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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

广西防城港市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2019-11-18 09:07     来源: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作者: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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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国土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8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国土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国土资源的职责;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职责;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职责;承担不动产登记管理职责;承担全市耕地保护的职责,实施土地用途管理,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职责;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职责;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依法管理矿业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协助国家和自治区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的管理,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职责;依法依规征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承担规范测绘市场秩序和职责;承担管理测绘信息数据的职责;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防城港市国土资源局单位基本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防城港市国土资源局

行政单位

2

防城港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

事业单位

3

防城港市土地整理中心

事业单位

4

防城港市国土资源局江山分局

行政单位

5

防城港市地质灾害防治预警预报中心

事业单位

6

 防城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广西防城港市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8年度总收入119438.4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9438.41万元, 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06015.92万元,增长789.84%。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19435.26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06018.12万元,增长790.17%,主要原因是(含原市土地储备中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大幅增加。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3.15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2.20万元,下降41.18%,主要原因是基本户余额减少,利息收入下降。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119.08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132.98万元,下降52.76%,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的项目达到规定支出进度,正常支付完毕。

(二)本部门2018年度总支出119557.4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19405.47万元, 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05882.94万元,增长774.31%。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0.6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引进人才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15.38万元,下降96.25%,主要原因是决算统计口径变化,去年此项支出含其他工资福利,本年度此项支出仅为引进人才安家费补贴。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31.91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市土地整理中心、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市国土资源局江山分局按国家规定发放的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的支出;用于局本级和局直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根据社保部门统一规定,按规定的比例为职工计缴的养老保险费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20.16万元,增长1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退休人员增加,相应的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增加。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68.59万元:用于局本级及直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根据社保部门统一规定,按规定的比例为职工计缴的医疗、生育及工伤保险。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6.38万元,下降8.5%,主要原因是上年度补缴了部分社保经费。

4.城乡社区支出(类)115124.44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及局直属事业单位耕地开发专项支出、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支出、土地整理支出,以及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等项目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05553.98万元,增长1102.9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局本级建设用地报批费用的增加,原土地储备中心本年度偿还长期借款及对应的利息、大宗土地的收储本金等。

5.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3954.57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及局直属事业单位行政运行、事业运行、机关服务、土地利用监测、耕地保护、土地分等定级、地籍调查、地质灾害防治等方面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等方面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365.67万元,增长10.1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耕地保护及地籍调查方面支出增加。

6.住房保障支出(类)113.4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54.03万元,增长90.86%,主要原因是决算口径统计差异,本年度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新增了年终绩效奖部分。

7.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152.01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101.03万元,下降39.93%,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的项目达到规定支出进度,正常支付完毕。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国土资源局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860.71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29945.26万元,增长378.31%。其中:基本支出1884.29万元,项目支出35976.43万元。

防城港市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955.01万元,支出决算为37860.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1.24%。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不含土地报批费用,该笔经费是追加预算。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84.29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444.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205.86%。该项支出按实际在编人员列支,本年度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等新增部分人员,导致该项经费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60.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319.31%。年度追加预算中部分用于该项支出中的办公及委托业务费,导致决算数超过预算数较多。

(三)资本性支出77.31万元,年初预算无此项内容。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81542.68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76039.12万元,增长1381.64%。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81542.68万元。

防城港市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807.13万元,支出决算为81542.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02.79%。主要原因是原市土地储备中心的土地收储成本、应还长期借款本金及利息为年度追加预算,未列入年初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7.3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2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07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防城港市国土资源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2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无新购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28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8年,防城港市国土资源局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全年运行费支出  3.28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4.07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 62次,人次 461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6.68万元,比2017年减少148.92万元,降低54.03 %。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一般性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1.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1.4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69.0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市土地整理中心的外业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9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2.47%。组织对“收回防城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项目及期周边配套产业用地项目”1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  26592.25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32.61 %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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