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财政局政府采购行政监督责任清单
2025-11-25 15:20
来源:防城港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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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财政局政府采购行政监督责任清单
按照财政职能,防城港市财政局依法履行以下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职责:
一、贯彻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市政府采购相关制度规范并组织实施,规范全市政府采购行为。
二、负责市本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政府采购业务培训与指导工作。
三、负责市本级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的备案管理,市本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达到公开招标限额采用非招标方式的审批,进口产品采购审核;负责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
四、负责组织开展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处理政府采购投诉举报案件,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作出处理处罚。
五、负责指导全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
六、依法对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实施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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