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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 > 防政办函
索  引 号:000014349/2023-361793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市政府办成文日期:2023年05月17日
标  题: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防城港市支持稳外贸稳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文字号:防政办函〔2023〕3号发布日期:2023年06月01日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防城港市支持稳外贸稳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

2023-06-01 02:25     来源:市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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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市人民政府各直属企事业单位,驻港各单位

2023年5月11日,经市七届人民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废止《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防城港市支持稳外贸稳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防政规〔2022〕6号)。被废止的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施行。

2023年5月17日

(公开方式: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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