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今天:2024年2月22日 星期四自治区人民政府网中国政府网 |
政务新媒体矩阵 手机版 智能机器人 用户空间| 简体版| 繁体版|
微信公众号
防城港发布
微信
支持IPv6
无障碍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

广西防城港市渔政支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

2024-09-27 16:15     来源: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渔政支队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渔政支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渔政支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渔政支队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负责有关渔业、渔港法律、法规的执行;负责制定本市渔业执法工作计划, 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辖区的渔政管理、渔船渔港监督和渔业船舶检验;负责管辖海域的渔政巡航,监督检查国家缔结的渔业条约、协定的执行,处理渔政监督管理的涉外事宜,执行国家200海里专属经济区渔政巡航管理业务,依法查处渔业违法行为。

(三)指导、协调各县(市、区)渔业行政执法机构的组织建设。

(四)负责组织实施辖区禁渔区、禁渔期、休渔制度的管理,查处违反渔业法律、法规以及渔船渔港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和渔业条约的行为。

(五)负责辖区88.2KW以上渔业船舶的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

(六)负责渔业资源监测;保护渔业资源和珍稀水生动物;负责辖区水产养殖药品的监督管理;负责处理渔港及渔业水域污染,维护水上动物环境、渔业生态环境及其生态平衡。

(七)负责实施辖区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监督管理,渔港安全设施维护监督管理;对渔港设施使用、渔业船舶安全状况及船员证书、证件进行安全监督检查,监督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秩序。

(八)负责辖区88.2KW以上渔业船舶登记和职务船员考核及职务船员证书的签发。

(九)负责维护辖区渔业生产秩序,监督管理渔业水域安全,协助有关部门进行海难救助,调解和处理渔业生产纠纷,以及渔业船舶的海事调查处理。

(十)负责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行政执法职责。

(十一)承办市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防城港市渔政支队是根据《防城港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防城港市渔政支队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防编发〔2010〕78号)而设立,属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管理的相当副处级事业单位,内设6个科室(办公室、渔政渔港监督科、渔业船舶检验科、渔政指挥中心、法规与督察科、渔政稽查大队),为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资金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未实行绩效工资制度。截至2023年12月31日,防城港市渔政支队事业编制35名,年末实有在编人员27名,年末实有退休人员11名。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渔政支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渔政支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1557.9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57.9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971.66万元,下降38.41%。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57.9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971.66万元,下降38.41%,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因疫情防控所需的各项收入。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化。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化。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化。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化。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化。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化。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化。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1557.90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557.90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971.66万元,下降38.41%。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98.9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死亡抚恤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0.40万元,增长44.33%,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有2名退休人员死亡,办理了死亡抚恤金申报,导致该项支出增大。

2.卫生健康支出(类)29.4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及事业单位医疗保障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26万元,下降4.10%,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部分原在职人员转为退休人员或被开除人员,支出减少。

3.农林水支出(类)1387.51万元:主要用于政务运行、执法监管、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其他农业农村支出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997.50万元,下降41.82%,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因疫情防控所需的各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41.97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财政配套的住房公积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3.28万元,下降7.25%,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部分原在职人员转为退休人员或被开除人员,支出减少。

5.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化。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化。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渔政支队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57.9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971.66万元,下降38.41%。其中:基本支出575.27万元,项目支出982.63万元。

防城港市渔政支队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308.93万元,支出决算为1308.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02%。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63.52万元,支出决算为98.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5.82%。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有2名退休人员死亡,办理了死亡抚恤金申报,导致该项支出增大。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死亡抚恤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费用等。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9.45万元,支出决算为29.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行政及事业单位医疗保障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三)农林水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170.33万元,支出决算为1387.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56%。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当年度项目任务,支出增大。主要用于政务运行、执法监管、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其他农业农村支出等。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5.64万元,支出决算为41.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96%。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部分原在职人员转为退休人员或被开除人员,支出减少。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75.27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491.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59%。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在编人员工资正常调整增长,人员经费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54.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85%。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贯彻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决策部署,厉行节约,据实支出,公务经费支出减少。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9.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7.04%。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有2名退休人员死亡,办理了死亡抚恤金申报,导致该项支出增大。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渔政支队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化。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防城港市渔政支队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渔政支队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防城港市渔政支队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部门决算“三公”经费支出统计口径(附表9同)为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请各单位按此口径进行预决算、上下年数据的对比。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4.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2.5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增加水产品抽样检测等业务性工作,公务车使用较上年频繁,支出增大。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2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7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2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1.91万元,原因是2023年度增加水产品抽样检测等业务性工作,公务车使用较上年频繁,支出增大。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3年,防城港市渔政支队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全年运行费支出3.28万元,平均每辆3.28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0.67万元,原因是上年受疫情影响,公务接待费较少,本年上级的检查及调研较多,公务接待费增加。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0次,人次89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84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2.16万元,降低18.15%,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0.25元,降低15.75%。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贯彻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决策部署,厉行节约,据实支出,经费支出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5.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9.49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中政府采购相关数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9.9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5.3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9.96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80.28%;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97.63%。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2023年度部门预算数1308.93万元,执行数1557.90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一等。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部门2023年度项目17个,项目支出总额757.82万元。其中,本级项目14个,本级项目支出674.23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3个,对下转移支付83.59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17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757.82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0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绩效评价指标设定不够细化;二是部分项目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资金支出率不高,影响绩效目标的完成。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绩效评价学习,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指标设定的全面性及有效性;二是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加强项目开展过程跟踪,确保项目绩效目标能够达到预期效果。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渔政巡航燃油费、执法船(艇)维修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8.14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42.20万元,执行数为433.76万元,完成预算的98.0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达到产出指标中数量、质量、时效、成本四个方面的要求;二是满足效益指标要求;三是达到设定的满意度指标要求。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自评指标设定多样性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绩效评价工作学习,提高评价指标设定的全面性、有效性,确保绩效评价结果能够全面真实反映项目的实施结果。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xls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