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和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起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地方规范性文件草案及有关监管制度。
(二)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直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三)指导推进全市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四)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订考核标准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
(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管理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六)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七)根据市人民政府的授权,负责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八)指导县(市、区)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九)负责所监管企业党的组织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1.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要求,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专司国有资产监管,重点管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不行使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不干预企业依法行使经营自主权。2.将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国有企业监事会职责划入市审计局。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设以下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秘、会议、机要、保密、信息、财务、后勤、档案、信息化和政务公开、机关效能工作,督察、督办重大事项的落实。
(二)产权管理科
研究提出完善国有产权管理的意见,拟订企业国有产权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负责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国有资产对外担保、抵押的核准和备案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的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资本金基础管理工作,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方案及对经营进行预算管理,监督、规范企业国有产权交易。
(三)企业监督管理科
研究提出市属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承担企业及其产业重组整合工作,负责审核监管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负责制定监管企业投资管理制度,负责制定、修改所出资企业章程有关工作。负责制订监管企业财务监督管理相关制度,负责监管企业的财务决算备案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统计分析工作,对监管企业运营质量分析评价,负责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及其资产损失核销工作,负责国有资本收益有关工作。负责拟订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薪酬管理制度,承担年度和任期考核工作,提出相关人员薪酬及奖惩建议,负责监管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与业务支出制度建设并实施监督管理。
(四)党群(人事)科
负责所监管企业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宣传工作,负责机关的人事、离退休人员和机构编制工作,协调所监管企业工青妇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的人才队伍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统战工作。
第二部分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2年度总收入103,209.4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3,209.49万元, 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94,485.39万元,增长1083.04%。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3,209.4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94,485.30万元,增长1083.0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企业注册资本金较2021年大幅增长所致。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上年相比不变。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上年相比不变。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相比不变。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相比不变。
6.其他收入0.1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与上年相比不变。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与上年相比不变。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与上年相比不变。
(二)本部门2022年度总支出103,209.4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03,209.49万元, 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94,485.39万元,增长1083.04%。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52.81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企业改革发展补助、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1,409.3万元,下降79.98%,主要原因是其他企业改革发展补助较去年减少1,365.77万元、下降79.47%所致。
2.卫生健康支出(类)12.9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保障,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3.17万元,增长32.41%,主要原因是工资薪金基数、人员变动导致决算支出增长。
3.城乡社区支出(类)102,500万元,主要用于监管企业注册资本金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95,850万元,增长1,441.35%,主要原因是监管企业注册资本金大幅增长所致。
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326.4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和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41.45万元,增长14.55%,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工资调整引起的基本支出经费增加所致。
5.住房保障支出(类)17.33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07万元,增长0.41%,主要原因是工资薪金基数、人员变动导致决算支出增加。
6.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与2021年决算数持平。
7.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与上年相比不变。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3,209.40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94,485.3万元,增长1083.04%。其中:基本支出244.74万元,项目支出102,964.65万元。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55.50万元,支出决算为103,209.4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032.18%。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8万元,支出决算为352.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0.04%。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企业改革发展补助、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11.67万元,支出决算12.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10.97%,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
(三)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102,500万元,主要用于企业注册资本金。
(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年初预算294.61万元,支出决算326.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10.76%,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和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19.22万元,支出决算17.33万元,完成90.17%,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4.74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16.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6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正常晋档晋级薪酬上涨所致。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7.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79%。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79%。此项支出是市本级退休人员物业补助。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9%,比上年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5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25万元,完成预算的12.89%, 比上年减少0.5万元,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接待次数减少。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次,人次19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标准接待国内客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18(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完成年初预算的97.07%,比2021年增加5.31万元,增长24.28%。主要原因是:邮电费、差旅费及其他交通费用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3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26 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03,209.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按照自评全覆盖要求,自评覆盖面原则上应达100%,下同)。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经我部门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26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00%;0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0%;0个项目评为三等,占项目总数比例0%;0个项目评为四等,占项目总数比例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个别预算绩效指标目标值设置不科学,过于简单。在编制部门预算及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值时,由于存在“只要有指标,没考虑指标的精准性、科学性”的想法。因此,造成个别预算绩效指标目标值设置不科学。下一步改进措施:根据我委的部门职能及相关科室的业务工作设置对应的预算绩效目标,认真思考不断总结,合理设置预算绩效目标值。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至少选择一个重点项目做具体说明)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干教工作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国有企业管理与资本运营专题研讨班1期、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党员培训班1期、党务工作者培训班1期,完成年度企业领导干部考核考察工作,管好用好干部人事档案,做好专题教育学习工作,做好督查企业党建工作。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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