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海洋局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海洋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决算单位构成(部门)/机构设置情况(单位)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海洋局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海洋局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海洋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防城港市海洋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海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海洋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监督实施海洋战略规划,推动海洋经济发展。组织拟订全市海洋事业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海洋经济发展、海洋事业发展、海岸带综合保护利用、海洋功能区等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对海洋事务的综合协调管理,协调各涉海部门、行业的海洋开发活动。参与处理涉外海洋事务。
(二)推动海洋综合管理领域科技发展。制订并实施海洋综合管理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和计划。组织开展全市海洋科学调查,配合制定涉海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参与海洋综合管理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开展海洋综合管理对外交流合作。
(三)依照规定负责有关行政复议,起草有关海洋资源管理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受理海洋违法行为举报,查处海洋违法案件。负责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
(四)承担海洋经济运行监测、评估及信息发布的职责。组织实施全市海洋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核算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全市海洋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布局的建议。
(五)负责海域使用和海岛保护利用管理,优化海域海岛开发利用秩序。组织拟订海洋功能区划、海岛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实施海域和海岛区划规划制度、用海用岛相关制度、海域和无居民海岛有偿使用制度。负责监督管理海域和无居民海岛使用。负责海域行政界线、大陆海岸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实施全市海域海岛使用论证、评估和动态监视监测工作。
(六)参与实施海洋生态、海域海岸带和海岛修复政策、制度、规划、标准,配合实施海洋生态红线制度、海洋生态修复有关重大工程。指导基层海洋生态修复工作。
(七)负责海洋观测预报、生态预警监测和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拟订海洋观测预报政策和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海洋灾害预警预报和海洋自然灾害影响评估,参与重大海洋灾害应急处置。拟订海域、海岸带和海岛用途管制的制度规范。
(八)依法维护国家海洋权益,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研究维护海洋权益的政策、措施,协助在管辖海域实施定期维权巡航执法制度。
(九)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防城港市海洋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由市自然资源局统一领导和管理。内设3个职能科(室),3个直属事业单位。
3个职能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海域和海岛管理科(行政审批办公室)、海洋经济和预警监测科。
3个直属事业单位均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即中国海监防城港市支队(参公单位)、防城港市海洋环境监测预报中心、防城港市海域使用动态监管中心。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海洋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我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我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详见附件:防城港市本级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海洋局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0年度总收入12879.0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879.07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10737.97万元,增长503.55%。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879.07万元,为防城港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10737.97万元,增长501.52%,主要原因是中央下拨“蓝色海湾”综合整治项目1.01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防城港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我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防城港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我局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我局无事业收入。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我局无经营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8.64万元,增长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其他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我局无非财政拨款结余。
8.上年结转和结余38.26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112.68万元,下降66.05%,主要原因是上缴以前年度资金103.73万元。
(二)本部门2020年度总支出7225.0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7225.08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4933.04万元,增长215.22%。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万元。主要用于高层次人才安家费补贴款。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0.9万元,增长34.6%,主要原因是增加一名硕士。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3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1.08万元,下降1.4%。主要原因是有1人于9月发生调离我局。
3.卫生健康支出100.2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缴纳在编人员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较2019年决算数增加63.5万元,增长172.93%,主要原因是增加防疫防控支出63.29万元。
4.城乡社区支出29.24万元。较2019年决算数增加29.2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中央“蓝色海湾”整治行动项目范围区域地形测量经费29.24万元。
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6955.9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706.54万元(2020年度在编人员47人);海洋相关项目事务支出6249.45万元。较2019年增加4915.56万元,增长244.5%。主要原因是增加中央下拨“蓝色海湾”综合整治项目4446.01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60.7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3.69万元,增长6.47%。主要原因是9月-11月增加人员2人。
7.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较2019年度决算数持平。
8.年末结转和结余5692.24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5614.98万元,增长728.65%,主要原因是中央“蓝色海湾”综合整治项目结转5653.98万元。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我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25.08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4933.04万元,增长215.22%。其中:基本支出778.76万元,项目支出6446.32万元。
我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3266.6万元,支出决算为7225.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46%。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5万元,支出决算为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高层次人才安家费补贴款。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75.1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75.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100.24万元,支出决算数100.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99.98%,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缴纳在编人员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及防疫防控支出。
(四)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30万元,支出决算数29.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97.47%。主要原因是用于中央“蓝色海湾”整治行动项目范围区域地形测量经费。
(五)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年初预算13004.97万元,支出决算数6955.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53.49%。主要用于中央“蓝色海湾”整治行动项目工程款以及海洋事业方面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52.72万元,支出决算数60.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100%,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78.76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702.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34%。差异原因是人员调动。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72.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我局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持平。我局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我局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我局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7.35万元,实际支出1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2%,比上年增0.69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增加的修理成本。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8.8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81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我局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8.8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与去年持平,无相关方面的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8.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08%,比上年增加1.1万元,原因是增加了修理公务用车的成本。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执法、监测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0年,我局及三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全年运行费支出8.89万元,平均每辆2.22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3.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29%,比上年减少0.41万元,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接待中的浪费。国内公务接待批次44次,人次294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2.8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87万元,增长1.4%。主要原因是:增加的人员支出,比2019年减少8.34万元,降低11.72%。主要原因是:人员编制数量较年初减少3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08.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0.8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16.5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00.7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1045.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85.76%。
共组织对“蓝色海湾”综合整治项目等12个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045.2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加强组织领导,对我局及所属二层单位的绩效理念逐步树立,支出结构得到了优化。
2.部门(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局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蓝色海湾”综合整治项目等12个项目自评均为优。但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一是绩效评价工作机制不够健全;二是绩效评价人员专业的缺乏。下一步改进措施:建立健全我局绩效评价工作机制,通过参加培训等方式不断提高绩效评价人员的水平,营造“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良好氛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防城港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防城港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防城港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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