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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

防城港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

2022-09-22 16:37     来源:防城港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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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防城港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  

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  

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防城港市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及城乡医疗救助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  

(二)负责拟定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医疗救助和健康扶贫等相关经办规程、技术和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对全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三)负责全市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管理,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开展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内控管理和风险防控。  

(四)承担市本级、中直区直驻港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生育保险、大额医疗费用统筹、公务员医疗补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离休和厅级干部医疗保障、长期护理保险等经办管理及稽核工作。  

(五)负责定点医疗机构的协议管理,并依协议处理欺诈骗保行为,开展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服务的医保基金监管事务性工作,组织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的签订、实施、评估。  

(六)负责全市异地就医的费用结算、清算及管理工作。  

(七)完成市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机构设置情况  

    本部门是防城港市医疗保障局管理的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经费财政全额拨款。核定事业编制25名。设主任1名, 副主任2名(正科长级),内设机构科级领导14名。内设机构有:综合科、财务和基金管理科、申报受理科、待遇审核科、医药定点机构管理科、稽核科、信息网络管理科。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防城港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1年度总收入297.3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97.39万元, 本部门为新成立的单位,无上年同期数据比较。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7.39万元,为防城港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本部门为新成立的单位,无上年同期数据比较。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同期无此数据。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同期无此数据。  

4.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同期无此数据。  

5.经营收入0,上年同期无此数据。  

6.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同期无此数据。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上年同期无此数据。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上年同期无此数据。  

(二)本部门2021年度总支出297.3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97.39万元, 本部门为新成立的单位,无上年同期数据比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本部门为新成立的单位,无上年同期数据比较。  

2.卫生健康支出287.3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3.06万元,医疗保障管理事务284.28万元,我部门为新成立的单位,无上年同期数据比较。  

3.住房保障支出10.04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我部门为新成立的单位,无上年同期数据比较。  

4.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我部门为新成立的单位,无上年同期数据比较。  

5.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我部门为新成立的单位,无上年同期数据比较。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7.39万元,我部门为新成立的单位,无上年同期数据比较其中:基本支出131.42万元,项目支出165.97万元。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284.09万元,支出决算为 297.3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本部门没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二)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284.09万元,支出决算为287.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主要用于: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3.05万元;  

2101501行政运行10万元;  

21015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万元;  

2101506医疗保障经办事务31万元;  

2101550事业运行238.31万元。  

(三)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4万元。差异原因:我部门新成立,年初未做此项预算。主要用于:  

2210201住房公积金10.04万元。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1.42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18.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8%。主要是五险及公积金缴费基数上涨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13.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2%。新机构,人员逐步到位,费用支出增加。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本部门为新成立的单位,无上年同期数据比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2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年初无预算。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了0辆,支出0万元,年初无此预算,本部门为新成立的单位,无上年同期数据比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1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59 %, 本部门为新成立的单位,无上年同期数据比较。国内公务接待1次,9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41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增加9.89万元,增长281%。主要原因是:新机构人员逐步到位,费用支出增加。本部门为新成立的单位,无上年同期数据比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部门无国有资产占用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防城港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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