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湾拖船(防城港)有限公司 “北部湾拖3”轮2023年“1.12” 两人死亡事故调查报告
2023年1月12日5时40分左右,北部湾拖船(防城港)有限公司“北部湾拖3”轮在其公司专用码头靠泊维修期间进水沉没。事故发生后,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有关规定,经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同意,成立了由港口区政府、北部湾港口管理局防城港分局、市交通运输局、防城港海事局等部门为成员的事故调查组,依法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查阅资料、做笔录等调查取证,还原了该事故的经过,查明了事故原因,确定了事故性质,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现将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 事故概述
(一)事故时间:2023年1月12日5时40分左右。
(二)事故发生单位:北部湾拖船(防城港)有限公司。
(三)事故地点:北部湾拖船(防城港)公司拖轮专用维修泊位。
(四)事故类型:其他类。
(五)伤亡人数:死亡2人。
二、 事故发生单位及人员的基本情况
(一)北部湾拖船(防城港)公司。
北部湾拖船(防城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0月28日,2004年1月1日正式营业,该公司是中外合资企业,经营期限为50年,注册地为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友谊路18号,由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和香港华南拖船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经营范围为港口拖船服务。
(二)“北部湾拖3”轮。
1.船舶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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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名 |
北部湾拖3 |
船舶识别号 |
CN201110516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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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类型 |
拖轮 |
航区 |
沿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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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吨 |
404 |
船宽 |
10.2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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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吨 |
121 |
型深 |
4.5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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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长 |
34米 |
主机功率 |
2942千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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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材质 |
钢制 |
满载排水量 |
696.812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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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机类型 |
内燃机 |
建成日期 |
2012年4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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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所有人 |
北部湾拖船(防城港)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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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管理人 |
北部湾拖船(防城港)有限公司 | ||
2.船舶状况
(1)检验情况
该轮最近一次检验(换证检验)由中国船级社防城办事处于2022年4月26日在北海港进行,检验合格并取得船舶检验相关证书,其中《国内航行海船安全与环保证书》有效期至 2027年4月22 日止,准予航行沿海航区(航线)。经查,该船船舶检验证书齐全有效。
- 相关船舶设备状况
根据该轮《国内航行海船安全与环保设备记录》,航行设备配有自动识别系统(AIS)设备1台、全球定位系统(GPS)设备1台、雷达1台、船载电子海图系统1台、回声测深仪1台、标准磁罗经1台、备用标准磁罗经1台,救生设备可供总人数12人使用,配有救生衣18件。
- “北部湾拖3”轮船员的基本情况。
1.两名死者身份信息:
(1)杨XX,身份证号:4500XXXXXXXXXXXXXX,持有港作轮机长证书,2015年10月9日以来,在北部湾拖3轮任轮机长,为北部湾拖船(防城港)有限公司员工。
(2)农XX,身份证号:4506XXXXXXXXXXXXXX,机舱实习生,持有值班机工证书,2022年11月8日到“北部湾拖3”轮任实习机工。
2.其他船员信息为:
(1)船长:黎XX,身份证号码:4506XXXXXXXXXXXXXX,持有丙二船长证书,2016年以来,一直在“北部湾拖3”轮任船长。
(2)大副:吴XX,身份证号码:4506XXXXXXXXXXXXXX,持有港作二副证书,2022年1月份到“北部湾拖3”轮任大副。
(3)三副:余XX,身份证件号码:4506XXXXXXXXXXXXXX,持有港作三副证书和水手证书,2022年9月底开始,在“北部湾拖3”轮任实习三副。
(4)值班水手:韦XX,身份证号码:4506XXXXXXXXXXXXXX,持有丙类水手证书,2022年2月份以来,在“北部湾拖3”轮任值班水手。
(5)实习大管轮:赵XX,身份证号码:4503XXXXXXXXXXXXXX,持有丙二大管轮证书。
(6)实习大管轮:黄XX,身份证号码:4507XXXXXXXXXXXXXX,持有丙二大管轮证书,2023年1月7日开始,在“北部湾拖3”轮任实习大管轮。
(7)实习三管轮:谢XX,身份证号码:4506XXXXXXXXXXXXXX,持有三管轮白皮证书、值班机工证书,在“北部湾拖3”轮任值班机工。
(8)实习机工:覃XX,身份证号码:4527XXXXXXXXXXXXXX,持有机工白皮证书,2022年7月开始,在“北部湾拖3”轮任实习机工。
经查,“北部湾拖3”轮在船船员10人,船员适任证书齐全有效,船员配备符合该轮《最低安全配员证书》的要求。
三、事故发生时气象海况
(一)天气海况。
1.据防城港市气象台报:11日,北部湾海面白天到晚上中到大雨,东北风转东南风4-5级;12日白天到晚上,中雨,偏南风4-5级。(详见图1)

(图1)
2.据广西海洋预报台1月11日16时发布的防城港市周边海区24小时海洋预报:港口水域浪高0.5米。(详见图2)

(图2)
(二)潮汐情况。
根据国家海洋信息中心2023年《潮汐表》显示,防城港2023年1月12日,潮时0850时,潮高405cm,为高潮;潮时1832时,潮高91cm,为低潮。(详见图3)

(图3)
四、事故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2年12月29日9时,“北部湾拖3”轮在备车时,赵XX发现滑油测量孔处不断溢出乳白色液体,将情况电话上报公司申请维修。
2023年1月10日,该公司安排“北部湾拖3”轮于1月11日-13日维修。
2023年1月11日
19时50分,“北部湾拖3”轮靠泊该公司拖轮专用维修保养泊位。
1月12日
0-2时,吴XX值班,无异常发现,船舶正常。
2-4时,余XX值班,无异常发现,船舶正常。
4时00分,余XX向韦XX交班,船舶正常。
约5时39分,韦XX值班发现,周边有小船经过。
约5时40分,韦XX发现机舱有海水涌进,其立即前往船员生活区呼救机舱进水。
约5时42分,轮机长杨XX、实习三管轮谢XX、机舱实习生农XX听到呼救后,离开各自房间到船员生活生活区走廊。杨XX组织谢XX、农XX进入机舱抽水施救。
约5时43分,船长黎XX、实习大管轮赵XX、实习大管轮黄XX、实习三副余XX、实习大副吴XX、实习机工覃XX在听到呼救后,离开各自房间到船员生活生活区走廊。黎XX安排黄XX、赵XX,余XX拆解位于船员生活区的潜水泵支援机舱应急排水,并安排其他船员查看船舶进水情况,积极自救。
约5时58分,该轮右倾沉没。
(二)事故救援情况。
1月12日
约6时,北部湾拖船(防城港)有限公司接报后启动应急预案,并报各相关部门及上级公司。
1月14日
20时经持续排水作业后,船舶满足自浮条件,浮吊船脱钩,“北部湾拖3”轮成功自浮。
四、事故造成损失
事故造成2人死亡,打捞、船舶维修(公司预估)、遇难者赔偿金等造成约880万元的直接经济损失,无污染发生。
五、事故原因和事故性质
(一)事故原因。
1.事发时,防城港潮水为涨潮状态,东北风约5级、浪高约0.5米、潮水高度约340厘米。12日4-6时,潮水涨幅超过80厘米(详见图4、图5),造成海水流速较大,在风、浪、流的共同作用力下,海面形成了较大涌浪,加之该轮位于U型港池内,海水冲打岸基形成的回头浪,使海水不断通过舵桨处的缺口涌进船体内。


(以上两图分别为图4、图5,两图数据依据国家海洋信息中心2023年《潮汐表》)
2.事发前和事发时,“北部湾拖3”轮周边有多艘小船经过,在小船经过带来的涌浪叠加下,海水涌进船体的进程加快,致使海水在短时间内大量涌进船体。
(二)事故性质。
1.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关于生产安全事故性质的定义:生产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
2.根据调查,该起事故是“北部湾拖3”轮在靠泊维修期间,由风、浪、流等合力作用形成的海水涌进船体所引发,与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
综上所述,该起事故不属于生产安全事故。
六、事故防范措施
(一)北部湾拖船(防城港)有限公司应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安全责任意识和应急反应处置能力。
(二)北部湾拖船(防城港)公司要强化安全管理制度运行监督,加强公司船员管理,依法落实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提高作业人员对作业的风险防范意识。
(三)北部湾拖船(防城港)公司要严格落实作业前的安全告知和作业场所、人员、安全防护措施的安全确认工作,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四)北部湾拖船(防城港)有限公司应全面排查公司和船舶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隐患,及时整改完善,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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