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防城港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19年部门决算
广西防城港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19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防城港市民宗委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民宗委 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民宗委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民宗委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民族宗教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推进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建议。对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负责协调推动市民族工作委员会委员单位及其他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促进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实施、衔接,对政府部门开展民族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三)负责提出市民族宗教事务地方立法项目的建议,参与起草市有关民族宗教事务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草案。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依法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联系民族乡,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落实。
(四)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宗教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少数民族聚居区社会稳定工作,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指导全市民族宗教事务工作,协助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群体性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问题。
(五)负责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六)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配合做好少数民族聚居区的扶贫事宜。组织协调少数民族聚居区科技发展、经济技术合作和民族贸易、民族特需用品生产政策的落实。
(七)会同财政部门管理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寺观教堂维修专项经费、宗教团体补助经费,参与其他有关少数民族聚居区专项资金分配、管理和监督。
(八)研究少数民族教育、文化、科技、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方面的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会同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部门组织参加全国、全区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和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相关事宜,协助做好“壮族三月三”活动整体策划及其他相关工作。在教育主管部门的总体规划指导下,研究民族教育改革发展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帮助解决民族教育中的困难,配合教育主管部门承办对少数民族聚居区的教育援助、民族教育扶持和民汉双语教育有关工作。指导民族古籍的搜集工作。
(九)组织开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工作。组织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考试测试工作,负责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学习使用和翻译工作。
(十)负责对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守法、拥护社会主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教育。做好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人士的爱国统一战线工作。帮助宗教团体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按照自身特点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帮助做好宗教教职人员的选拔、培养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涉及宗教内容的宣传品的审查工作。配合政法部门揭露和打击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
(十二)负责组织协调民族宗教工作领域有关对外和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做好涉及民教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指导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人士按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和外事纪律开展对外交往,抵御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对我进行渗透活动。协同有关方面处理宗教涉外事宜。
(十三)参与拟订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组织开展和指导少数民族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市民宗委属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决算单位机构情况如下:办公室、法规科、民族科(原防城港市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宗教科和市民族宗教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民宗委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防城港市民宗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民宗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9年度总收入334.9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34.99万元, 较2018决算数减少171.62万元,下降33.88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34.99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171.62万元,下降33.88 %,主要原因是民族工作专项经费中民族团结进步项目部分预算指标分配至各区(县)级单位及压缩“三公”办公经费支出。
2.上年结转和结余69.53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3.04万元,增长4.57%,主要原因是提前完成当年绩效支出目标,剩余预算资金统筹安排在急需、重大的项目支出方面。
(二)本部门2019年度总支出319.9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319.99万元, 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34.55万元,下降6.82 %。
1. 民族事务全支出(类)239.20 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民族工作专项﹑民族事务等业务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0.42万元,增长0.18%,主要原因是民族专项项目支出投入有所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47.0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的基本养老险﹑离退休费等利业务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3.04万元,下降6.07%,主要原因是单位白鹭型人才调离单位,相应的社保缴费基数降低。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7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 2.42万元,降低14.07 %,主要原因是单位白鹭型人才的人员调离单位,相应降低其他医疗保障费用。
4.住房保障支出(类)18.99 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的保障。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 3.79 万元,降低16.63 %,主要原因是单位在职职工白鹭型人才的预发绩效奖中公积金部分和个人公积金部分减少,住房公积金缴纳总额随之减少。
5.年末结转和结余 84.53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18.04万元,下降27.13%,主要原因是科学合理安排项目资金支出。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民宗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9.99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250.07万元,降低43.86 %。其中:基本支出 234 万元,项目支出 85.99万元。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234 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06.63.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30%。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6.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7 %。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3%。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1.5 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较年初预算数相比持平,不增也不减。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与年初预算数及上年支出数相比无增减,同比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 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0 万元。与年初预算数及上年支出数相比无增减,同比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5 万元, 与年初预算数5.52万元相比减少4.02万元,同比下降72.83%;与上年支出数4万元减少2.5万元,同比下降62.50%。费用下降主要原因是我委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接待活动,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6.67万元(与部门决算CS05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第22行金额一致),比2018年减少 13.86 万元,降低7.27%。主要原因是:根据委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费用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9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3.08 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CS06表《政府采购情况表》并做好与2019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活动工作经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43.03%。绩效评价结果显示,项目支出绩效情况理想,均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
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防城港市民宗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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