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1年度单位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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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防城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1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受委托承办市中心城区范围内的国有土地及房屋、海域海岛等不动产登记具体工作,审核不动产登记申请的有关材料,开展实地核查工作。
(二)承担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的房屋测绘数据成果管理工作。
(三)负责不动产登记的信息录入管理、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和建档入库等工作。
(四)承担不动产登记统计、分析工作,依法提供不动产登记查询服务。
(五)完成市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综合科。负责文电、公文、机要、档案、会务、政务、安全保密、绩效、宣传等工作。负责不动产登记业务督查督办工作。负责中心财务、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劳动工资、干部教育、离退休人员等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登记一科。负责市中心城区范围内的国有土地及房屋、海域海岛等不动产登记业务的网上(线上)受理、审核、档案资料的移交等不动产登记具体工作。负责根据系统智能审批结果进行确认和登簿。负责根据系统智能审批结果对业务信息的反馈。负责智能化审批相关的其他业务工作。
(三)登记二科。负责市中心城区范围内的国有土地及房屋、海域海岛等不动产登记业务的现场(线下)受理、审核、档案资料的移交等不动产登记具体工作。
(四)技术科。负责不动产登记数据库管理及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日常维护工作。负责不动产自助服务终端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负责不动产登记统计、分析、汇总工作。负责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的房屋测绘数据成果管理。负责不动产权籍调查(含实地核查)、权籍信息录入。负责指导和培训各县(市、区)登记
中心登记技术服务工作。
质检档案科。负责不动产登记业务质量检查工作。负责日常登记的登簿、缮证、发证、收费工作。负责市本级不动产登记料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负责不动产权证书、证明的采购、管理、使用。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1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防城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1年度总收入1134.7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34.72万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下降0.44万元,下降0.04%。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34.72万元,为防城港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下降0.44万元,下降0.04%。主要是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防城港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原因是我中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防城港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原因是我中心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事业收入。
5.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经营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其他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上年结转和结余。
(二)本单位2021年度总支出1134.7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134.72万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下降0.44万元,下降0.04%。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43.03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下降7.06万元,下降14.09%,主要原因有职工工作岗位调动以及一名在编人员辞职。
2.卫生健康支出(类)20.74万元:主要用于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较2020年度决算数下降4.82万元,下降18.86%,主要原因有职工工作岗位调动以及一名在编人员辞职。
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1029.9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运行、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长9.29万元,增长0.91%,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工作,本单位日常办公所需经费提高。
4.住房保障支出(类)40.96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3.85万元,增加10.37%,主要原因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购买的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
5.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结余分配。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34.72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下降0.44万元,下降0.04%。其中:基本支出473.32万元,项目支出661.40万元。
防城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15万元,支出决算为1134.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7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0.77万元,支出决算为0.34万元,完成预算数44.16%。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9.61万元,支出决算为42.69万元,完成预算数86.05%,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发生数额缴纳单位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单位养老保险金。
卫生健康支出(类)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1.2万元,支出决算为11.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事业单位医疗主要用于单位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0.13万元,支出决算为9.54万元,完成预算数94.18%,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发生数额缴纳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主要用于单位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656.12万元,支出决算为969.6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不动产登记工作业务量的增加。事业运行主要用于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49.67万元,支出决算为60.34万元,完成预算数17.26%,主要原因是财政更用广西预算一体化平台系统后科目调整。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主要用于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项目支出,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费、防城港市市本级不动产登记系统与银行缴费系统接口开发项目、不动产登记业务工作经费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37.21万元,支出决算为40.9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发生数额追加住房公积金。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3.3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67.2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社会保障缴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职业年金缴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6.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等。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466.86万元,年初预算为399.0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是因为追加了2021年度职务(职级)绩效奖金、2021年度新进人员工资、正常晋级增加的人员工资,从而增加了工资福利支出。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决算数为0.34万元,年初预算0.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62%。决算数小于预算是因为人员变动,从而减少了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决算数为6.12万元,年初预算数10.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94%。决算数小于预算是因为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1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1年度没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4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0.09万元增加0.3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0.5万元减少0.07万元,主要原因是用于是业务工作量增加,用于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推进会,不动产登记数据外迁工作,不动产登记业务培训班发生的接待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4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同比上年增减0万元,原因是我中心无职工因公出国(境),所以无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同比上年增减0万元,原因是本我中心无公务用车。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 比上年增加0.34万元,增长57.14%。原因是业务工作量增加,用于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推进会,不动产登记数据外迁工作,不动产登记业务培训班发生的接待支出。据统计,2021年度国内公务接待共5批次,10人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防城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共有2个50万元以上的项目纳入绩效评价范围,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01万元,占年初项目预算的35.34%。绩效自评结果显示,项目的预算申报、组织实施、资金支付等均比较规范,项目执行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也比较好,达到了预期效果。2个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本单位未开展部门决算绩效自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防城港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防城港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防城港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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