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财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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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防城港市财政局概况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财政局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财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财政局概况
一、 单位基本情况
防城港市财政局成立于1993年,经过20年的改革与发展,现内设17个科室,8个局属事业单位,业务管辖全市4个县(市、区)财政局,25个乡镇财政所。主要承担以下工作职能:
(一)拟订财税发展战略、规划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财政分配制度,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建议。
(二)起草财政、预算、税收、财务、会计管理等规范性文件草案。
(三)承担市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市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及预算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订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编制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管理财政票据,负责彩票市场监管。
(五)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管理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七)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负责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及收益收支管理,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
(八)负责管理和监督市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参与拟订市基本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负责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拟订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防范财政风险。管理全市政府外债。开展对外财经交流工作。
(十一)负责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监督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二)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中的重大问题。
(十三)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近年来,该局紧紧围绕全市经济总体目标,以财源建设为契机,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重点,以支出管理为目标,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各项事业有条不紊地向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方向发展,财政收入实现稳步快速增长。随着财政管理体制、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收付、投资评审改革等不断深入推进,财政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同时,精神文明建设硕果累累,展现了财政干部职工团结、务实、高效、廉洁的良好形象。近年来,该局先后荣获了全国和全区的“全民健身先进单位”、“全区爱国卫生先进集体”、“全区和谐单位”、全区“文明庭院”、全市“文明单位”等称号,政风行风评议名列前茅,得到市委、市政府的表彰和奖励,赢得社会各界的好评。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职责,防城港市财政局2017年决算涉及市局机关的17个科室和8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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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财政局单位构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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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 |
参公事业单位 |
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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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财政局 |
防城港市财政国库收付局 |
防城港市财政信息管理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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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
防城港市财政干部教育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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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民族经济发展资金管理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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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财政稽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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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预算编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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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非税收入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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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防城港市财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防城港市财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财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829.37万元,比上年增加240.08万元,增长了9.27%。
1.财政拨款收入2228.2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601.17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2829.37万元,比上年增加240.08万元,增长了9.27%。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1718.57万元,较上年增加100.93万,增长6.24%,主要用于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等。
2. 教育支出(类)91.97万元,较上年增加84.72万,增长1168.55%,主要用于干部职工的培训支出,根据上级财政部门和我市培训工作计划,开展了全市财务管理共性问题培训、财政改革专题培训等。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38.18万元,较上年增加54.51万,增长29.6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就业补助支出等。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6.57万元,较上年增加37.31万,增长62.96%,主要用于行政及事业单位医疗保障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5.节能环保支出2.00万元,主要用于节能环保设备购置支出,上年度该科目无支出。
6. 农林水支出25.90万元,较上年减少17.92万,减少42.85%,主要用于农业综合开发支出、农业综合改革支出等。
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0.00万元,较上年减少7.37万,减少42.43%,主要用于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
8.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00万元,较上年增加0.46万,增长12.99%,主要用于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
9. 住房保障支出63.10万元,较上年增加5.53万,增长9.61%,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二、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财政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50.29万元,比上年增加了262.16万元,增加了13.19%,其中:基本支出1117.77万元,项目支出1132.51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类)1718.57万元,较上年增加100.93万,增长6.24%,主要用于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等。
2. 教育支出(类)91.97万元,较上年增加84.72万,增长1168.55%,主要用于干部职工的培训支出,根据上级财政部门和我市培训工作计划,开展了全市财务管理共性问题培训、财政改革专题培训等。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38.18万元,较上年增加54.51万,增长29.6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就业补助支出等。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6.57万元,较上年增加37.31万,增长62.96%,主要用于行政及事业单位医疗保障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5.节能环保支出2.00万元,主要用于节能环保设备购置支出,上年度该科目无支出。
6. 农林水支出25.90万元,较上年减少17.92万,减少42.85%,主要用于农业综合开发支出、农业综合改革支出等。
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0.00万元,较上年减少7.37万,减少42.43%,主要用于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
8.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00万元,较上年增加0.46万,增长12.99%,主要用于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
9. 住房保障支出63.10万元,较上年增加5.53万,增长9.61%,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10.年末结转和结余579.08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17.77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17.77万元,比上年增加222.58元,增加2.18%,其中:人员经费981.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公用经费136.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财政局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5.2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5.80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进行对比均降低。因公务用车次数减少,公务用车运行支出支出降低。因接待次数及接待人数减少,公务接待支出降低。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2017年度无因公出国(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25万元,较上年减少0.15万元,下降2.78%。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5.25万元,较上年减少0.15万元,下降2.78%。防城港市财政局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车辆所属为局下属事业单位,防城港市财政干部教育中心),全年运行费支出5.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5.80万元,较上年减少0.58万元,下降3.54%。公务接待96批次,接待981人次。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17.77万元,较上年增加23.89万元,增加2.18%,支出范围包括与业务相关的差旅费、印刷费、委托业务费、咨询费、办公费等各项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车辆所属为局下属事业单位防城港市财政干部教育中心。
(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防城港市财政局共组织对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5万元,占年初预算的2.54%。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理想,已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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