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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和促进旅游民宿发展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2023-09-30 09:15     来源:市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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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5日,市人民政府印发《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和促进旅游民宿发展的指导意见》(防政规〔20238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旅游民宿是农文旅产业融合的重要业态,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近年来受到国家和各地的高度重视。2020112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西旅游民宿管理暂行办法》(桂政办发〔202087)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加强对旅游民宿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旅游民宿发展统筹协调工作机制20214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鼓励各地区适当放宽旅游民宿市场准入”。20227月,文化和旅游部、公安部等10部门印发《关于促进乡村民宿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文旅市场发〔202277),要求各地政府加强统筹协调,形成政府管理、部门联动、行业自律、企业履责、社会监督的综合治理格局。20227月,国家标准委发布《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等级划分》(GBT41648-2022)国家标准,并于202321日起正式实施。

市拥有“海边山”独特文化旅游资源,具有发展旅游民宿的优越条件。近年来,滨海民宿蓬勃发展,带动了当地群众就业增收,取得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滨海民宿高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产业无序发展同质化较严重,服务不够规范,配套设施不足,监管不到位等。

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规范和促进旅游民宿发展的文件要求,做精做优做强我市民宿产业,助力乡村振兴,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研究制定了《指导意见》,经多次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由市七届人民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二、主要内容

《指导意见包括总体要求、设立条件、开办要求、发展促进、保障措施等五个部分。

(一)总体要求。明确我市旅游民宿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适用对象。发展旅游民宿依托“海边山”特色文化旅游资源,坚持生态优先文化为根融合发展规范有序等四发展原则。提出2025年,打造一批具有“海边山”特色的精品旅游民宿,建设一批旅游民宿集聚区,培育发展滨海、边境、十万大山等3条旅游民宿带使旅游民宿成为推进全市乡村振兴战略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

(二)设立条件。明确我市旅游民宿的准入标准和准入条件。设立旅游民宿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本市有关规定,符合建筑、设施设备、治安、消防、卫生、食品、生态环境、管理服务等8个方面的条件

开办要求。明确开办旅游民宿应依法办理相关证照。从事旅游民宿经营的,应接受各县(市、区)旅游民宿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联合监督检查。

发展促进。明确从统筹规划布局、完善基础设施、突出文化特色、强化用地支持、鼓励多元投资、加强宣传推广、加大资金支持、引导行业自律等8个方面促进旅游民宿发展。

(五)保障措施明确县两人民政府成立旅游民宿发展领导小组。明确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履行主体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

解读人及联系方式: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张常红,13768005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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