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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物流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

2018-09-27 08:17     来源:市物流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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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防城港市物流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物流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物流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物流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单位基本情况

防城港市物流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下称“市物流办”)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于2010年8月17日批准成立,机构经多次调整后,于2015年7月21日成为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并增挂防城港市物流园区管理委员会牌子。

(二)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物流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市物流业的发展战略及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物流业的土地利用、环境保护规划和建设总体规划、控制性规划;对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有关部门等编制的物流规划进行协调、指导和审核。

  2.组织贯彻实施物流业各项政策措施,负责物流业布局和物流信息平台建设工作,综合协调全市物流产业发展。

  3.负责市级物流园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重点是东湾物流加工园区的开发建设和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负责物流园区各类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协助物流园区各项目的规划、建设、环保等报批工作;协助项目业主办理用地相关手续;指导县(市、区)物流园规划和建设工作。

  4.组织、协调物流园财政资金的投入使用;筹集、管理和安排使用物流园建设发展专项资金;负责物流园资金运作和开发筹融资工作。

5.负责对进入物流园符合功能定位的投资项目审核、登记、备案;负责物流园的安全生产检查指导工作。

6.负责对全市物流项目进行备案登记(立项),指导并协调推进县(市、区)物流产业项目建设;组织开展全市重点物流项目和重点物流企业的认定与管理,会同相关部门争取自治区和国家对物流园区、物流项目、物流企业建设的政策支持。

7.负责物流招商引资、项目洽谈工作以及全市物流业对外交流和合作工作;为投资者提供涉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办事程序等咨询和指导;协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日常生活等方面的困难。

8.负责统计监测分析全市物流业运行发展情况,研究提出解决物流业发展中相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开展全市重点物流课题研究,向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依据。

9.统筹协调全市物流业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及物流新技术、新理念、新模式的推广运用。

10.统筹协调全市物流市场服务与监管工作,做好物流企业服务工作,培育壮大物流产业和龙头企业。

11.负责指导推进物流行业协会筹建和管理服务工作,协调开展物流行业培训、信息咨询服务和人才引进等有关工作。

   12.联系财政、审计、税务、国土、住建、安监、公安、工商、金融、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为物流企业办理有关报批手续。

   13.拟订扶持物流业发展政策和物流产业各项具体管理办法。

   14.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物流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设综合科、物流管理和项目服务科、园区规划建设管理科、物流运行分析科等4个内设机构。

 

 

第二部分:市物流办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市物流办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969.23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1372.7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年结转和结余596.53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1560.01万元。2017年度支出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60.01万元,其中: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2.49万元,本项支出包含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商务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8万元,本项支出为行政事业单位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04万元,本项支出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障支出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4. 城乡社区支出610.6万元,本项支出为城乡社区规划管理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项下的商务服务支出。

5.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28.75万元,本项支出为商业流通事务及服务业项下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8.74万元,本项支出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物流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60.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16万元,项目支出1427.85万元。

1、基本支出132.16万元,具体按功能分类项级列示如下: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3.99万元,本项支出包含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商务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04万元,本项支出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障支出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21 住房保障支出8.74万元,本项支出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项目支出1427.85万元,具体按功能分类项级列示如下: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8.50万元,本项支出为招商引资及其他商贸事务支出项下的商务服务支出;

212 城乡社区支出610.60万元,本项支出为城乡社区规划管理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项下的商务服务支出。

21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28.75万元,本项支出为商业流通事务及服务业项下支出

三、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物流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2016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四、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32.1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7.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社保缴费、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及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4.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差旅费、工会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7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2.74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30次,人次50次。

(四)“三公经费支出2.74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办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共6个,共涉及资金1006.65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共组织对“东湾物流园区精细化管理保洁绿化服务”、“口岸联检大楼第6层2017年度租金”、“东湾物流园区视频监控采购及安装项目”、“2016年综保区申报工作前期经费”、“百胜·东盟农产品综合信息服务中心”、“东湾智慧物流园区信息平台项目”等6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共预算支出1006.65万元。据项目绩效评价,项目资金开支范围合法合规、达到预期绩效管理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防城港市物流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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