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防城港市市本级决算的报告
——2016年8月24日在防城港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廖云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5年市本级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5年市本级决算总体情况
根据市本级决算,201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01.07亿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65亿元,完成预算的95.4%;转移性收入81.42亿元。当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98.47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58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5%;转移性支出48.89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6亿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4.85亿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51亿元,完成预算的31%;转移性收入5.34亿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合计12.78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83亿元;转移性支出17.61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07亿元。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2.65亿元,完成预算的114.8%。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0.91亿元,完成预算的105.8%,当年基金结余1.74亿元。年末社保基金滚存结余16.64亿元。
二、2015年市本级决算主要内容及相关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201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65亿元,完成预算的115.2%,同比增长20.7%。其中:⒈税收收入完成10.72亿元,完成预算的105.3%,同比增长1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加强个人所得税扣缴和对占用耕地的清理以及房屋租赁市场活跃,个人所得税、耕地占用税和房产税增收较多。⒉非税收入完成8.93亿元,完成预算的129.7%,同比增长34.6%。非税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11项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专项收入增收较多。
2.超收安排情况
2015年,市本级超收25864万元,根据预算法“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年度执行中有超收收入的,只能用于冲减赤字或者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规定,已全部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情况
201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58亿元,完成预算的95%,增长64.5%。增幅较高的主要原因: 一是按照审计署对土地出让支出的规范要求,将土地出让政府性基金12.84亿元调整到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二是2015年自治区一次性补助滨海公路建设资金5.97亿元。
4.预备费使用情况
2015年,市本级年初预算安排总预备费3500万元。全年动用884万元(均已反映在相关支出科目中)。预备费结余2616万元,全部补充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5.上级补助收入决算情况
2015年,上级补助市本级(含两城区)35.99亿元,同比增长31.8%,其中:返还性收入2.26亿元,与上年持平;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4.34亿元,同比增长18.5%;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9.38亿元,同比增长49.8%。
上级补助收入由市本级财政统筹安排用于市本级相关支出和补助两城区支出。其中:市本级留用16.41亿元,占上级补助收入的45.6%;补助两城区支出19.58亿元,占上级补助收入的54.4%。
6.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
在一般公共预算方面,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支(不含自治区补助专款)由年初预算的34.6亿元调整为52.91亿元,调增18.31亿元,增长52.9%,主要是增加审计整改土地出让金项目支出调整12.48亿元、调入政府性基金2.66亿元、一般债券1.9亿元。调增支出主要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幸福社区”建设、节能环保、教育、公共安全等项目建设。
7.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一是全力支持教育事业发展。拨付教育资金2.91亿元,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和薄弱学校改造,支持防城港市理工职业学校新校区建设、市高级中学二期扩建工程和城区新建公办幼儿园建设等等。
二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拨付社会保障资金1.46亿元,全面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3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高到每人每年2800元;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分散供养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390元、280元。
三是全力推进精准扶贫工程。筹措扶贫资金2.04亿元,用于整村推进、生态移民搬迁、教育、产业等扶贫攻坚项目。
四是支持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拨付医疗卫生资金1.86亿元,城镇居民医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府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320元提高到38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提高到40元,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五是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争取到国家和自治区产业升级转型资金1.17亿元,用于支持企业技术改造、节能技术改造、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制糖企业食糖临时储存贴息、工业清洁生产示范等项目建设。
六是支持边海经济带和产业园区建设。拨付城乡社区公共基础设施资金5.02亿元,拨付交通建设资金6.04亿元,重点支持边海经济带和产业园区公益性基础项目建设。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15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51亿元,完成预算的31%,同比下降46.3%。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7.86亿元,完成预算的27.5%,同比下降48.43%。政府性基金转移性收入5.35亿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1.57亿元;上年结余收入3.28亿元,债务(转贷)收入0.5亿元。
2015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01亿元,根据市五届人大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的预算调整方案,规范土地出让金支出冲减历年支出12.84亿元后,决算报表反映支出-4.83亿元。政府性基金转移性支出19.68亿元,其中:补助下级支出3.28亿元,调出资金14.33亿元,年终结余2.07亿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由年初预算30.62亿元,调整为9.51亿元,调减21.11亿元,下降68.9%。调减预算的主要原因:一是受国内经济下行影响,房地产行业发展形势低迷;二是项目投资增速回落,导致土地出让收入大幅降低。
(三)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2015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2.65亿元,完成预算的114.8%。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 7.16亿元,完成预算的110.7 %;失业保险基金收入6197万元,完成预算的98.7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 3.47亿元,完成预算的128.5 %;工伤保险基金收入2263 万元,完成预算的120.8 %;生育保险基金收入2047 万元,完成预算的121.7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9704万元,完成预算的111.8%。
2015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 10.91亿元,完成预算的105.8 %。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6.63亿元,完成预算的101.1%;失业保险基金支出2681万元,完成预算的174.1%,主要是年中出台支持企业兼并重组、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工作的政策,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按照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3.05亿元,完成预算的116.4%;工伤保险基金支出801万元,完成预算的55.2%,主要是企业加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出现工伤情况减少;生育保险基金支出1122万元,完成预算的85.7%;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7660万元,完成预算的110.1%。
(四)政府性债券的情况
2015年,自治区转贷市本级(含城区)政府置换债券23.97亿元,全部为一般债券。市本级留用19.79亿元,转贷港口区1.04亿元,转贷防城区3.14亿元。按照置换债券使用规定,市本级置换债券全部用于偿还2014年底政府性债务清理甄别工作结果认定的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本金。
2015年,自治区转贷市本级(含城区)政府新增债券3.28亿元,其中一般债券2.78亿元,专项债券0.5亿元。市本级留用2.4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9亿元,专项债券0.5亿元;转贷防城区0.65亿元,转贷港口区0.23亿元,全部为一般债券。
市本级新增政府债券全部用于公益性项目资本性支出,主要用于城市之窗、环岛东路、中心区路网、公车物流园、桃源路小学、企沙中心渔港、防城至江山一级公路和中心区安置小区等重点项目建设。
三、财政预算执行的主要措施及效果
(一)财政实力迈上新台阶
2015年,在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下,全市财政收入突破70亿元,达到70.64亿元,增长8.1%,增幅高于全区平均水平0.2个百分点,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其中税收收入占公共财政收入比重达61.5%,比上年增长13.8%,增幅排全区第一位,高于全区平均增幅8.3个百分点;非税占比38.5%,剔除不可比因素后同口径占比为36.6%,比上年下降1.5个百分点,财政收入质量不断提升。全市人均财力达到4600元,居全区第一。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31.72亿元,增长31.9%,支出总量是2010年的2.5倍,完成年度预算的94.1%,增幅排全区前列。
(二)推动经济平稳发展
在财政收入增速回落的情况下,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千方百计筹措资金,推动全市经济建设平稳发展。一是争取上级资金实现新突破。全市向上争取补助资金首次突破60亿元大关,达到60.53亿元,比“十一五”末翻一番,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财政支出压力,促进了我市经济发展。二是支持基础设施建设。以东兴试验区和边海经济带为载体,重点围绕“十百千项目”,投入财政性资金73亿元、带动社会投资334亿元用于城建、港口、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三是支持工业企业做大做强。安排财政性资金9200万元,支持核电、钢铁、金川铜镍、盛隆冶金等一批重大项目建设。四是支持第三产业发展。安排财政性资金5900万元,重点推动金融、旅游、物流、边贸和“IT小镇”建设,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五是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积极落实中小微企业减税政策,拨付财政引导资金4000万元与商业银行实施“惠企贷”,撬动银行贷款资金2.6亿元,推动企业加快发展。
(三)财政惠民力度加大
面对财政收支矛盾比较突出的局面,全市各级财政部门积极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做到突出重点、有保有压,统筹财力向民生重点领域倾斜,使发展成果惠及全市人民。2015年,市本级用于教育、卫生、扶贫、社保和就业等直接涉及民生领域投入的资金达到31.17亿元,比上年增加7.38亿元,增长31%,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到62.9%。其中,社会保障、教育、住房保障和扶贫等事务支出增幅分别达32.8%、45%、1.06倍和3.15倍。
(四)财政管理有新突破
一是财政管理体制不断完善。市本级与城区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取得了积极进展,通过资金调度和专项补助逐步加大对城区财政的支持力度,基层财政状况得到明显改善。二是预算管理改革不断深入。部门预算改革不断深入,严格实行“两上两下”的程序编制预算,统一支出标准,将社保基金预算单独编制,并实行了专项管理。预算绩效管理范围实现预算单位100%全覆盖,预算资金管理逐步加强。实现市本级财政预决算全面公开,共94个一级预算单位顺利完成信息公开工作。三是盘活沉淀资金取得新进展。全市盘活财政存量资金8.53亿元,统筹用于稳增长、调结构和惠民生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避免了“二次沉淀”。四是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不断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基本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目标,改革覆盖市、县和乡三级财政,财政资金实现了“提速增效”,财政监督调控能力也得到进一步增强。五是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顺利完成清理甄别并锁定了存量债务,规范新增债务管理,提前偿还高利率债务近6亿元,节约资金成本约4000万元,有效化解了当年偿债风险。六是政府性项目财政审批效能不断提高。大力推进政府投资项目财政审批流程再造。促使政府采购节约资金0.5亿元,审批时限提速80%;投资评审严格实行办结时限制,核减资金2.2亿元,使资金使用和项目推进更高效。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预算执行中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税源增长点不突出;财政支出压力较大;预算执行的约束性需进一步提升;财政改革亟待推进等。审计情况也表明,2015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资金管理等方面还有待提高。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对照整改。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2015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有力支持监督下,各级各部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市人大代表会议的决议,全市财政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促进我市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积极的贡献。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改革创新、真抓实干、克难攻坚,扎实推进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为加快“全域防城港”建设、奋力实现广西“两个建成”先行区的宏伟目标做出新的贡献。
报告完毕,请予审议。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