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土地整理中心2021年度单位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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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防城港市土地整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土地整理中心2021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土地整理中心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土地整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协助拟订全市土地整治修复的方案、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农用地整治、建设用地整治、国土空间整治、土地开发、损毁土地修复等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事务性工作。
(二)负责土地综合整治研究、论证、咨询和服务,提供耕地保护技术服务支撑。
(三)指导和服务县(市、区)开展土地综合整治工作。
(四)完成市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机构设置
防城港市土地整理中心成立于2000年,是市自然资源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经费财政全额拨款。
(二)编制和人员情况
根据《中共防城港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市自然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三定”规定的通知》,防城港市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市土地整理中心编制为7人(其中:管理岗位3人,专业技术4人)。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土地整理中心2021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防城港市土地整理中心2021年度单位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土地整理中心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1年度总收入274.6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74.68万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66.66万元,上升154.29%。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4.68万元,为防城港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66.66万元,上升154.29%,主要原因是2021年支出中支付项目工程尾款经费,而2020年无该项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防城港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防城港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5.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二)本单位2021年度总支出274.6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74.68万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66.66万元,上升154.29%。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1万元,下降10.64%,主要原因2020年有人员调出,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费用,2021年无该项费用。
2.卫生健康支出4.0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等。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0.33万元,下降7.43%。
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52.2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日常办公经费、专项工作经费和按规定发放的工资津补贴等。如土地整治项目监管工作经费。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65.65万元,上升191.26%,主要原因是2021年支出中包含支付项目工程尾款经费,而2021年无大额项目工程款等费用。
4.住房保障支出9.1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2.49万元,增长37.56%。
二、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土地整理中心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4.68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66.66万元,上升154.29%。其中:基本支出105.54万元,项目支出169.14万元。
防城港市土地整理中心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1.25万元,支出决算为274.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6.90%。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0.26万元,支出决算为0.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15%。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8.86万元,支出决算为8.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单位养老保险金。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09万元,支出决算为2.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缴纳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97万元,支出决算为1.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缴纳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五)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 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91.42万元,支出决算为101.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5.94%。主要用于本单位的各项办公支出和按规定发放的工资津补贴。如按市本级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和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
(六)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 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1.9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业务工作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劳务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6.64万元,支出决算为9.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35%。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5.54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04.06万元,年初预算74.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9.51%。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决算数大于预算是因为2021年新增人才引进人员1名,从而增加了工资福利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1万元,年初预算5.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36%。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决算数小于预算是因为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38万元,年初预算0.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0%。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发放的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土地整理中心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土地整理中心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34%,比上年增加0.05万元,因为疫情防控情况好转,接待来访工作组增加。
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同比增长0%。主要原因是受新冠疫情影响,全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5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22%,比上年减少0.21万元,原因是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严控公务用车费用开支。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23%, 比上年增加0.27万元,原因主要是因为疫情防控情况好转,接待来访工作组增加,国内公务接待批次4次,人次27次,无国(境)外公务接待。。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土地整治工作业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防城港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防城港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防城港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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