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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随军家属及退役大学生士兵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实施办法解读

2023-04-04 09:43     来源:市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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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原因和过程

(一)为做好驻军部队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2013年12月,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批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的通知》(国发〔2013〕42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暂行办法》,我市出台了《防城港市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暂行办法》(防政发〔2013〕41号)。对随军家属的行政调配工作程序、工作职责、工作要求以及定向考试招聘的办法、程序等没有细化明确。2014年5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中国人民解放军广西军区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暂行办法(修订)》(桂政发〔2014〕30号),对《广西壮族自治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暂行办法》作了修订,对随军家属的行政调配程序、定向考试招聘的办法等予以明确。

(二)2018年武警消防部队转制退出现役,家属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已不适用现役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政策。2019年11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我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优待保障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19〕107号),明确在职消防救援人员配偶、烈士遗属、因公牺牲消防救援人员遗属,参照现役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有关政策享受同等优待保障2021年6月,我市也印发了《防城港市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优待保障工作的通知》,对在职消防救援人员配偶、烈士遗属、因公牺牲消防救援人员遗属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也明确参照现役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有关政策享受同等优待保障。为有利于确保在职消防救援人员配偶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优待政策参照现役军人随军家属落实到位,有必要将现役军人随军家属在职消防救援人员配偶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政策融合在一起实施。

   (三)具体负责随军家属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领导机构已调整撤消。2014年,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暂行办法(修订)》(桂政发〔2014〕30号)要求,我市、县(市、区)相应成立随军家属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辖区随军家属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根据《中共防城港市委员会办公室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2022 年度清理、调整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防办发〔2022〕3 号)精神,防城港市随军家属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已撤消不再保留。因此,需要出台政策明确具体负责本辖区随军家属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

(四)2023年1月6日,市政府召开双拥工作推进暨军政座谈会,对2023年防城港市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考评指标重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针对当前我市随军家属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存在的问题,黄江市长指示要求修订我市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安置办法。

二、主要内容及亮点

防城港市随军家属及退役大学生士兵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实施办法(送审稿)》主要内容是二十四条措施,全部为干货,主要亮点:

(一)对具有防城港市辖区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参军入伍的、不符合政府指令性安置工作条件的、招考当年上年度退出现役的退役大学士兵,以及具有防城港市辖区户籍的、持有《退出现役证书》的择业期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提出了具体的措施。特别是明确要求列入定向招聘的事业单位,拿出不高于定向单位所处行政区域内年度招聘岗位总数5%的岗位定向招聘退役大学士兵。国有、国有控股及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企业要按每年不低于招用新职工总量的5%进行定向考核招聘退役大学士兵和随军家属。

(二)明确各级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辖区随军家属、退役大学生士兵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的总体工作,审议或审签随军家属、退役大学生士兵安置文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具体职责:军(警)部队政治机关负责收集、审核、汇总随军家属相关信息和就业安置需求等情况;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收集、审核、汇总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信息和就业安置需求等情况;编制部门负责接收安置随军家属用编的提供和审核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计划编制、就业推荐、招聘考试、社保补贴、技能培训、创业帮扶及其他相关协调工作;国资部门负责所监管国有企业的随军家属、退役大学生士兵就业安置及协调工作;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负责随军家属、退役大学生士兵自主创业、从事个体经营的相关注册登记,并按政策规定落实相关税费减免工作;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配合做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辖区的随军家属、退役大学生士兵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的具体工作

(三)融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我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优待保障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19〕107号)关于在职消防救援人员配偶、烈士遗属、因公牺牲消防救援人员遗属,参照现役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有关政策享受同等优待保障”的政策规定,将现役军人随军家属在职消防救援人员配偶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政策融合在一起,更有利于确保在职消防救援人员配偶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优待政策参照现役军人随军家属落实到位。

(四)着重完善了随军前属在编在岗机关、事业单位的随军家属安置工作程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定向招聘随军前非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随军家属的工作程序,符合条件的未就业随军家属货币化补偿的工作程序等内容,操作性更强。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建议《防城港市随军家属及退役大学生士兵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实施办法以防城港市人民政府、防城港军分区名义行文印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及直属机构、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执行。

(二)防城港市随军家属及退役大学生士兵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实施办法印发施行后,具有防城港市辖区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参军入伍的、不符合政府指令性安置工作条件的、招考当年上年度退出现役的退役大学士兵,以及具有防城港市辖区户籍的、持有《退出现役证书》的择业期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采取由各级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列入定向招聘的事业单位,拿出不高于定向单位所处行政区域内年度招聘岗位总数5%的岗位定向招聘招聘考试由市、县(市、区)人社部门列入当年度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计划后,由市统一单独组织实施。

(三)《防城港市随军家属及退役大学生士兵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实施办法印发施行后,防城港市人民政府防城港军分区关于印发防城港市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防政发〔201341号同时废止。

、咨询渠道

解读机关: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人:刘永靖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科负责人

联系电话:0770-3235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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