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今天:2024年2月22日 星期四自治区人民政府网中国政府网 |
政务新媒体矩阵 手机版 智能机器人 用户空间| 简体版| 繁体版|
微信公众号
防城港发布
微信
支持IPv6
无障碍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

2022年防城港市第一批引进人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公示

2022-05-06 11:59     来源:防城港市住建局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根据《防城港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试行)》(防政办〔2012〕258号),经审核,防城港市覃金凤户家庭符合我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现将申请家庭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如申请家庭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请向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直接送达的以收件日期为准)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770-2881565。公示期限为5日,公示期限从公示发布之日起算。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调查异议不成立的,将纳入我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如实反映公告对象的情况受法律保护。
  通讯地址: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改与住房保障科 市北部湾大道中段136号208室
  
  附件:防城港市2022年第一批引进人才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花名册
 

 

 

  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6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