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六号) ——部分新兴产业发展情况
防城港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六号)
——部分新兴产业发展情况
防城港市统计局
防城港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5月26日)
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中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服务业、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等新兴产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战略性新兴产业
(一)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
2023年末,全市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1]21个,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11.5%。其中,新材料产业2个,占9.5%;生物产业3个,占14.3%;新能源产业10个,占47.6%;绿色环保产业6个,占28.6%。
(二)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
2023年末,全市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活动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21个,占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的16.9%。其中,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4个,占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19.0%;数字创意产业9个,占42.9%。
二、高技术服务业
2023年末,全市共有规模以上高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9个,占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的15.3%。其中,信息服务6个,占规模以上高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的31.6%;专业技术服务业的高技术服务4个,占规模以上高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的21.1%。
2023年,规模以上高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9.10亿元,占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的14.1%。
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
2023年末,全市共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425个,从业人员3331人。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1.64亿元。
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数字产品制造业7个,占1.6%;数字产品服务业86个,占20.2%;数字技术应用业205个,占48.2%;数字要素驱动业127个,占29.9%。
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数字产品制造业299人,占9.0%;数字产品服务业372人,占11.2%;数字技术应用业2014人,占60.5%;数字要素驱动业646人,占19.4%。
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中,数字产品制造业0.26亿元,占1.2%;数字产品服务业1.25亿元,占5.8%;数字技术应用业17.51亿元,占80.9%;数字要素驱动业2.62亿元,占12.1%。
四、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2023年,开展R&D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16个,比2018年增长60.0%,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8.7%。
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人员折合全时当量892人年,比2018年增长46.5%。
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经费支出15.04亿元,比2018年增长106.6%;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为0.65%。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分行业R&D经费支出及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详见表6-1)。
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429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138件,分别比2018年增长416.9%和3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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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6-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经费支出 及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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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D经费支出 (万元) |
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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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150402 |
0.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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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业 |
147377 |
0.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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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副食品加工业 |
5776 |
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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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916 |
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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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133203 |
1.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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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6932 |
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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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3025 |
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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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2588 |
0.12 |
注:由于部分行业数据未列入,故分项数加总不等于合计数。
五、文化及相关产业
2023年末,全市共有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992个,从业人员4451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9.7%和下降4.0%;资产总计53.55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12.8%。
2023年末,全市共有经营性文化产业法人单位869个,从业人员3759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25.2%和下降6.9%;资产总计52.05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24.5%;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32亿元,比2018年下降44.1%。
2023年末,全市共有公益性文化事业(含社团)法人单位123个,从业人员692人,分别比2018年末下降8.9%和增长15.0%;资产总计1.50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23.9%;本年支出(费用)1.11亿元,比2018年下降3.5%。
注: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部分企业从事多个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生产活动,故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9大领域企业法人单位数量之和大于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数量。
[3]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部分数据合计数或相对数由于计量单位取舍不同而产生的计算误差,均未做配平调整。
注释:
[1]战略性新兴产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的精神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目录(2023)》确定。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绿色环保产业、航空航天产业、海洋装备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相关服务业等领域。
[2]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3]规模以上服务业:是指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3个行业门类和卫生行业大类;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3个行业门类,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4个行业小类;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2个行业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
[4]高技术服务业:按照《高技术产业(服务业)分类(2018)》,高技术服务业是采用高技术手段为社会提供服务活动的集合,包括信息服务、电子商务服务、检验检测服务、专业技术服务业的高技术服务、研发与设计服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知识产权及相关法律服务、环境监测及治理服务和其他高技术服务等9大类。
[5]数字经济:按照《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数字经济产业范围包括01数字产品制造业、02数字产品服务业、03数字技术应用业、04数字要素驱动业、05数字化效率提升业等5个大类。其中,01-04大类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是指为产业数字化发展提供数字技术、产品、服务、基础设施和解决方案,以及完全依赖于数字技术、数据要素的各类经济活动。
[6]研究与试验发展:是指为增加知识存量(也包括有关人类、文化和社会的知识)以及设计已有知识的新应用而进行的创造性、系统性工作,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3种类型。
[7]文化及相关产业:根据《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文化及相关产业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范围包括:一是以文化为核心内容,为直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而进行的创作、制造、传播、展示等文化产品(包括货物和服务)的生产活动。具体包括新闻信息服务、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服务、文化传播渠道、文化投资运营和文化娱乐休闲服务等活动;二是为实现文化产品的生产活动所需的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文化装备生产和文化消费终端生产(包括制造和销售)等活动。
[8]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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