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防城港市第一批引进人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公示
2022-05-06 11:59
来源:防城港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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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防城港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试行)》(防政办〔2012〕258号),经审核,防城港市覃金凤户家庭符合我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现将申请家庭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如申请家庭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请向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直接送达的以收件日期为准)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770-2881565。公示期限为5日,公示期限从公示发布之日起算。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调查异议不成立的,将纳入我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如实反映公告对象的情况受法律保护。
通讯地址: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改与住房保障科 市北部湾大道中段136号208室
附件:防城港市2022年第一批引进人才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花名册
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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