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协助实施全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协助全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及有关预防控制计划、方案的制定及组织实施。
(二)协助全市动物防疫应急物资的储备和管理,负责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信息网管理的事务性、技术性工作,协助全市动物预防用生物制品的订购、发放与管理,开展疫苗使用效果评价,参与免疫接种异常反应及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三)负责收集、分析动物防疫和动物疫情信息,负责动物防疫资料档案收集、管理。
(四)负责动物疫情调查、监测、预警预报,参与、指导全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调查与处置工作。
(五)开展重大动物疫病、重要人畜共患病的实验室检测、诊断和病原学鉴定,协助全市兽医实验室质量控制。
(六)承担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的具体业务指导和科普宣传工作,负责全市动物防疫人员培训及防治技术的推广应用。
(七)完成市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防城港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是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事业编制7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目前实有在职在编人数为6人。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此部分可另附表格,详见附件:防城港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3年度总收入185.1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85.11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5.57万元,下降7.75%。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5.11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5.57万元,下降7.75%,主要原因是2022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物资采购支出36.95万元,2023年无防控应急物资采购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二)本单位2023年度总支出185.1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85.11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5.57万元,下降7.7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4.92万元:主要用于防城港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4.5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社保基数有调整、人员经费有所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类)8.91万元:主要用于防城港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按国家规定补助职工干部及离退休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62万元,增长7.47%,主要原因2023年度社保基数有调整、人员经费有所增加。
3.农林水支出(类)137.69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公用支出及执法监管、其他农业支出等专项支出。
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35.59万元,下降20.53%,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2022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物资采购支出36.95万元,2023年无防控应急物资采购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13.5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4.81万元,增长54.84%,主要原因是人员缴费基数有调整、人员经费有所增加。
5.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5.11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5.57万元,下降7.75%。其中:基本支出152.29万元,项目支出32.82万元。
防城港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53.09万元,支出决算为185.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数为16.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4.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防城港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8.18万元,支出决算为8.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防城港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按国家规定补助职工干部及离退休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三)农林水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23.76万元,支出决算为137.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基本公用支出、其他农业支出等专项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1.87万元,支出决算为13.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2.29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46.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工资支出34.41万元;津贴补贴支出51.67万元;奖金支出2.82万元;伙食补助费支出2.53万元;绩效工资支出6.6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1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4.2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4.5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0.62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13.5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38万元。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生活补助2.14万元;医疗费补助0.03万元。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3.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5%。其中:办公费支出0.36万元;公务接待0.11万元;差旅费0.01万元;工会经费1.9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1万元。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防城港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防城港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1.3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9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1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9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1.39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均已达到报废年限,维修次数增加,维修费用有所增加,公务用车运行支出包含有上级资金。我单位为了进一步规范“三公”管理,严格按照中央规定引导各部门严格控制支出,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结合我市机构改革涉及我单位实际工作进行预算调整,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采取有效的措施,压缩、取消出国经费,认真贯彻我市公务用车改革制度,加强公车管理,规范公务接待活动。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0.1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精神,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控制相关费用,我单位本年度公务接待次数较上年增加,支出相应增加,使得“三公”经费较上年增加。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次,人次16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本单位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9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2023年度部门预算数153.09万元,执行数185.11万元。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单位2023年度项目9个,项目支出总额27.2万元。其中:本级项目8个,本级项目支出13.75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1个,对下转移支付13.45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6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21.41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66.66%,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78.71%;3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5.79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33.33%,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21.28%;0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个项目评为四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预算编制与执行尚不够精细化;二是预算执行不完整,部分经费结转下年使用。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性;二是尽快支付结转资金,更加严格执行预算;三是根据项目单位和部门自评情况,以问题为导向,针对绩效自评发现问题,督促项目实施单位进行认真整改。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动物疫病免疫效果监测和动物疫病监测项目自评得分为91.39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万元,执行数为3.23万元,完成预算的53.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开展病原学监测10789份、血清学监测6967份。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预算编制与执行尚不够精细化;二是预算执行不完整。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性;二是更加严格执行预算;三是根据项目单位和部门自评情况,以问题为导向,针对绩效自评发现问题,督促项目实施单位进行认真整改。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组织对0个重点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防城港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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