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全市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和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参与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划;
(二)依法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处理道路交通事故;
(三)负责道路交通指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
(四)负责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验、机动车登记、牌证发放、机动车驾驶员考试、考核和机动车驾驶证许可发放等工作;
(五)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和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
(六)负责维护高速公路交通治安秩序以及公安部规定的市、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履行的其它职责;
(七)协同治安、警卫等业务部门维护各种大型群众性活动、集会和警卫任务的场地、线路的交通秩序;指导辖县交通警察大队的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内设办公室、政工科、法制科、宣传科、秩序科、事故科、计划财务科、装备科、车辆管理所、指挥中心、科技信息化科、逃逸案件查缉科、警务督察大队、交通设施管理大队等14个机构,下设港口大队、防城大队、企沙大队、特勤大队、钦东高速公路管理大队、上思高速公路管理大队共6个基层大队。
根据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算涵盖的决算单位包括:防城港市交警支队本级、港口大队、防城大队、钦东高速公路管理大队和上思高速公路管理大队构成。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9年度总收入11,309.2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548.44万元, 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600.88万元,增长6.04%。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0,048.16万元,为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539.66万元,增长5.67%,主要是2019年财政拨款项目增加。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500.28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长61.22万元,增长13.94%,主要原因是本级财政垫付的社会救助基金及港口财政、防城分局拨付给大队的补充经费增加。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760.76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268.4万元,下降26.07%,主要原因是上级拨款资金减少,结转和结余减少。
(二)本部门2019年度总支出11,309.20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0,650.26万元, 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452.81万元,增长4.44%。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9,725.99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其他资本性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494.9万元,增长5.32%,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增加及日常办公经费、维修(护)费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441.79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42.5万元,增长10.64%,主要原因是退职(役)费及抚恤金增加。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8.7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5.16万元,下降2.41%,主要原因是医疗费减少。
5.住房保障支出类273.69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67.62万元,下降19.81%,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公积金相应减少。
6.年末结转和结余658.94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120.33万元,下降15.44%,主要原因是上级拨款资金减少,年末结转和结余减少。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048.16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360.38万元,增长3.72%。其中:基本支出3,918.73万元,项目支出6,129.43万元。
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0,048.16万元,支出决算为10,048.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为9,273.35万元,支出决算为9,273.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其他资本性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年初预算为441.79元, 支出决算为441.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08.79万元, 支出决算为208.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73.69万元,支出决算为273.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18.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人员经费3,446.41万元,公用经费472.3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3,334.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工资1,539.10万元、津贴补贴820.81万元、奖金39.58万元、绩效工资107.6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333.7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24.0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87.9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64万元、住房公积金273.69万元。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2.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离休费13.99万元、退职(役)费20.77万元,抚恤金71.88万元、奖励金4.8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18万元。
(三)公用经费472.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包括:办公费34.39万元、印刷费3.88万元、咨询费0.21万元、水费4.86万元、电费22.69万元、邮电费27.96万元、物业管理23.95万元、差旅费11.84万元、维修(护)费3.39万元、租赁费23.77万元、会议费0.2万元,培训费2.81万元、公务接待费1.01万元、劳务费0.18万元、委托业务费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2.01万元、其他交通费154.2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2.89万元。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32.9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1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32.9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84.34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48.63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9年,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本级 、4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0辆,全年运行维护费支出148.63万元,平均每辆2.97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1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5次,人次109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二)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增减变动原因
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为333.98万元,同比增加186.75万元,增长126.84%,增减因素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32.97万元,同比增加187.36万元,增长128.67%,增减因素如下: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8.63万元,同比增加33.43万元,增长29.01%,主要原因是因业务需要,公务用车持保有量增加,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随之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费184.34万元,同比增加153.93万元,增长506.18%,主要原因是:为做好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安保工作,提升警卫工作能力,确保警卫对象安全,购置警卫车一辆;因业务需要,确保基层大队执法执勤工作得到保障,更新了一批执法执勤车辆。
3.公务接待费1.01万元,同比减少0.61万元,下降37.65%,下降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数减少。我单位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接待审批制度,规范接待程序和接待标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六、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收入决算说明
2019年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收入总决算11,309.20万元,同比增加332.48万元,增长3.02%。主要是2019年财政拨款项目增加。
2.支队决算说明
2019年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支出总决算11,309.20万元,同比增加332.48万元,增长3.02%。主要是2018年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9.68万元,比2018年增加19.05万元,增长4.33%。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业务量增大,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34.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08.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57.0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69.5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5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6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2019年我单位共组织对19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251.48万元。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