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乡村振兴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乡村振兴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自治区有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标准。
(二)负责组织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防止返贫监测信息与统计工作。
(三)贯彻落实上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管理使用。
(四)协调社会各界支持乡村振兴工作,督促落实市直单位定点帮扶责任制。
(五)负责组织、指导全市乡村振兴干部培训。
(六)配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劳务输出工作。
(七)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乡村振兴局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防城港市乡村振兴局为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内设3个科室,分别为:综合科、一科、二科,1个事业单位:防城港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核定机关行政编制为10名,后勤控制数1名。领导班子设正职1名,副职3名,总经济师1名,科级领导职数3名。下属防城港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共6名,其中科级职数2名。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防城港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1108.0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08.07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443.18万元增加664.89万元,增长150%。增长主要原因是增加对口帮扶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县资金和聘请人员经费。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8.07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443.18万元增加64.89万元,增长15%。增长主要原因是聘请人员经费。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00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0万元增加6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对口帮扶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县资金。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1108.0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108.07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664.89万元,增长150%。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农林水支出433.26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在职在编人员工资津贴社会保障缴费商品和服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32.47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16.75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的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25.5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类)600万元:主要用于对口帮扶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县资金。
6.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
7.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8.07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443.18万元增加64.89万元,增长15%。其中:基本支出319.11万元,项目支出188.96万元。
防城港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76.58万元,支出决算为508.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
基本支出中:1.行政运行245.53万元;2.行政单位离退休0.85万元;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1.62万元;4.行政单位医疗7.82万元;5.公务员医疗补助7.43万元;6.住房公积金25.59万元;7.事业运行0.27万元。
项目支出中:1.乡村振兴工作经费15万元;2.全国“丰收日”活动经费4.99万元;3.项目管理费19.85万元;4.专责小组工作经费49.99万元;5.乡村振兴教育培训经费21.1万元;6.乡村振兴宣传经费18.1万元;7.事业单位人员嘉奖经费0.3万元;8.残疾人保障金1.9万元;9.聘请人员经费52万元;10.党建、工会、团委、妇委等会活动经费0.35万元;11.办公设备购置3.08万元;12.疫情防控经费1.5万元;13.培训费0.8万元;14.对口帮扶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县资金600万元。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9.11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85.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差异主要原因是增加工资和绩效奖。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2.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差异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60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600万元,增长10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600万元。
防城港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93万元。同比初预算数持平,同比上年支出数 0.49万元增加1.44万元,增长293%。主要原因是增加接待人数和批次。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防城港市乡村振兴局机关、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49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5次,人次31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82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年初预算数30.47万元增加2.35万元,增长7.7%。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中政府采购相关数据,并做好与2023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0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固定资产原值69.53万元,累计折旧44.12万元,净值25.11万元。其中:通用设备原值50.53万元,累计折旧36.47万元,净值14.06万元,家具、用具原值19万元,累计折旧8万元,净值11.05万元。公车改革后,我单位没有保留车辆。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14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788.9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资金支出占总项目资金支出24%,政府性基金预算占总项目资金支出73%,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经我部门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14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0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在本次的自评中发现我单位在预算支出编制方便不够严谨及周全,部分项目无法按预定计划完成支出。下一步我单位应加强预算的编制部门和业务科室的沟通,力争做到预算编制有规则、预算执行有检查、预算执行有落实。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至少选择一个重点项目做具体说明):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乡村振兴教育培训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自评等级为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在项目资金预算绩效方面总体上管理使用到位;二是为做好本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加强对绩效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市乡村振兴局专门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按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的具体要求,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认真核查使用资金。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防城港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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