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 —防城港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完成
防城港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
—防城港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完成
防城港市统计局
防城港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5月26日)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23〕9号)、《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防政发〔2023〕7号)要求,我市进行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23年度,普查对象是我市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在全市各部门和各级普查机构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广大普查人员两年来的艰辛努力以及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防城港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完成前期准备、单位清查、普查登记、事后质量抽查、汇总评估等各项任务,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经济普查工作,将“组织开展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列为市委年度重点工作之一,写入了市政府年度工作报告,并重点督办。2023年3月29日,成立防城港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统筹部署全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32个部门组成。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组织实施原则,各县(市、区)、各乡镇(街道)和各村(居)民委员会以及相关部门均建立普查机构,为普查工作开展提供坚实有力的组织保障。全市各级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全面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推动普查顺利实施。参与普查工作的相关部门积极主动履职,发挥各自职能优势,提供多方保障,在普查宣传、数据共享、单位清查、现场登记、数据审核评估等方面密切配合,协同推动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全面摸清家底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在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2024年1月1日至4月30日,全市2000余名基层普查人员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对我市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抽取的个体经营户,以及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逐一完成普查登记,根据普查对象的不同类别,相应采集其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与消费、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通信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转型情况、数字经济活动、投入产出情况等有关数据,取得了丰富详实资料和巨大成果。通过这次普查,全面调查了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了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了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推动高质量发展、融入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等方面的新进展,准确把握新形势新市情,为加快构建具有防城港特色和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现代化临港工业城市,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防城港篇章提供真实可靠的统计信息支撑。
三、科学规范实施
按照“坚持质量标准、坚持统分结合、坚持手段创新、坚持协作共享、坚持依法普查”的基本原则,防城港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执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和《广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实施方案》部署要求,首次统筹部署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同时,结合本地实际,通过借鉴历次普查经验,学习先进做法,进一步优化方式方法,着力提高普查的科学性、规范性。在方法运用上,采用先单位清查后普查登记方式,通过对我市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地毯式”清查,确保普查对象类型界定准确、普查单位不重不漏。在单位清查基础上,对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进行全面调查,对个体经营户进行抽样调查,对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同步开展投入产出调查。有关部门对本行业领域的普查对象进行调查。在技术手段上,全面应用全国统一、集成高效、安全可靠的普查数据采集处理平台,使用手持移动终端小程序采集基层普查数据,支持普查对象网络自主填报,推进投入产出调查电子统计台账应用,普查数据采集处理效率和安全保障显著提高。充分利用政务大数据辅助普查、创新应用小程序辅助填报、通过短信服务平台督促开展补充登记等方式提升普查工作质效。
四、确保数据质量
防城港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实行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各行业主管部门严格落实“管行业就要管普查,管普查就要管好数据质量”的要求,齐抓共管,抓好普查数据质量把控。各级普查机构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压紧压实普查数据质量责任。选优配强普查队伍,开展“小规模、分批次、多场次、精细化”培训指导,组织基层普查人员严格按照普查流程、质量标准进行数据采集与审核,确保源头数据质量。加强对普查数据的质量监测分析,实时监控普查数据采集、上报,强化现场数据核实与业务指导,实现数据即报即审即查,及时消除差错,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为检验普查工作成效和普查数据质量,防城港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全市4个县(市、区)中的12个普查小区256个单位、299个个体户进行数据质量抽查。东兴市作为广西代表之一顺利通过国务院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的事后质量检查。事后质量抽查结果表明,我市普查数据质量符合控制标准。
总体来看,防城港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组织实施科学规范有序,普查全过程公开透明,全面摸清了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能够真实反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达到了预期目标。普查结果显示,2023年末,全市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15428个,与2018年末(2018年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相比,增长18.0%,从业人员21.81万人,增长26.3%;个体经营户56674个,从业人员11.97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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