极实施、引导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实现各级医疗服务、医疗保障与公共卫生服务的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效率。
实施“互联网+中医药健康服务”行动。加强中医医院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建立以中医电子病历、电子处方等为重点的基础数据库。支持市中医医院开发中医智能辅助诊疗系统,推动开展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和远程医疗服务。推进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应用及升级,更大程度发挥“互联网+中医药健康服务”在中医医院、基层中医馆的作用。
六、十四五”中后期医疗卫生机构规划布局
扩大医疗资源和完善医疗资源均衡布局。行政中心区建成区域医疗中心、市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市中医医院迁建项目、市妇幼保健院(二期)等重点项目。市第一人民医院按“三院区一基地”(文昌院区、防钦院区、望海院区、重大疫情救治基地)运行,市中医医院按新老“双院区”的模式运行。综合人口需求和城乡规划发展,每个乡镇办好 1 所标准化卫生院,重点乡镇卫生院达到二级医院标准;每个行政村办好 1 所标准化卫生室,每个街道办事处范围或每3万—10万居民居住范围规划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需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规划期内,布局三级及以上医院6家,二级及以上医院16家,乡镇卫生院27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家,村卫生室281家。力争到 2025 年,城区实现“15分钟社区健康服务可及圈”。
1.公立医院
(1)功能定位
市级三级综合医院、中医(民族医)医院和专科医院作为市级医疗中心,主要向市级区域内居民提供代表本区域高水平的综合性或专科医疗服务,诊治危急重症和疑难杂症,开展双向转诊,承担中、高级临床医学人才培养和相关科研任务,以及相应公共卫生和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任务。以提供第一、第二类医疗技术和中医药技术服务为主,经批准可以开展三类医疗技术服务。
县级医疗中心作为县域的区域医疗服务中心,主要承担县级区域内居民的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承担培训和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相应公共卫生服务职能以及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等工作,是政府向县级区域内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载体。以提供第一类医疗技术服务为主。
(2)机构设置
——综合医院
三级综合医院。一是加快促进市第一人民医院扎实推动三级甲等医院标准化建设,持续推动与国内一流医院合作共建区域医疗中心,统筹推进病房改造项目,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安全,不断提高医院管理和服务水平,力将三甲复审工作细化落实到日常工作中,为打造自治区内知名领先三级甲等优质医院提供支撑。二是加快推进市第一人民医院迁建项目,按照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的标准进行建设,建设周期约三年,设置800张床位。加快推进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合作共建,实现防城港市综合医疗水平达到自治区内一流水平。三是加速提升边境地区医疗水平,在医学和医疗服务产业园内建设区域医疗中心,主要是提升试验区的医疗水平,有效改善诊疗环境和服务设施条件,满足区域内群众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同时,强化对外医疗服务的国际影响力。四是做强区域医疗中心,全面提升市第一人民医院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能力水平。将项目医院建成集预防、医疗、教学、科研和康复为一体的以消化系统疾病、心血管学科等学科为主,普外科、骨科、重症医学科、眼科等学科特色突出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全面提升整体诊疗水平,提高防城港市在全国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的综合排位。
二级综合医院。在条件具备情况下,推进东兴市人民医院按三级医院标准建设。推进县级医院按三级医院标准提标改造,着力推动县级医院创建三级甲等医院,加强市级及以上高水平医院对县级医院的人才和技术支持,提升短板专业、专科,有效承担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危急重症抢救和疑难病转诊等任务。建设以县级医院为龙头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推进县乡一体化、乡村一体化管理,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规划改扩建4所综合医院:防城区那良镇中心卫生院达到二级医院建设标准,计划将防城区峒中镇中心卫生院、东兴市东兴镇卫生院、东兴市江平中心卫生院按二级医院标准建设。
一级综合医院。严格控制一级综合医院数量和规模,规划期内不新增设置公办一级及以下的医疗机构。鼓励现有公立一级医院及相应规模医疗机构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康复医院、护理院等慢性病医疗机构转型,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护理床位占比,鼓励其根据服务需求增设老年养护、临终关怀病床。
——中医(民族医)医院
三级中医(民族医)医院。迁建市中医医院至防城港市西湾环海大道与李子潭一级公路交汇处西南侧,计划分四期进行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门诊综合楼、医技楼、急诊楼、住院综合楼、市示范性养老服务中心、膳食中心、高压氧仓、中国东盟公共卫生人才培训基地(含行政、教学会议中心、专家楼)、膳食中心、后勤中心、中医健康管理中心、发热门诊、中医传染病防治中心、专家楼、博士楼、东盟人才公寓、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中医特色康复中心、物资库等。
二级中医(民族医)医院。规划通过公办民建、公办民助等方式新建3所二级中医(民族医)医院:东兴市中医医院和上思县中医医院以及港口区中医院,支持中医药民族医药专科特色医院建设,改善边境地区就医条件,提升边境地区医疗服务能力。
一级中医(民族医)医院。严格控制一级中医医院的设置审批,规划期内一般不新增设置一级中医医院。
2.社会办医院
社会办医院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服务需求的有效途径。社会办医院可以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与公立医院形成有序竞争;可以提供高端服务,满足非基本医疗需求;可以提供康复、老年护理等紧缺服务,对公立医院形成有效补充。
加强与公办医院同步规划社会办医院的数量、布局。积极鼓励社会资本以出资新建、参与改制、托管、公办民营等多种形式投资医疗服务业,激发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医疗机构的活力。优先支持社会资本举办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儿童医院、护理院、临终关怀医院等紧缺型医疗机构。支持社会资本举办的一级综合医院升级为二级综合医院,鼓励社会资本优先举办口腔、肿瘤、精神病、康复、护理、老年病和慢性病等二级专科医院。放宽限制营利性医院的数量、规模、布局以及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实行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告知承诺制。
到2025年,给社会办医预留每千常住人口床位1张,诊疗服务量占比大幅提高,同步预留社会办医院诊疗科目设置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空间,加快推进社会办医院上规模上水平发展。引导社会办医院向高水平、规模化方向发展,发展专业性医院管理集团。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中医(民族医)医疗机构,加快推进民营中医医疗机构发展,把民营中医医疗机构与公立中医医疗机构摆在同等重要位置。坚持突出中医药特色,发挥中医药优势。坚持依法监管与服务并重,加强行业监管和行业自律,简化优化审批服务,完善管理制度和标准,提高民营医院诚信经营水平。
1.功能定位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主要职责是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等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以及部分疾病的康复、护理服务,向医院转诊超出自身服务能力的常见病、多发病以及危急和疑难重症病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门诊部、诊所和护理服务机构等。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康复等综合服务,并受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内的公共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对村卫生计生服务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综合管理、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的培训等。乡镇卫生院分为中心乡镇卫生院和一般乡镇卫生院,中心乡镇卫生院除具备一般乡镇卫生院功能外,还应开展普通常见手术等,着重强化医疗服务能力并承担周边区域内一般乡镇卫生院的技术指导。
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统一管理和指导下,承担行政村、居委会范围内人群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普通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康复等工作。
门诊部和诊所负责为患者提供门诊诊断和治疗,不设病床(产床),仅开展技术简单、难度较小、风险较低的医疗服务。
护理服务机构在一定社区范围内,为长期卧床患者、老人和婴幼儿、残疾人、临终患者、绝症晚期和其他需要护理服务者提供基础护理、专科护理、根据医嘱进行处置、临终护理、消毒隔离技术指导、营养指导、社区康复指导、心理咨询、卫生宣教和其他护理服务。
2.机构设置
乡镇卫生院。按照乡镇行政区划或一定服务人口进行设置。到2025年,政府在每个乡镇原则上只保留1所政府举办的乡镇标准化卫生院,每个行政村办好1所标准化卫生室。重点乡镇卫生院达到二级医院标准,综合考虑城镇化、地理位置、人口聚集程度等因素,可以选择1/3左右的乡镇卫生院建设为中心乡镇卫生院。有条件的中心乡镇卫生院可以建设成为县办医院分院。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由各县(市、区)政府统一规划设置,原则上按照每3万~10万居民或街道所辖范围规划设置一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需要规划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城区实现“15分钟社区健康服务可及圈”。按照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加快推进社区卫生多元化发展。港口区结合实际需求进一步加强社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着力扩建金海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谋划东海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门诊部、诊所。市中心城区及各县(市、区)城关地区、乡镇所在地设置门诊部或诊所不受设置间距限制(诊所仅限于个体开业的执业医师申请)。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诊所。鼓励有条件的药品零售企业在基层开办连锁经营的中医坐堂医诊所。对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中医诊所不作布局限制,取消具体数量和地点限制,实行市场调节管理方式。
村卫生所(室)。按区域卫生规划,每个行政村或按3000-5000人口设立一所政府支持、实施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乡村医疗机构。
护理院(站)。规划期内,加快护理院、康复医院、安宁疗护中心等资源扩容,根据实际需求可在市辖两区及规模较大的养老机构内增设护理院(站)。
1.功能定位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是向辖区内提供专业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包括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急救、采供血、综合监督执法等),并承担相应管理工作的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主要包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急救中心(站)、血站等,原则上由政府举办。
市办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主要职责是完成国家、自治区下达的指令性任务,承担辖区内专业公共卫生任务及相应信息管理等工作,统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相关公共卫生工作技术指导等管理工作,并对下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开展技术支持、人员培训、监督考核等。
县办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主要职责是完成上级下达的指令性任务,承担辖区内专业公共卫生任务以及相应的业务管理、信息报送等工作,并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相关公共卫生工作进行人员培训、业务指导、监督考核等。
2.机构设置
(1)妇幼保健院
到2025年,市、县两级妇幼保健机构达到国家标准,每千名儿童拥有儿科执业(助理)医师和床位数分别达到0.87名、2.5张。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全科医生提供规范化的基本儿童医疗服务。
三级妇幼保健院。新建市妇幼保健院(二期)项目,设置床位数254张,预计2023年建成投入使用。
二级妇幼保健院。新建防城区妇幼保健院医疗用房项目,新医疗用房设置按274张床位建设;迁建上思县、东兴市妇幼保健院,按320张床位规模建设。
(2)专科医院
三级精神病医院。新增建设防城港市精神病医院康复楼项目,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预计2024年建成,开放病床增至350张。与市民政局合作建成防城港市精神福利医院,床位500张,达到三级精神病专科医院建设标准,2025年年底前达到三级甲等精神病专科医院建设标准。
三级皮肤病医院。迁建1所。改扩建防城区皮肤病防治院并升级为市皮肤病防治院,力争达到三级皮肤病专科医院建设标准。规划期内不新增设置皮肤病专科医院。
二级传染病医院。改建1所。依托港口区人民医院建设传染病区,重点提升县域处置传染病综合服务能力。
(3)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迁建1所。计划迁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至防城港市针鱼岭大桥西侧2000米(原选址位于针鱼岭至李子潭一级公路南侧,新址根据项目实际推进情况适时调整)。县级及以上每个行政区划内原则上设置1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不再单设其他专病预防控制机构,逐步整合部分单设专病预防控制机构。加强疾病防控和公共卫生科研攻关体系与能力建设,推动与国内高水平医学院校开展合作办学和医学研究。重点强化疾病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疫情报告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实验室检测分析与评价、流行病学调查、隔离防控等日常防控、健康管理与健康教育组织实施等。
(4)卫生监督
设置1所。新建市卫生监督所业务综合楼(市卫健委旁),原有用地交回政府处置。按照广西卫生计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标准,设置“十室一中心”及日常业务功能室等,为规范、高效开展卫生监督综合执法工作提供强大的后盾保障和技术支撑。
(5)院前急救机构
新建市120急救指挥中心,实现统一受理全市医疗急救信息,统一指挥调度院前医疗急救资源,负责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中紧急医疗救援的组织协调、医疗急救网络的建设和管理、监督管理院前医疗急救等任务。
(6)重大疫情救治基地
新建市重大疫情救治基地,优化硬件条件配置(包括医技、医学科技用房、大型医疗设备单列项目用房,门诊、急诊、住院楼等功能板块),设置200张床位,提升区域中心医疗救治能力。
(7)采供血机构
加大对市中心血站资金投入,基本解决其紧缺专用设备、流动献血车等购置及信息化建设。出台应对突发事件应急采供血预案,为突发事件医疗急救用血提供保障。优化全市固定献血屋的规划布局,合理布局城区、商场、医疗机构固定献血屋,各县(市、区)至少设置一间爱心献血屋。优化无偿献血点布局,流动献血车开进企业、军营、学校等,为特殊人群如军警部队、在校师生及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献血提供便利。加大宣传力度,增加无偿献血宣传招募经费预算开支,确保血液质量,进一步提升全市采供血服务能力。
到2025年,依据防城港市实际床位使用情况(按照139.61万人口计算)以及医疗卫生发展需要,以每千人口床位数7.1张标准,需新增医院床位数5177张,防城港市医院总床位数将达到9912张,基本符合规划发展需要。建设全市床位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床位资源配置管理,提高床位使用率。
到2025年,防城港市按平均每千人口拥有医师数2.88人标准计算,防城港市需新增医师数1840人,防城港市医师总数应达到4021人。
到2025年,防城港市按平均每千人口拥有护士数3.72人标准计算,防城港市需新增护士数2368人,防城港市护士总数应达到5193人。
按照不低于服务人口1.2‰的比例配置乡村医生,少于千人口的村按1名乡村医生配置,确保每所村卫生计生服务室至少有2名乡村医生执业。逐步提升乡村医生学历,达到中专以上水平,并应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完善人才培养模式。依托“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医生培训基地”“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护理培训中心”,推进培训基地标准化建设,加强医教协同。推动中国医学科学院、中国中医科学院、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等设立分支机构,推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属(管)的公立医院、技术机构与相关机构开展合作,重点培养一批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和骨干人才。完善继续医学教育制度,推进“互联网+”远程教育。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坚持“高、精、尖、基、缺”的人才建设导向,实现卫生人才队伍提质增量。
建立卫生人才培养规模和结构动态调整机制。加大人才培养与引进力度,特别是“高精尖”和全科、产科、儿科、精神科、老年医学、药学、护理、急救、康复等各类亟需紧缺人才。柔性引进“两院”院士、国医大师等一批国家高层次卫生人才,推动一批医疗卫生领域科技成果转化和高层次人才项目落地,打造医疗卫生人才聚集新高地。加强临床药师、心理卫生、口腔医学、临床医学工程和医学康复等各类临床人才培养,以及健康管理咨询、养生养老、健康保险等新兴卫生服务人才培养。加强高层次医药卫生人才、卫生健康系统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医学后备人才库,进一步优化卫生人才队伍结构,提高卫生人才队伍素质,实现卫生人才规模质量与防城港市人民群众健康服务需求相适应。
加大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力度。实施乡镇卫生院人力资源提升行动计划,加大公共卫生人才和面向基层的全科医生培养力度,继续加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支持基层中医药和壮瑶京医药类特色人才培养。开展城乡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鼓励毕业生基层就业和城市医师晋升前下基层服务。为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培养1-2名具备医、防、管等能力的复合型骨干人员。推动乡村医生队伍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到2025年乡村医生中执业(助理)医师比例达到50%。
创新卫生人才流动机制。改进人才招聘办法,加强对卫生人才流动的政策引导,建立人才柔性流动机制,推进人才县管镇用、镇管村用,提升乡村医生待遇水平,完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稳定和优化村医队伍,鼓励和促进卫生人才向基层流动。
改进卫生人才薪酬制度。建立符合行业特点、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务人员薪酬制度,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行绩效工资总量“1+N”动态核定管理办法。严格落实“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要求。推动落实防城港市医疗机构同工同酬,提高一线外聘人员薪酬,增强人才归属感荣誉感,打造全方位人文关怀环境,吸引和留住各类优秀外聘医护人员。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人员收入待遇和养老保障水平,稳定和优化乡村医生队伍。
改革卫生人才评价制度。深化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制度改革,分类推进符合卫生人才特点的科学化、社会化、市场化评价机制,强化医疗卫生人才临床实践能力评价,完善涵盖医德医风、临床实践、科研带教、公共卫生服务等要素的评价指标体系,促进人才评价与培养、使用、激励等相衔接。
完善人才管理和服务模式。建立健全城乡联动的人才管理和服务模式,创新医疗机构编制管理方式,逐步实行编制备案制。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允许公立医院按政策规定拿出5%—10%的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特设岗位,用于引进高层次人才和解决公立医院专业技术岗位评聘矛盾。实现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在市场准入、社会保险定点、重点专科建设、职称评定、学术地位、医院评审等方面享有公立医疗卫生医疗机构同等对待政策。
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分工协作。加强公共卫生机构与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社会办医院的信息共享与互联互通等协作机制,完善疾控机构和城乡社区联动工作机制和医防融合机制。加强粤桂合作,实施城乡医院对口支援项目,建立持续稳定的帮扶关系。
完善疾病防治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市、县两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传染病、职业卫生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检验检测能力条件建设。加大市、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投入力度,改善基础设施和医疗设备装备条件。推进防城港市与县(市、区)妇幼保健院项目建设,推动市妇幼保健院创建三甲妇幼保健院。
深化推进疾病防治体系建设。完善传染病监测预警系统,健全疾病防治工作网络,推进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形成覆盖防城港市的紧急医学救助网络,完善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控救治措施。按照“平战结合、高效运行”原则,健全以市重大疫情救治基地、东兴市公共卫生应急救治中心、市县综合医院、方舱医院等为骨干,发热门诊、发热诊室为哨点的市、县、乡三级重大疫情医疗救治体系,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机制,提高危急重症救治能力。推进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建立健全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公共卫生委员会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组织村(居)民做好村(社区)环境卫生工作,协助提供村(社区)公共卫生服务。
完善疾病诊疗服务机构布局。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等工作,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范围覆盖至乡镇、街道、社区。做好基层流感、手足口病、登革热、艾滋病、结核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降低发病率,杜绝防控不力造成的传染病暴发流行。
实施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工作。筑牢免疫屏障,维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控制麻疹、白喉、百日咳等严重危害儿童健康的传染病的发病率在较低水平。
构建更加成熟定型的分级诊疗制度。加强不同级别医院之间、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续性医疗机构之间的分工协作,建立急慢分治的制度,巩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就医秩序。支持和引导县域内常见病、慢性病患者优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承担公立医院的普通门诊、康复和护理等服务,提高公立医院医疗资源利用效率。
推进医联体建设发展。因地制宜有序推进医联体、专科联盟、医疗集团等建设。提升区域内医疗服务网络整体效能,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以“县乡联动、乡村一体”为抓手,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巩固县乡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成效,进一步优化紧密型县域医联体、医共体建设布局。鼓励医联体、县域医共体等建立药品联动管理机制,促进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
加强公立医院对基层的指导。加强公立医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对口支援、技术支持、人员培训、管理指导,提高其服务能力和水平。鼓励公立医院医师多点执业,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推广远程医疗,优化医疗卫生资源布局,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均衡布局,基本实现医疗卫生城乡一体化。
推进中西医结合。促进中西医临床协作,加大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力度,发挥中医药在疾病预防、治疗、康复中的独特优势,提高重大疑难病、急危重症临床疗效。
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快市、县中医医院和中医治未病中心建设,建立健全以市、县中医医院为主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社会办中医共同发展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发挥中医特色优势,推广壮瑶京医优势病种诊疗方案以及壮医经筋推拿、药线点灸、药物竹罐、瑶医药浴等壮瑶京医药特色技术。鼓励社会力量提供中医服务,鼓励有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开办中医诊所。
扩大医保报销范围。完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深入实施 DRG 付费改革第 2 个三年行动计划,深入实施以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完善按病种、按床日、按人头等付费方式改革。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试点地区出台医保总额付费相关政策,推进总额付费方式改革。在现有基本医疗服务项目和药品目录基础上,将符合条件、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治疗性院内中药制剂、中医特色、民族医特色诊疗项目,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将部分中医非药物治疗列入门诊慢性病报销范围。
加强中医药文化传承与创新发展。深入推进中医药强市、中医药高地建设,逐步完善产学研用相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促进中医药原创思维和现代快速发展的新技术、新方法有机结合。建设中医药科普宣传基地,培育形成具有港城特色的中医药文化,着力形成发展中医药文化的浓厚氛围,推动中医药走向世界。
发挥多元主体作用。加强政府在医疗卫生制度建设、政策引导及行业监管等方面的职责,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充分激活社会力量办医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增加医疗卫生服务多元供给,创新服务模式,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服务需求。鼓励商业保险机构结合社会办医院特点,积极开发多样化健康保险产品。
促进多元主体协作。鼓励公立医疗机构与社会办医疗机构开展合作,推进医师多点执业。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公建民营、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参与公共服务供给。
支持社会办医高质量发展。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放宽举办主体要求和服务领域要求,逐步扩大具备条件的境外资本设立独资医疗机构试点。支持社会办医院合理配备大型医用设备,发挥好自身差异化优势,通过持续技术创新推进精细化管理,实现社会办医高质量发展。
促进社会办医院与公办医院共同发展。将社会办医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和医联体建设,预留床位和大型设备等资源配置空间,完善社会办医院规划布局和用地保障,优化投融资引导政策,落实财税价格政策。持续深化公共卫生事业单位改革,营造社会办医院与公办医院公平竞争的政策环境。
建立多方合作机制。统筹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资源,创新健康养老服务模式,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之间的业务协作机制,完善二级以上医院与老年病医院、老年护理院、康复医院、安宁疗护中心等之间的转诊合作机制。到2025年,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规范设置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70%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床位占比达到40%。
提升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推动开展老年人健康综合评估和老年综合征诊治,促进老年医疗服务从单病种向多病共治转变。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开通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预约就诊绿色通道,推动友善的管理、服务、文化和环境,增强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便捷优先优惠医疗服务能力,协同做好老年人慢性病管理和康复护理。推动开展远程服务和移动医疗,做好上门巡诊等健康延伸服务,大力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强化老年失能、老年痴呆等预防干预。
创新医养结合新模式。鼓励规模较大养老机构内设护理院,有条件的可以申请设置康复医院等医疗机构,规模较小养老机构可与周边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作开展医疗服务。
扩大医养结合服务供给。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作用,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工程,促进老年健康服务向社区和家庭延伸。支持社会力量开办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服务机构,增加居家、社区、机构等服务供给。鼓励和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变服务模式,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日常护理、慢性病管理、康复、健康教育和咨询、中医养生保健等服务的能力。推动发展中医药壮瑶医药特色医养结合服务,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养生保健和疾病康复领域优势。
增加医养结合服务的可及性。规范推动上门医疗卫生服务向社区、家庭延伸,建立家庭医疗契约服务关系,主动为老年人提供上门诊视、健康查体、保健咨询、家庭病床等服务,满足老人多层次、多元化的需求。研究制订老年康复、护理服务体系专项规划,形成规模适宜、功能互补、安全便捷的健康养老服务网络。
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管理系统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统一权威、互联互通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健全覆盖全生命周期的预防、治疗、康复和自主健康管理一体化的健康信息服务体系。以电子健康卡为索引,大力推进“基层检查、上级诊断”模式,实现检查检验信息的结果互认,促进各级医疗机构分工合作,精准引导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
健全医疗健康大数据体系。加强医疗健康大数据应用体系建设,推进基于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的医疗健康大数据开放共享、深度挖掘和广泛应用。消除数据壁垒,建立跨部门跨领域密切配合、统一归口的健康医疗数据共享机制,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以及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的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加快推进防城港市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实现数据融合、动态交互和共享,基本覆盖防城港市人口并实现信息动态更新。加强数据标准体系建设,制定分级分类分域的数据应用政策规范,建立和完善健康医疗数据资源目录体系。
实施健康防城港“云服务”计划。推进“互联网+医联体”平台和“云医院”建设,完善远程医疗应用体系,发展医疗便民惠民服务,优化医疗卫生资源布局,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均衡布局。开展“互联网+职业健康”信息化建设,建立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大数据平台,利用信息化提高监管效率。推进“互联网+慢性病”服务,充分利用信息技术丰富糖尿病等慢性病的健康管理手段。
发展在线医疗健康信息服务。加快推进网上预约、线上支付、在线随访、健康咨询和检查检验结果在线查询等服务。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落实异地就医结算,扎实推进医保标准化、信息化建设。运用“两微一端”(指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以及短视频等新媒体,推动“互联网+精准健康科普”。
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强化互联网医药与服务的监管体系建设。建立人口健康信息化标准体系和网络安全保护机制。
加强“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实施工作的全面领导,建立分工明确、配合密切地协调推进机制,机构编制、卫生计生、发展改革、科技、财政、人社、食药监等部门合力推进规划实施,形成促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的合力。将本规划项目列入政府工作目标和考核内容,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建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医疗卫生的发展需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制订本地区“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细化分解任务,扎实稳步推进,确保与市规划的协调统一。
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进一步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提高改革行动能力,推进政策落实。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健全网络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运行机制,促进医疗资源向基层、农村流动,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坚持公益属性,破除逐利机制,建立合理的补偿机制、科学的绩效评价机制和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
按照职责分工,细化配套措施,加强分类指导,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强化协作联动,加强健康领域沟通协作。强化队伍建设,为医务人员创造良好的职业发展空间,维护正常医疗秩序。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规范医疗卫生服务行为。
按照严格规划增量、科学调整存量原则,合理确定区域内公立医院的数量和布局,优化结构。合理把控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建设标准和大型设备配置,禁止举债建设和装备,所有新增医疗卫生资源、特别是公立医院的设置和改扩建、病床规模的扩大、大型医疗设备的购置,必须依据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要求和程序,严格管理,将规划作为建设项目立项的前提条件。对新建城区、郊区等薄弱区域,要有计划、有步骤建设医疗卫生机构,满足群众基本医疗卫生需求。重点加强基层、妇幼、儿科、精神、急诊急救、传染病、病理、康复、老年护理等薄弱领域服务能力建设。优先加强公立医院服务能力,提高县域医疗能力和水平,支持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确保到2025年达标率100%。建立医疗卫生服务工作年度考评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适时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人才队伍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等,实施“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培养工程”和“卫生人才十百千工程”。加大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加快人才梯队建设,形成“人才强卫”的合力和共识,努力打造一支能够满足广大群众需求,适应防城港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高素质卫生人才队伍。积极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全科医师培训,着力加强临床应用型医学人才培训,加强公共卫生队伍,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积极培养引进卫生管理人才,积极引进信息系统高级管理人才,积极培养引进一批高层卫生专业人才和具有先进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增强防城港市医疗卫生的学术地位、技术特色和资源优势。加强农村基层卫生队伍建设,提高农村卫生人员素质,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待遇,鼓励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健全以市级医疗卫生机构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以满足广大农村居民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基本医疗服务需求。
(六)推动数字健康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全方位提升卫生健康信息化基础设施水平
加强卫生信息化建设,着力推进公共卫生、医疗、医保、计划生育、药品、财务监督管理信息化,整合各类卫生信息资源,建立统一高效、互联互通的信息化平台,充分发挥卫生信息在降低医疗成本,提高服务水平,高效使用卫生资源,提高科学决策能力中的重要作用。将卫生信息化建设投资纳入卫生事业经费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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