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成立于1993年,现内设14个科室,3个所属二层机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市人民政府日常工作。主要承担以下工作职能:
(一)负责办理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文电。
(二)负责市人民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三)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四)研究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请示市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五)根据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或办理文件的需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六)督促检查市市人民政府对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各级人民政府对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及市人民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和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调研,及时向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七)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市人民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负责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课题调研,指导全市人民政府系统的调研工作,配合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做好相关课题调研工作。
(八)收集、编辑、报送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参阅的信息资料。
(九)负责市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协助处理市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及各级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十)负责市政务服务、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政务服务、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
(十一)负责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府金融工作。
(十二)负责市人民政府市打击走私工作,指导县(市、区)人民政府打击走私工作。
(十三)做好有接待和行政事务工作,为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服务。
(十四)管理市人民政府驻外办事处。
(十五)办理市人民政府领导和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政府办公室设14个内设机构,主要职责如下:
1.第一秘书科。
负责市长政务活动、外事活动的安排,配合有关科室协调副市长政务活动、外事活动的安排;负责市人民政府秘书长有关政务活动、外事活动的安排;负责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党组会议的会务工作,撰写上述会议简报、纪要;处理市长的文电、信函、批示,协调督察室和各有关科室确保市长批示和指示的落实;组织收集整理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政务活动信息,组织编发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主要政务活动摘要。办理国防、监察、机构编制、财政、审计等方面的文电工作。
2.第二秘书科。
负责对应副市长的政务活动、外事活动的具体安排;起草对应的副市长的文稿,起草或参与起草综合性重要文件,处理和督办对应的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文电、信函、批示及其交办的各项工作。协助办理机构编制、财政、审计等方面的文电工作,办理发展改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招商、税务、金融、产业园区建设、政务公开、政务信息等方面的文电工作。
3.第三秘书科。
负责对应副市长的政务活动、外事活动的具体安排;起草对应的副市长的文稿,起草或参与起草综合性重要文件,处理和督办对应的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文电、信函、批示及其交办的各项工作。办理农业、公安、民族、民政、扶贫、信访等方面的文电工作。
4.第四秘书科。
负责对应的副市长政务活动、外事活动的具体安排;起草对应的副市长的文稿,起草或参与起草综合性重要文件,处理和督办对应的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文电、信函、批示及其交办的各项工作。办理教育、广播电影电视、商务、口岸管理、物流园区建设、粮食、物价、机关效能建设、政务服务、东兴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旅游、科技、政府发展研究等方面的文电工作。
5.第五秘书科。
负责对应的副市长政务活动、外事活动的具体安排;起草对应的副市长的文稿,起草或参与起草综合性重要文件,处理和督办对应的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文电、信函、批示及其交办的各项工作。办理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市政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文电工作。
6.第六秘书科
负责对应的副市长政务活动、外事活动的具体安排;起草对应的副市长的文稿,起草或参与起草综合性重要文件,处理和督办对应的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文电、信函、批示及其交办的各项工作。办理工业、交通、安全生产、工业园区建设、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文电工作。
7.第七秘书科
负责对应的副市长政务活动、外事活动的具体安排;起草对应的副市长的文稿,起草或参与起草综合性重要文件,处理和督办对应的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文电、信函、批示及其交办的各项工作。办理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文电工作。
8.第八秘书科
负责对应的副市长政务活动、外事活动的具体安排;起草对应的副市长的文稿,起草或参与起草综合性重要文件,处理和督办对应的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文电、信函、批示及其交办的各项工作。办理港口建设管理、市场管理、外事侨务、国有资产管理、地震等方面的文电工作。
9.调查研究科
组织起草或参与起草《政府工作报告》等重大综合性材料和重要文件,起草和审核市长讲话材料、调研报告;负责市人民政府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课题调研;指导全市政府系统的调研工作;配合自治区有关部门做好相关课题调研工作。
10.综合科
负责指导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建立健全政务信息规章制度,负责政务信息的编辑和报送工作,并向自治区和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送有关信息;办理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电子政务方面的文电及其督查工作;负责《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公报》编辑出版和赠阅工作;负责文电收发、运转、印鉴管理、文书档案、办公室保密、文印、公文规范审核、机要通信、文件交换等方面的工作。
11.人事行政科
负责办理办公室的有关政务、事务工作;负责办公室领导同志政务活动、外事活动的安排;督办办公室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组织实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及全市政府系统办公室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办公室及直属单位、市人民政府驻外办事处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和出国政审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及办公室的后勤服务管理工作。
12.财务科
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府办公室经费的预算、决算工作;负责对挂靠单位的财务收支审核及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办理政府采购业务审批手续;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13.市人民政府督查室
负责督促检查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级人民政府对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和市人民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及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并跟踪调研;负责对全市政府系统督查工作实行业务指导;负责办理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重要事项。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内设督查一科和督查二科。
1督查一科。负责对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和市人民政府重要决策、决定和重要工作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落实反馈工作;负责自治区和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承办、转办、答复和督办工作;负责办理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重要事项。
2督查二科。负责对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和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督办、落实和反馈工作;负责对全市政府系统督查工作实行业务指导;负责办理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重要事项。
14.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市人民政府总值班室)。
负责全市应急管理工作及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办理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市人民政府总值班室)内设值班室、协调处置科和应急管理科。
1值班室。负责市人民政府值班工作,确保与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各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所属各部门、单位,以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联络畅通;接收并办理通过总值班室向市人民政府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以及市内外相关重大情况和动态,传达、转办市人民政府领导关于突发事件的批示、指示;协助领导处理突发事件;指导全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
2协调处置科。负责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全市应急队伍、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演练;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处置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协调指导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应急保障,根据国家授权组织开展有关国际救援等工作;督办、落实市人民政府有关应急决定事项和市人民政府领导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批示、指示,承办相关文电和会议;负责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信息搜集、汇总、整理工作,提出处置工作建议。
3应急管理科。负责组织、协调有关方面研究提出市应急管理的规划建议;指导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法制建设,组织修订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审核市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指导、协调全市应急平台体系规划、建设;组织、协调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专家组工作;办理市应急管理调研、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综合会议等方面的工作和文电。
(三)市政府办所属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工作职能
1.市政府办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主要职责:负责市政府领导日常用车运行服务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工作。
2.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要职责:(1)负责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战略性、全局性、前瞻性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中长期发展思路和对策,供市委、市政府决策参考。(2)负责对全市短期经济发展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供市委、市政府决策参考。(3)负责承担市委、市政府下达的重大研究课题、调研任务和有关部门、单位委托的研究课题。(4)负责对全市社会科学发展研究、经济政策咨询等工作进行指导、组织、协调和管理。(5)负责与国内外社会科学研究咨询机构建立横向联系,开展学术交流,通过引进外部智力促进改革和发展。(6)负责开展经济社会发展信息交流与咨询,承办《调研通报》、《调研信息》等刊物。(7)负责根据要求,参与市委、市政府重要文件的起草。(8)负责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3.市政府信息管理中心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信息化发展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方针、政策、法规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我市信息化建设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精神;建立市政府电子政务专网,整合资源,建立统一的政府网络办公平台,并负责该平台的运转、维护和运营;负责对全市政府部门的信息化建设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技术服务和专业培训工作,负责全市政府系统统一政务信息处理平台的运转、维护和运营等工作;负责研究制定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措施和相关制度,督促协调各区、县(市)和各部门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上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负责市长热线开通、运行及维护;以服务大众、服务市民生活为已任,时刻关注群众日常生活遇到的棘手问题,保证市长热线以其便捷、高效、落实的作风,架起政府与群众沟通的桥梁;负责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包括网站的信息采编、信息更新、信息审核发布、计算机网络技术平台维护等工作;负责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化应用系统和安全保障系统的开发、维护、管理和安全防范等工作;负责行政中心区政府办公楼机房和政府办公业务系统的管理与维护;承办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承担市政府办公室系统电子政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具体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一)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本级)
(二)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层机构:
1.防城港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2.防城港市政府信息管理中心
3.防城港市政府办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政府办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444.92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2,412.13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上年比,增加282.53万元,上升18.85%,主要要政策性调整人员工资及各项工作任务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支出。
2.其他收入3.12万元,为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1,029.67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3,444.92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1,953.67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机关服务、专项业务活动、事业运行、引进人才费用、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27.26万元:主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及病故人员抚恤金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9.2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及事业单位医疗保障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4.农林水支出1.50万元, 主要用于扶贫工作经费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150.8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单位缴纳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6.年末结转和结余1,022.42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22.50万元,与上年比,增加328.67万元,增长15.70%,主要政策性调整人员工资及各项工作任务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764.43万元,与上年比,增加415.13万元,上升30.77%,主要是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项目支出658.07万元,与上年比,减少86.46万元,下降11.61%。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53.67万元:与上年比,增加154.81万元,上升8.61%,主要用于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机关服务、专项业务活动、事业运行、引进人才费用、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等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27.2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及病故人员抚恤金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9.2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及事业单位医疗保障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4.农林水支出1.50万元, 主要用于扶贫工作经费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150.8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四、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64.4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03.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公用经费160.9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49.1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35.4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3.68万元。“三公”经费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进行对比均降低。下降的主要原因:因公务用车次数减少,公务用车运行支出支出降低。因接待次数及接待人数减少,公务接待支出降低。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5.42元。主要上级部门安排领导出国培训学习6次,共8人。因公出国比上年多2次,多4人,导致出国(境)费比上年增加20.03万元,上升130.15%。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车改后,2018年度防城港市政府办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运行费支出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3.68万元。公务接待68批次,接待690人次。与上年度比,支出减少0.6万元,下降4.20%。下降的主要原因:严格落实厉行节约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公务接待开支实行预先报告审批制度,由相关业务科室填写公务接待审批单,报相关领导比准后,由办公室按规定标准统一安排、统一结算,不存在公款大吃大喝及高消费娱乐等问题。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因此,接待费用大幅度下降。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0.91万元(与部门决算CS05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第22行金额一致),比2017年增加2.29万元,上升1.44%。主要原因是:工作任务业务量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58,915.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5,8915.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00,00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年报反映保有车辆42辆,,实际上车革后上已经无保留车辆,只不过年底还未进行账务处理销账而已,按账面衔接如实反映上报。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共组织对5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90万元,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理想,已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附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批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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