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财政局关于防城港市边海技防设施建设项目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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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FCZC2024-G1-10001-GXQH
二、项目名称:防城港市边海技防设施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 人:南宁广融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飞龙路18号飞行新都17层1723-A9号)
被投诉人:中国共产党防城港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广西清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市人民政府大院市委楼512;防城港市港口区西湾广场财苑小区8号
相关供应商:——
地 址:——
当 事 人:——
地 址: ——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
投诉事项一:招标文件“第二章 货物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技术参数具备倾向性,多条参数均指向科达,明显以科达厂家的控标参数作为限定标准,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供应商投标,有违公平公正的原则。
投诉事项二: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分办法与评分标准”“技术分”中,将“平台功能演示”作为评审因素,属于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以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相关规定。
2、处理结果:
(一)投诉人南宁广融科技有限公司对防城港市边海技防设施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编号:FCZC2024-G1-10001-GXQH)的投诉事项一不成立,投诉事项二成立。
(二)防城港市边海技防设施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编号:FCZC2024-G1-10001-GXQH)招标文件存在设置歧视性条款、评分标准不合理等问题,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责令采购人、代理机构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组织政府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2024年0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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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

当前位置:
桂公网安备 45060202000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