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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

防城港市财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2024-09-30 16:05     来源:防城港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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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防城港市财政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财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财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财政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贯彻国家和自治区财政、税收的方针政策及其他有关政策,拟订全市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财政分配政策,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参与制定全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金融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建议。

(二)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税收政策调整方案,并监督执行。

(三)负责管理市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市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草案、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市本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市本级预决算公开。

(四)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编制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管理财政票据。监管彩票市场。

(五)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组织编报政府财务报告。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拟订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管理全市政府外债。开展对外财经交流工作。承担行政事业单位非贸易非经营性用汇管理工作。

(七)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市本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制定全市统一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规章制度。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管理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八)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负责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支管理。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

(九)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负责管理和监督政府性投资项目基金,参与拟订全市基本建设投资有关政策,制定基建财务管理制度。

(十一)负责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十二)贯彻国家、自治区和全市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负责起草金融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市金融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全市金融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承担全市金融工作议事协调机制的具体工作;承担与驻市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的联系、协调、服务工作。

(十三)配合做好辖区内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管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防城港市财政局2023年决算涉及市局机关的19个科室和10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详见下表)

防城港市财政局单位构成

行政机关

参公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

防城港市财政局

防城港市财政国库收付中心

防城港市财政信息中心


防城港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防城港市财政干部教育中心


防城港市民族经济发展资金管理所

防城港市金融研究发展中心


防城港市财政稽查局

防城港市财政投资结算中心


防城港市预算编审中心



防城港市非税收入管理中心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财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可另附表格,详见附件:防城港市财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财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4821.1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818.39万元, 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696.15万元,增长54.32%。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15.51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695.74万元,增长54.35%,主要原因是支付2022年1月-8月政府性投资项目协审机构及备案项目评审服务费用。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3.其他收入1.38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41万元,增长42.27%,主要原因是政府采购中心撤销,2022年7月该中心账户余额转入我局,银行存款增加,利息收入增加

4.上年结转和结余2.77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68万元,增长32.54%,主要原因是利息收入增加,结余增加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4821.1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4817.22万元, 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695.67万元,增长54.32%。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4334.81万元:主要用于财政事务相关项目支出。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753.26万元,增长67.92%,主要原因是支付2022年1月-8月政府性投资项目协审机构及备案项目评审服务费用。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38.6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等。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64.54万元,下降21.29%,主要原因是2023年无引进人才费用和死亡抚恤金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94.0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及事业单位医疗保障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2.16万元,下降11.45%,主要原因是2023年疫情防控平稳进入“乙类乙管”常态化防控阶段,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减少

4.城乡社区支出(类)1.5万元:主要用驻村第一书记驻村专项工作经费。较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5.农林水支出(类)7万元:主要用于农林水相关支出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5.25万元,增加300%主要原因是获得下达局的2023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资金

6.住房保障支出(类)141.2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3.87万元,增加10.89%,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增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费用增加

7.年末结转和结余3.94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17万元,增长42.24%,主要原因是利息收入增加,结余增加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财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15.51万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695.74万元,增长54.35%。其中:基本支出1884.55万元,项目支出2930.96万元。

防城港市财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608.2万元,支出决算为4815.51万元,支出进度为85.87%。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5033.06万元,支出决算为4334.60万元,支出进度为86.12%。预决算差异主要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开支和非必须支出。主要用于财政事务、信息化建设、行政、事业运行支出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87.29万元,支出决算为238.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43%。预决算差异主要是:追加社保经费及职业年金记实费用。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职业年金记实费用支出等。

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88.93万元,支出决算为94.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729%。预决算差异主要是:2023年新增在编人员,社保费用增加。主要用于行政及事业单位医疗保障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年初预算,支出决算为7万元。预决算差异主要是:获得下达局的2023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资金

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30.91万元,支出决算为141.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88%。预决算差异主要是:2023年新增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费用增加。主要用于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84.55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681.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4%。预决算差异主要是:2023年新增在编人员,人员经费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92.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68%。预决算差异主要是:认真贯彻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精神,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一般性开支和非必须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1%。预决算差异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增加,退休费支出增加。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财政局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5万元,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5万元。

防城港市财政局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支出决算为1.5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支出决算为1.5万元主要用于第一书记驻村专项工作经费。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财政局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2.32万元,完成预算的88.32%,比上年减少0.64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三公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4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86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市财政局、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4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46万元,完成预算的82%,比上年减少0.13万元,原因是车辆修费用有所减少。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维修费、保险费等。2023年,辆所属为局下属事业单位,防城港市财政干部教育中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全年运行费支出2.46万元,平均每辆2.46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9.86万元,完成预算的90.05%,比上年减少0.5万元,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接待有所减少。国内公务接待批次58次,人次687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2.7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4.58万元,下降2.3%,比上年决算数减少9.18万元,下降4.55%。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会议费支出有所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5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6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7.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64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69.62%。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局下属事业单位防城港市财政干部教育中心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30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932.46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等,绩效评价结果显示,项目支出绩效情况理想,均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部门2023年度项目30个,项目支出总额2932.46万元。其中,本级项目30个,本级项目支出2932.46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30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2932.46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的1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00%覆盖面达100%。30个项目自评得分均在90分以上,其中自评满分的有2个项目。30个项目自评结论都是一等等次。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绩效目标设置不够合理,部分项目指标内容设定过于笼统或宽泛,与项目实际相关性较低。下一步改进措施:合理设置绩效目标,确保项目指标设置与项目实际相关性高,指标内容设定具体、可衡量。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外包物业服务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9.98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0万元,执行数为69.89万元,完成预算的99.8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达到产出指标中数量、质量、时效、成本四个方面的要求;二是满足效益指标要求;三是达到设定的满意度指标要求。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绩效评价学习,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指标设定的全面性及有效性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