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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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防城港市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决算单位构成(部门)/机构设置情况(单位)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自治区有关医疗保障及医药价格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标准,拟订全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风险防控机制。
(三)组织拟订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有关办法,完善动态调整和市县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和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监督执行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落实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
(五)组织拟订全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草案,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激励价格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并组织实施。
(六)监督实施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参与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制定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制度改革,制定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评价考核体系和信息发布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九)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市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疗保障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一)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单位决算单位构成机构设置情况
按照市委市政府机构改革工作部署,组建市医疗保障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新组建的市医疗保障部门于2020年2月15日挂牌成立,3月印发的三定方案核定行政编制9名,现实有人数8名。内设科室4个,分别是办公室(规划财务科),基金监督科,待遇保障科,医药服务管理科(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1年度总收入1732.3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732.34万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837.2万元,增长193.53%。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32.34万元,为防城港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837.2 万元,增长193.53%,主要原因是2020年2月市医保局成立,故2021年决算数据为开办数据,部门决算于2021年开始实行。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32.34万元,为防城港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837.2 万元,增长193.53 %,主要原因是2020年2月市医保局成立,故2021年决算数据为开办数据,部门预算于2021年开始实行。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防城港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市医保局无国有资本经营项目。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市医保局为行政单位,没有事业收入。
5.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市医保局没有经营权责。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市医保局为全额拨款行政单位,没有其他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医保局为新成立单位,没有任何非财政拨款结余。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上年结转和结余。
(二)本部门2021年度总支出1732.3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732.34万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837.2万元,增长193.53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市医保局的主要权责为卫生健康支出,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8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的社保费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5.43万元,下降56.10%,主要原因是2021年预决算科目选择差别。
3.卫生健康支出1698.49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2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0.28万元、医疗保障管理事务1686.21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818.86万元,增长94.39%,主要原因是处级和科级专项费用列入卫生健康项目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4.17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1.49万元,增长165%,主要原因是2020年底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刚成立,此数据包含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在职在编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5.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较2020年度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市医保局没有结余分配金额。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市医保局没有年末结转和结余项目。
二、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医疗保障局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32.34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837.2万元,增长193.53 %。其中:基本支出314.73万元,项目支出1417.61万元。
防城港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564.55万元,支出决算为1732.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65%,主要原因是使用新系统,应将特殊人员医疗费直接转到专户,而通过零余额户过转导致决算数据大于预算数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市医保局没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68万元,较2020年减少5.43万元,下降56.10%,主要原因是此数据包含防城港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数据,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于2020年底成立,没有决算数据比对。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1552.30万元,支出决算为1698.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42%,较2020年增加146.19万元,增加8.6%。主要原因是使用新系统,应将特殊人员医疗费直接转到专户,而通过零余额户过转导致决算数据大于预算数据。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12.25万元,支出决算为24.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97.31%,增加11.92万元。主要原因为此数据包含防城港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在职在编人员及在编人员工资及福利随工龄逐年增加。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4.73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人员支出288.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88%,较2020年增加55.7万元。主要原因是此数据包含2020年底成立的防城港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数据,防城港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没有决算数据比对和政府批复同意聘用人员工资纳入预算。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94%,较2020年增加0.48万元。主要原因是此数据包含2020年底成立的防城港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数据,防城港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没有决算数据比对。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为0万元。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持平。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 0万元。
防城港市医疗保障局2021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市医保局没有一般公共服务项目支出。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防城港市医疗保障局2021 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市医保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权责。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3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减少0.3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无出国(境)支出,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有关规定,强化机关财务管理,狠抓各项制度落实,在审核各项支出时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合理安排的原则,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3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了0辆,支出0万元,年初无此预算,本部门为新成立的单位,无上年同期数据比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1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比上年减少0.35万元。
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有关规定。国内公务接待3次,26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4.7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56.19万元,增长17.85%。主要原因是:此数据包含2020年底成立的防城港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数据,防城港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没有决算数据比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890.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62.84%。组织对2021年度处级干部体检费等3个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90.8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资金开支范围合法合规、达到预期绩效管理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防城港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防城港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防城港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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