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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

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2023-09-28 18:30     来源: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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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 概况

一、主要职能

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主要职能:

(1)研究并组织实施全市“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重大举措。组织开展全市农业农村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

(2)负责提出全市农业地方立法项目的建议,起草有关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参与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指导全市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3)统筹推动发展全市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协调推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负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4)负责落实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牵头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农村有关改革试验区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

(5)指导全市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大数据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归口管理农业农村相关对外宣传及信息发布工作。

(6)负责全市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市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监督管理全市远洋渔业和渔政渔港,参与国家渔业维权护渔。

(7)监督管理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参与制订广西特色农产品安全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8)组织全市农业资源综合区划与开发利用。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市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9)监督管理全市主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指导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10)负责全市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区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11)负责全市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组织编制市农业投资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承担中央、自治区农业投资建设项目,参与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2)推动全市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3)指导全市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4)组织开展农业对外交流合作。参与拟订全市农业对外开放的发展战略和对策。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实施有关农业援外及援防城港市项目。

(15)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市农业农村局下属10个二级预算单位,包括4个参公事业单位:市渔政支队、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农村能源中心、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指导站,6个事业单位:市农业农机服务中心、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市种子管理站、市渔业电台、市渔业技术推广站、市畜牧站,核定编制人数 118名,目前在职在编人员98名,白鹭人才0名。

第二部分: 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 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2年度总收入16904.9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6904.94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14742.41万元增加2162.53万元,增长14.67%。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520.12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14742.41万元增加1777.71万元,增长12.06%。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项目资金有所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4.82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0万元增加384.82万元,增长1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列入政府性基金。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如:计算机技术中心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以及机关服务局后勤服务收入。

5.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1年度0.11万元决算数减少0.11万元,下降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利息收入年底前缴还国库。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8.上年结转和结余3.55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21年度7117.25万元决算数减少7113.70万元,下降99.95%,主要原因是实行了收支平衡制度。

(二)本部门2022年度总支出16906.2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6906.27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20035.55万元减少3129.28万元,下降15.62%。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后业务工作已趋稳定。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0.4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各机关单位履行职能,保障各机关部门的项目支出需要。较2021年度0万元决算数增加0.4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功能科目出错。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科目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2%。主要用于防城港市2022年度北部湾开海节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0万元增加3万元,增长100%,主要是原因是业务工作需要。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342.4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03%。主要用于市农业农村局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较2021年度373.16万元决算数减少30.70万元,下降8.23%,主要原因是基数有调整,人员有变动。

4.卫生健康支出类科目135.0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79%。主要用于市农业农村局本级按国家规定补助职工干部及离退休人员医疗保险支出。较2021年度128.99万元决算数增加6.1万元,增长4.73%,主要原因是基数有调整,人员有变动。

5.节能环保支出类科目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主要用于能源节约利用、天然林保护、污染减排、环境监测与监察、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污染防治、退耕还林、可再生能源、自然生态保护、能源管理事务、资源综合利用、其他节能环保支出(主要是新增安排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增值税返还资金)。较2021年度9.88万元决算数减少9.88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有调整,功能科目调整为农林水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类科目384.8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28%。主要用于满足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需要。较2021年度决算数0万元增加384.8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科目调整。

7.农林水支出类科目15855.5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3.78%。主要用于基本公用支出及执法监管、其他农业支出等专项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19317.99万元减少3462.48万元,下降17.92%,主要原因是有部分功能科目调整到其他科目。

8.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184.9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9%。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205.52万元减少20.58万元,下降10.01%,主要原因是基数有调整,人员有变动

9.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

10.年末结转和结余2.22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21年度决算数1824.22万元减少1822万元,下降99.88%。主要原因是实行了收支平衡制度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 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520.12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20024.86万元减少3504.74万元,下降17.50%。其中:基本支出2702.70万元,项目支出13817.43万元。

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554.04万元,支出决算为16520.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0.4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各机关单位履行职能,保障各机关部门的项目支出需要。较2021年度0万元决算数增加0.4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功能科目出错。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科目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2%。主要用于防城港市2022年度北部湾开海节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0万元增加3万元,增长100%,主要是原因是业务工作需要。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342.4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03%。主要用于市农业农村局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较2021年度373.16万元决算数减少30.70万元,下降8.23%,主要原因是基数有调整,人员有变动。

4.卫生健康支出类科目135.0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79%。主要用于市农业农村局本级按国家规定补助职工干部及离退休人员医疗保险支出。较2021年度128.99万元决算数增加6.10万元,增长4.73%,主要原因是基数有调整,人员有变动。

5.节能环保支出类科目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主要用于能源节约利用、天然林保护、污染减排、环境监测与监察、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污染防治、退耕还林、可再生能源、自然生态保护、能源管理事务、资源综合利用、其他节能环保支出(主要是新增安排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增值税返还资金)。较2021年度9.88万元决算数减少9.88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有调整,功能科目调整为农林水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类科目384.8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28%。主要用于满足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需要。较2021年度决算数0万元增加384.8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科目调整。

7.农林水支出类科目15855.5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3.78%。主要用于基本公用支出及执法监管、其他农业支出等专项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19317.99万元减少3462.48万元,下降17.92%,主要原因是有部分功能科目调整到其他科目。

8.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184.9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9%。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205.52万元减少20.58万元,下降10.01%,主要原因是基数有调整,人员有变动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02.7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446.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是机构合并调整后人员变动比较大。其中:基本工资支出795.88万元;津贴补贴支出655.56万元;奖金支出121.43万元;伙食补助支出10.62万元;绩效工资支出107.9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45.6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7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57.9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6.7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12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184.94万元;医疗费支出0.3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87.01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38%。主要是机构合并调整后支出有所调整。其中:办公费支出9.3万元;印刷费0.43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0.41万元;电费1.55万元;邮电费13.36万元;物业费0万元;差旅费9.01万元;维修(护)费2.24万元;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0.57万元;培训费0.13万元;公务接待费0.81万元;专用燃料费0.05万元;劳务费0.05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28.79万元;福利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7万元;其他交通费79.7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0.03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7.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是机构合并调整后人员变动比较大。其中:离休费0万元;退休费支出15.75万元;退(职)役费0万元;抚恤金26.09万元;生活补助支出5.56万元;医疗费补助0.1万元;奖励金0万元;代缴社会保险费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24万元。

(四)资本性支出0.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是机构合并调整后人员变动比较大。其中:办公设备购置费支出0.14万元。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384.82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0万元增加384.82万元,增长10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84.82万元。

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653.44万元,支出决算为384.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89%。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9.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11%,比上年减少13.5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导致部分工作无法正常开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公务用车改革制度,牢树过“紧日子”思想,厉行节约。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6.9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37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加0万元,原因是2022年与2021年持平。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 0 (机关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6.9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0万元,原因是2022年与2021年持平。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

市农业农村局 及10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全年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6.90万元,平均每辆1.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99%,比上年减少6.36万元,支出减少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公务用车改革制度,牢树过“紧日子”思想,厉行节约,严格公务用车管理,车辆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并由于2022年疫情严峻,部分工作无法正常开展。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2.37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5次,人次196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完成年初预算的12.29%,比上年减少7.17万元,原因是2022年疫情形势严峻,各级部门、单位间调研交流次数增多,公务接待费有所减少。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8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7.16万元,下降7.62%。主要原因是:2022年疫情严峻,部分工作无法正常开展。比2021年决算数减少14.92万元,下降6.69 %。主要原因是:2022年疫情严峻,部分工作无法正常开展。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39.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70.8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9.0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4.7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2.3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64.7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2.37%。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64.8%;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35.19%。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1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6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日常动物防疫药物运输、下乡开展公务检查等;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3817.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2年度3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84.82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村级防疫员补助”等112个项目进行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817.4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84.82万元。其中对0个项目分别委托0个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

组织对10个单位113个项目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817.4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84.82万元。其中对0个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分别委托0个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至少选择一个重点项目做具体说明):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112个项目自评得分为95.16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986.32万元,执行数为14202.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5.16分,整体支出自评指标完成得分88分,预算执行自评得分7.16分二是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5.16分,整体支出自评指标完成得分88分,预算执行自评得分7.16分,自评结论一等。其中:产出指标得分48分,效益指标得分40分。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执行方面,受疫情及上级政策调整影响,部分资金项目建设进展迟缓,个别项目需跨年实施完成,影响资金支出;二是预算绩效管理方面,个别部门对预算绩效管理重视度不够、理念不强,认为预算绩效工作仅仅是财务部门的事,参与度不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强化思想认识,高度重视绩效管理工作,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参与度,将预算绩效管理渗透到各项内部管理和业务工作中提高部门绩效管理质量和水平。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梳理研判项目资金支出情况,精准施策,对正在实施阶段的项目加强调度指导,密切跟进项目进展,加紧督促项目建设主体严格按照建设规范标准加快实施。对已竣工验收的项目,加大同财政部门沟通对接,加快请款材料收集,及时申请资金拨付。对因属跨年度项目或政策等其他客观原因无法实施或短时期内开展不了的资金项目,加强向上请示汇报,提前做好前期准备和报批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限内达到进度要求。三是预算绩效管理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建议财政部门加大对各预算部门业务人员的培训指导力度,促进部门更好地开展工作,提高单位绩效管理工作能力和水平。

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及完成情况:

2022年我单位500万元以上项目共5个,分别是近海捕捞渔船整船更新改造补助项目840.22万元;特定水域补助项目1194.28万元;渔港经济区建设项目8000万元;渔港标准化升级改造项目1108万元;渔业资源养护补贴项目1000万元。

(1)2022年获上级下达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渔船更新改造项目840.22万元,年度预算绩效目标为更新改造海洋捕捞渔船12艘。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绩效指标完成更新改造渔船10艘,项目资金执行数744.4195万元,预算执行率88.60%未完成指标是2艘渔船尚未完成更新改造,主要原因是渔船主机没有符合设计图纸的型号,导致渔船年内尚未建造完工,不具备项目实施条件。目前已加紧督促渔船建设方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尽快完工。

(2)2022年获上级下达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国家级渔港经济区建设项目)8000万元,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建设国家级渔港经济区1个。2021年12月农业农村部已正式批准防城港市渔港经济区试点项目,成为广西首个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试点项目,着力打造平安渔港、绿色渔港、智慧渔港,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同意调整防城港市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项目3年期实施方案概算及资金使用调整的批复》(桂农厅函〔2022〕1489号)有关精神,中央财政补助资金8000万元,其中4000万元用于支持双墩渔港经济区航道疏浚与码头提升工程一期工程建设,2000万元用于支持智慧渔港建设,1500万元用于支持企沙渔港大龙码头一期工程建设,500万元用于支持企沙渔港配套进港航道工程建设。根据实施方案,截至2022年12月31日,项目资金执行数6822.53万元,已完成总体目标的85.28%,未完成目标任务主要是智慧渔港项目尚未完工,目前正在加紧督促项目建设方加快设备采购安装与调试,待验收通过后完成支出。

(3)2022年获上级下达中央渔业成品油价格补贴特定水域作业渔船补助1194.28万元,年度预算绩效目标为补助特定水域生产作业海洋捕捞渔船15艘。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绩效指标完成15艘赴特定水域作业渔船补助,项目资金执行数1184.59万元,预算执行率99.19%,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

(4)2022年获上级下达中央渔业成品油价格补贴(渔港标准化升级改造项目)1108万元,年度预算绩效目标为实施渔港标准化升级改造和整治维护项目3个依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中央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2〕13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企沙中心渔港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编制费用200万元,支持企沙中心渔港渔港大道工程前期工作经费200万元,支持双墩渔港经济区航道疏浚及码头提升工程一期工程建设708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完成企沙中心渔港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编制并经过市政府审议通过印发,支付编制单位经费198.30万元,预算执行率17.90%,未完成目标任务主要是企沙中心渔港渔港大道工程前期建设尚未完成,目前已完成项目立项,正在开展可研报告编制和项目性选址工作;双墩渔港经济区航道疏浚及码头提升工程一期工程708万元,项目实施方案已批复,目前正在按程序申请工程进度款。

(5)2022年获上级下达中央渔业成品油价格补贴渔业养护资源补助1000万元,该项目为跨年度实施项目。自治区实施方案于2022年7月下旬下发,我局根据自治区指导意见于2022年12月2日印发《防城港市2022-2025年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发放实施方案》,当前正积极发动及组织符合补贴条件的渔船主(企业)申报,有关申报材料正在加紧收集整理审核中,预计休渔期后有支出进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汇总).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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