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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

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17-02-20 16:48     来源:防城港市人民政府     作者: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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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法制办的直接指导下,我局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创新和提升社会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水平,促进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和取得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1.严格执行政府下发的“三定”方案,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单位的职责;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制定权力清单。现保留13项行政许可事项,并实行动态化更新。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桂政发〔20167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通知》(桂政发〔201676号)文件要求,近期将进一步清理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形成报告上报市编办,同步更新权力清单;3.不断加强市场监管,创新社会治理,优化公共服务:一是抓好运输市场整治工作,推行车辆、企业违法黑名单制度,印发了《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防城港市重点货运源头监管制度><防城港市治理车辆超载超限运输黑名单制度>的通知》文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超限超载车辆和运输企业“黑名单”整治工作,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得到遏制;组织开展了出租汽车客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等专项整治。二是认真做好水运企业入库工作。根据《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培育扶持与入库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全市8家服务业达标未入库企业进行了解核实,目前除了2家企业未达标不能入库外,其余6家企业已按要求提供申报入库统计的材料,按照要求完成申报入库工作。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执行政府立法工作机制,制定了《20l5年至2019年度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和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办法》,逐级上报市政府审定。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度,并按要求对需要清理废止的制度进行自查上报。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制定下发的“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制度,依法决策和加强风险评估,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决定,严格行政决策责任追究。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建立健全交通行业“三基三化”制度,重新疏理了交通行政执法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根据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市行政执法人员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2016年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培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要求,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并组织人员参加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资格(续职)培训考试。全市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自治区(路政、运政、水政)“脱产培训”工作,轮岗一次。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制定《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制度;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市运管处自觉将办公楼维修建设等项目材料送交审计部门审计监督;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开通12328电话,敞开渠道接受社会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完成执法公示制度以及《服务指南》制作,极大方便了群众办事。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强化监督指导,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水平。建立行政复议决定履行与监督制度和重大行政复议备案制度,对行政复议决定尤其对变更、撤销、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回访复查,确保行政复议决定得到切实履行,维护行政复议的权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则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85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我局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制度,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到出庭应诉,维护公正公平。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中心组学法、会前学法、法制讲座培训、法律自学制度,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参加每年司法局组织的学法用法普法考试,合格率达到100%,不断提升队伍的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

      (八)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按照“工作有人抓、责任有人担、事情有人管”的总体要求,成立依法行政工作小组,落实分管领导、配置相关业务科室和人员,实行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奠定了坚强的组织保障。根据政府机构改革“三定”方案,我局设立政策法制科,负责办理依法行政、普法等法治政府工作,监督、指导各交通部门的法治工作。各二层处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配合开展法治工作。积极配合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市法制办组织开展的执法评查检查工作,和市依法治市办组织开展的年度市法治政府建设专项考评;单位每年度均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执法宣传等工作。

      (九)其他需要报告的内容。积极报送信息,宣传法治交通建设,做好普法宣传。

      二、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执法系列制度落实不够全面。我局制定了“三重一大”事项清单、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等制度,但从执法检查情况看,一些制度内容仍未得到全面落实,执法案卷仍有法律适用错误的现象出现。

  (二)行政执法难度大。虽然交通运输执法部门长期以来对超限超载、非法营运等行为坚持严打严查,但由于受经济利益驱使,违法行为人采取各式手段逃避检查,甚至顶风作案,对公路及公路桥梁造成极大危害。

  (三)行业执法与行业监管不够协调。作为改革试点,我局在工作中缺乏相关经验,各项机制还不够健全,实现执法与行业监管间的无缝对接以及高效运转还需从制度上以及实践中不断的协调、完善。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加强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宣传贯彻培训力度,完善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机制,不断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观念,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强化行政执法管理,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办事,坚决杜绝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以及越权执法现象的发生,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二)继续深化改革。完善内部职能间的协调沟通机制,按照“紧密协作、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促进”的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加强相互协调与配合,共同做好交通运输行业监管各项工作,提高执法效率。

  (三)加大行政执法工作力度。一是继续加大行业监管力度,积极应对执法新问题、新情况,进一步加大交通运输整治力度。二是完善诚信监管机制,对违规违章从业行为实施严管重罚,在交通运输行业内完善诚信“黑名单”制度,依法对失信行为进行联合惩戒,让诚信者一路畅通,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四)进一步落实依法行政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督促检查,进一步提高执法公平公正。督促执法机构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责任制、错案追究制等规章制度,完善机构内部监督机制,切实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管。同时,强化人大政协、民主评议、社会舆论等对行政执法的监督,通过认真办理人大、政协相关建议和提案,开展政风行风暗访、绩效考评公众评议等多种监督形式,切实树立起积极进取的精神,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行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2017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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