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2023-408797 | 效力状态: |
| 发文单位:市政府办 | 成文日期:2023年07月31日 |
| 标 题: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防城港市城乡低保边缘家庭收入标准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防政发〔2023〕14号 | 发布日期:2023年08月0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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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市人民政府各直属企事业单位,驻港各单位:
为切实保证城乡低收入居民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市社会经济和谐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审核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及《自治区民政厅关于提高2022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指导意见》精神,决定从2023年7月1日起,我市城市低保边缘家庭收入标准确定为每人每月1600元,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收入标准确定为每人每年10080元。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确定我市城乡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制定办法〉的通知》(防政办发〔2015〕3号)同时废止。
2023年7月31日
(公开方式:公开)
翻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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