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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

防城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2023-10-08 08:15     来源:防城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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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防城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 “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说明。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组织拟订全市全民健康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卫生健康政策、规划,落实卫生健康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应急处置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落实并组织实施实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依法负责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

(七)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准入。落实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相关政策。

(九)指导地方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组织开展卫生健康领域对外交流合作与援外工作。

(十)负责市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管理工作,负责市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一)协调有关部门对全市艾滋病实施防控和干预,控制艾滋病的发生和蔓延。

(十二)组织拟订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规划,负责中医类医疗机构和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指导中医药教育、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组织实施中医药健康服务相关工作,促进中医药文化传承发展,开展中医药防病治病知识宣传普及。

(十三)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市保健委员会、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防城港建设,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实施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全市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市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市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海关部门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全市传染病总体防治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与海关部门建立健全应对口岸传染病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合作机制、传染病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通报交流机制、口岸输入性疫情通报和协作处理机制。

4.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建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5.与市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6.与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的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行业发展规划、行政审批标准以及监管标准,加强行业事中事后监管;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并及时通报审批情况。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要及时将涉及行政许可事项的法律、法规和规定更新情况,以及上级部门下发涉及行政审批相关事项的文件转送告知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

二、机构设置情况

防城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共有14个预算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委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个,委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单位7个;委属差额事业单位4个;行政单位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分别是:市计划生育协会和市卫生计生监督所。委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单位分别是: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中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中心血站、市医学会、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心、市防治艾滋病服务中心、市爱国卫生运动服务中心;委属差额事业单位是:市第一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精神病医院。具体单位如下:

1、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2、市第一人民医院(差额)

3、市中医医院(差额)

4、市卫生计生监督所(参公)

5、市计划生育协会(参公)

6、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中心(全额)

7、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全额)

8、市中心血站(全额)

9、市妇幼保健院(差额)

10、市医学会(全额)

11、市防治艾滋病服务中心(全额)

12、市爱国卫生运动服务中心(全额)

13、市精神病医院(差额)

14、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心(全额)

委机关本级内设办公室、规划信息科、财务科、医政科、疾控科、基妇科、宣教科、中医科、流动人口科、家庭发展科、法监科、基层指导科、体改办等共13科室。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 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可另附表格,详见附件:防城港市本级2022年度部门(单位)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2年度总收入129729.2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5032.9万元, 较2021年度决算数103793.48万元,增加21239.42万元,增长20.46%。原因是2020年新冠病毒疫情发生,财政增加对卫生事业的投入,较2021年相比,2022年资金投入增加。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697.77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16561.33万元增加136.44万元,增长0.83%,主要原因是相对2021财政增加对卫生事业的投入。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224.96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11400万元,增加17824.96万元,增长156.36%,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冠病毒疫情,财政增加对卫生事业的基金收入2022年相对增加                  

3.上级补助收入8.48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107.93万元,减少99.45万元,下降92.14%,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冠病毒疫情,上级部门增加对卫生事业的,而2022年减少投入

4.事业收入77962.04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1年度决算数74642.98万元,增加3319.06万元,增长4.45 %,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冠病毒疫情可控,卫生医疗机构业务增加,事业收入增加。

5.经营收入0,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1年度决算数持平。

6.其他收入1139.64万元,为预算单位在 “财政拨款收”“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1年度决算数1081.24万元,增加58.4万元,增5.4%,主要原因是2022年医疗机构增加业务外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110.78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 “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  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1度决算数147.58万元,减少36.8万元,下降24.94%,主要原因是2022年医疗机构业务支出量减少。

8.上年结转和结余4585.55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2021年度决算数35453.6万元,减少30868.05万元,下降87.07%,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项目资金结余少。

(二)本部门2022年度总支出129729.2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23717.46万元,2021年度决算数134986.72万元,减少11269.26万元,下降8.35%主要原因是2022年医疗机构业务支出量减少。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12.3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管理事务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101.9万元增加10.49万元,增长10.29%,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列入公共管理事务支出经费增加。

2.公共安全支出(类)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共安全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持平。

3.教育支出(类)0万元,是市妇幼保健市托育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持平。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590.5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社会保障各类医疗保险等缴费。较2021年度决算数343.88万元增加246.66万元,增加71.73%,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调整社保缴费基数,增加社会保障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93142.9万元:主要用于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各项业务工作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94843.21万元,减少1700.31万元,降低1.8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减少卫生管理事务支出。

6.节能环保支出(类)0万元,主要用于建筑节能改造支出,较2021年支出8.6万元减少8.6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没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

7.城乡社区支出(类)2724.96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卫生保障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0万元,增加2724.9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增加公共管理事务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0万元,主要用于扶贫专项支出,较20211.25万元减少1.2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压减经费。

9.住房保障支出(类191.77万元,用于单位缴住房公积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287.88万元,减少96.11万元,下降33.39%,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减少住房保障支出。

10.其他支出(类)26954.91万元,用于其他事务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39400万元,减少12445.09万元,下降31.59%,主要原因是减少卫生建设项目投入。

1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类)0万元,主要用于发热门诊项目及核酸检测项目建设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持平。

11.结余分配296.94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较2021年的决算数252.67万元增加44.27万元,增长17.52%。主要原因是2021年结转资金支出小。

12.年末结转和结余5714.84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4155.26万元,增加1559.5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减少积累资金支出,结余增加。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697.77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5705.24万元,下降25.47%,主要原因财政补助经费减少。其中:基本支出2746.02万元,项目支出13951.75万元。

本部门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320.14万元,支出决算为16697.77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313.86%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财政部门增加了拨款金额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5.07万元,支出决算为112.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5.79%。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部门增加了该部分的拨款。主要用于卫生公共服务支出。

(二)公共安全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预决算持平。

(三)教育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预决算持平。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年初预算为345.42万元,支出决算为590.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0.96%,主要原因是2022年社保基数的调整。主要用于单位社会保障各类医疗保险等缴费。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79894.62万元,支出决算为93142.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58%,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部门增加了该部分的拨款。

(六)节能环保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预决算持平。

(七)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724.96万元,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部门增加了该部分的拨款。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02.61万元,支出决算为191.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65%,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部门减少了该部分的拨款。主要用于单位缴住房公积金。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46.02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521.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2%。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9.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5.3%。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14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63%。

(四)资本性支出8.55万元。属于2022年新增项目。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29224.96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39400万元,减少10175.04万元,下降25.82 %。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9224.96万元。

防城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9224.96万元,与预算差距较大的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的需要,政府安排追加的专项债券资金。

(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724.96万元。

(二)其他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6500万元,防疫项目经费支出,年初无此项目安排。

(三)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年初无此项目安排。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7.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97%,比上年减少56.8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压缩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执行车辆管理、公务接待相关规定,推行节约办公,减少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5.3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47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5.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预决算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5.3,完成年初预算的114.35%,比上年减少2.67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2年,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2021年增加1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5.3万元,平均每辆1.39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2.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25%,比上年减少2.3万元,原因是按照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减少经费支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2次,人次154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2.65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年初预算数97.53万元,减少14.88万元,下降15.26%。主要原因是:2022年执行节约开支,压缩机关运行经费。比202174.8万元,增加7.85万元,增长10.49 %。主要原因是:相对于2021年,2022年执行开支增加,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372.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247.6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413.0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12.12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 中政府采 购相关数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621.8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1.0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962.72万元, 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77.02%;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76.29%;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99.86%。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2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4辆、其他用车18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救护车;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36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7385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100%。组织对2022年度防城港市第一人民医院迁建项目、防城港市妇幼保健院医疗用房项目等11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9224.96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100%。

共组织对“防城港市中医医院医疗专用设备采购”等161个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4625.3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9224.96万元。部门没有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个别单位项目因疫情影响不能顺利完成,一些项目年中调整,预算执行有偏差。如自治区财政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补助资金30万元下达委本级,只用9.9万元,预算执行率仅为33.29%。中央基本公共卫生补助73万元下达委本级,只用12.4万元,预算执行率只有17.05%。中央财政重大传染病防控补助资金原下达委本级89.05万元,年中调整49万给中心血站用于重大传染病监测费用,年终余40.05万元。今后,加强转移支付项目资金预算管理,加快项目资金支出进度。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共有161个,平均分为93.14分,其中自评一等有137个,二等有18个,三等1个,四等5个。主要产出、成效主要有:一是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成果,加强疫情应急能力建设。推进方舱医院建设,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防控措施调整转段平稳有序。二是深化国际医学交流合作,第二届中国—东盟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合作论坛于128日在我市成功举办,邀请外宾和国内专家共计500余人参与论坛,交流对话取得良好共识。三是推进医改工作向深发展,实施加快补齐医疗卫生短板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五大卫生攻坚行动”,加快建设卫生健康服务“五大体系”。上思县成功入选国家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为广西唯一入选的区县。推进医联体(医共体)建设,全市建立跨区域医联体3个、“三二一”医联体2个,乡镇卫生院100%参与县域医共体建设。推进疾控体系改革,实施基层疾控机构能力提升、基层疾控骨干人才培训等项目,提升基层疾控机构现场流调等能力。市、县(市、区)疾控中心新增编制50个,全市疾控系统编制达到203个,每万常住人口配比由1.46提升到1.94,提升比例达到32%。四是夯实卫生基层建设,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全面加强。坚持“项目为王,发展为要,服务为本”,打好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收官战,科学编制“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专项规划。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16259万元,全市排名前八。2022年获批各级各类补助资金项目317.4788亿元。市卫生计生监督所业务综合楼、上思县中医医院、上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标准化建设等项目完工,120应急指挥中心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市中医医院迁建项目开工建设,市疾控中心迁建等项目前期工作有序推进。大力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重点加强上思县思阳镇等9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项目建设,全面补齐乡村医疗机构人员“空白点”,全市273个村卫生室,配备执业资格乡村医生637人,其中取得执业(助理)医师141人,占比22.14%,达到每个村卫生室有1名以上乡村医生的要求。五是中医药发展提质增速,中医药壮瑶京医药传承发展迈出新步伐。推进市中医医院与广东省中医医、广西中医药大学合作,推进市中医医院重点专科建设以及县级中医医院、中医馆建设。六是健康防城港建设扎实推进,深入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等15个专项行动,全面提升全民健康素质。全市无烟机关建成率64.79%,其中市级机关100%建成无烟机关。加强重大疾病防治,强化手足口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控,开展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统筹做好结核病等其他重大疾病防控。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全市法定传染病报告发病率同比下降48.97%,无甲类传染病发生。

自评为“三等”项目1个,重大活动和会议项目,年初预算4.8万元,实际支出0.9万元,支出率19.31%。存在问题是因2022年疫情工作影响,一些重要会议不举行或改为线上举行,影响到支出进度,但为财政节省资金。

自评“四等”等级项目有5个,分别是防城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项目,因原选址不在城镇开发边界内,于20234月重新选址。造成年中追加预算资金支付不完成,预算执行率只有4.8%;防城港市精神病医院挡土墙围墙加固加高及篮球场附属工程项目,因医院重新规划,项目未开始。康复楼科室设备购置项目,因康复楼项目未开始,导致设备未购置。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CT)项目,因资金不足,没进行采购。业务培训工作经费项目,该项目已调整用作排污排雨管道安装费,故没有支出。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防城港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防城港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防城港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防城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决算报表公开附件.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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