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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财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2019-10-10 09:28     来源:防城港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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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财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财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防城港市财政局成立于1993年,现内设16个科室,8个局属事业单位,其中6个参公事业单位,2个事业单位。主要承担以下工作职能:  

  (一)拟订财税发展战略、规划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及财政分配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起草我市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监督执行。  

  (三)负责管理市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市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组织制订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按规定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市本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市本级预决算公开。  

  (四)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指导财政票据管理。承担彩票管理的相关工作。  

  (五)组织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协调地方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承担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拟订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管理全市政府外债。负责组织开展对外财经交流工作。  

  (七)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管理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负责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及收益收支管理,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  

  (八)拟订全市金融发展规划,制订全市金融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引导和鼓励各类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和各项事业发展。培育发展本市多层次资本市场,推进全市金融改革发展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负责对全市投资公司、典当行、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地方各类交易场所进行监管。对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地方金融机构以及融资租赁企业实施监管。配合有关部门打击辖区内各类非法金融活动。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处置地方金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  

  (九)负责编制全市社会保险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负责办理和监督市本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地方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市本级基建投资有关政策,制订基建财务管理制度。按规定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有关工作。  

  (十一)负责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二)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职责,防城港市财政局2018年决算涉及市局机关的16个科室和8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详见下表)  

                    防城港市财政局单位构成  

行政机关 

参公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 

防城港市财政局 

防城港市财政国库收付局 

防城港市财政信息管理办公室 

  

防城港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防城港市财政干部教育中心 

  

防城港市民族经济发展资金管理所 

  

  

防城港市财政稽查局 

  

  

防城港市预算编审中心 

  

  

防城港市非税收入管理中心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财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防城港市财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财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8年度总收入2870.5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870.57万元, 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41.20万元,增长1.46%。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870.57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41.20万元,增长1.46%  

  2.上年结转和结余557.94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  43.23万元,下降7.19%。  

  (二)本部门2018年度总支出2715.4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715.43万元, 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113.94万元,下降4.03%。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2184.89万元,较上年增加466.32万,增长27.13%,主要用于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等。  

  2. 教育支出(类)107.09万元,较上年增加15.12万,增长16.44%,主要用于干部职工的培训支出,根据上级财政部门和我市培训工作计划,开展了全市财务管理共性问题培训、财政改革专题培训等。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39.56万元,较上年减少98.62万,下降41.41%,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就业补助支出等。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9.88万元,较上年减少16.69万,下降17.28%,主要用于行政及事业单位医疗保障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5.节能环保支出4.36万元,较上年增加2.36万,增长118%,主要用于节能环保设备购置支出。  

  6.农林水支出29.78万元,较上年增加3.88万,增长14.98%,主要用于农业综合开发支出、农业综合改革支出等。  

  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7.26万元,较上年增加7.26万,增长72.6%,主要用于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129.66万元,较上年增加66.56万,增长105.48%,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9.其他支出22.94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的支出,上年度该科目无支出。  

  10.年末结转和结余713.08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34万元,增长23.14%。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财政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15.43万元, 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113.94万元,下降4.03%。其中:基本支出1548.59万元,项目支出1166.84万元。  

  防城港市财政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907.40万元,支出决算为2715.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36%。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580.10万元,支出决算为2184.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8.28%。主要用于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等。  

  (二)教育支出(类)年初预算为50万元,支出决算为107.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4.18%主要用于干部职工的培训支出,根据上级财政部门和我市培训工作计划,开展了全市财务管理共性问题培训、财政改革专题培训等。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07.40万元,支出决算为139.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94%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就业补助支出等。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为68.19万元,支出决算为79.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14%主要用于行政及事业单位医疗保障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五)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无此科目,支出决算为4.36万元主要用于节能环保设备购置支出。  

  (六)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为40万元,支出决算为29.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40%主要用于农业综合开发支出、农业综合改革支出等。  

  (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年初预算无此科目,支出决算为17.2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61.71万元,支出决算为129.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0.11%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九)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无此科目,支出决算为22.94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的支出。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48.59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307.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40%。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07.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10%。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3万元,年初无此项目安排。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财政局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为19.831万元。支出决算19.6万元,较上年减少1.45万元,下降6.89%。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支出有所减少。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5.9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62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98万元。年初预算数为6万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防城港市财政局机关出国团组1个,累计1人次。开支内容包括:出国(境)的国际旅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万元,年初预算数为3万元,支出较上年减少2.25万元,下降42.86%,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使用次数减少,维护维修费有所减少。防城港市财政局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车辆所属为局下属事业单位,防城港市财政干部教育中心),全年运行费支出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0.62万元,年初预算数为10.831万元,支出较上年减少5.18万元,下降32.78%,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次数及人次有所减少,支出减少。公务接待80批次,接待800人次。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5.0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08.44万元,增长85.64%。比2017年增加98.99万元,增长72.74%。主要原因是:与业务相关的差旅费、印刷费、委托业务费、咨询费、办公费等各项费用开支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局下属事业单位防城港市财政干部教育中心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4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防城港市财政局共组织对6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35万元,占年初预算的22.81%。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理想,已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防城港市财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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