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卫生计生监督所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卫生计生监督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卫生计生监督所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卫生计生监督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卫生计生监督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拟订全市和管辖范围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上报卫生健康综合执法情况,指导下级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工作。
(二)依法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与涉水产品卫生、消毒产品、学校卫生、医疗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计划生育和中医服务等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查处违法行为。
(三)参与全市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处理。
(四)受理对卫生事件和卫生执法行为的投诉和执法监督。
(五)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和业务培训工作。
(六)负责全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信息管理。
(七)完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综合科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办文办会、保密、安全、信访、宣传、财务后勤。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务工作。负责人事管理、考核奖惩、项目基建、教育培训、政务服务等工作。负责对内部及下级卫生监督稽查和法制稽查工作。
(二)监督一科 依法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与涉水产品卫生、学校卫生、消毒产品、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监督执法工作。实施国家随机监督抽检计划。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开展全市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承担重大活动、会议的卫生安全保障工作。参与相关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处理。
(三)监督二科 依法开展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计划生育、中医服务、血液安全的监督执法工作。实施国家随机监督抽检计划。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参与相关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处理。
(四)监督三科 依法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的监督执法工作。实施国家随机监督抽检计划。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参与相关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处理。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卫生计生监督所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详见附件:防城港市卫生计生监督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卫生计生监督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438.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38.6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26万元,下降0.29%。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1.35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46.55万元,下降10.88%,主要原因是较2022年项目支出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7.25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45.29万元,增长378.68%,主要原因是用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3.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所2023年无上年结转和结余。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438.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438.6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26万元,下降0.29%。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就业支出50.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社保类缴费。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2.09万元,增长31.56%,主要原因是各项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311.09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开支运转、项目支出等。
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57.36万元,下降15.56%,主要原因是公共卫生项目支出减少。
3.城乡社区支出57.25万元:主要用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45.29万元,增长378.68%,主要原因是业务综合楼工程款支出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19.8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28万元,下降6.05%,主要原因是工资性支出减少。
5.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所2023年无上年结余分配。
5.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所2023年无上年结转和结余。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卫生计生监督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1.35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46.55万元,下降10.88%。其中:基本支出269.74万元,项目支出111.62万元。
防城港市卫生计生监督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77.76万元,支出决算为381.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29%。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1.56万元,支出决算为5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9.7%。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方面的支出。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25.55万元,支出决算为311.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93%。主要用于事业运行,日常事务支出。
(三)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7.25万元,比年初预算增长100%。主要用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1.21万元,支出决算为19.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64%。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9.74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51.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差异原因是随着人员的变动而变动。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3.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7%。差异原因是人员编制减少,其他交通费用减少。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7%。差异原因是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资金支出减少。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卫生计生监督所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 57.25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45.29万元,增长378.68%。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7.25万元。
防城港市卫生计生监督所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7.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7.25万元,比年初预算增长100%。主要用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卫生计生监督所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防城港市卫生计生监督所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比上年增加0.90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9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8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减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9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0.91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比上年减少0.005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5批次,人次17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7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6.35万元,降低54.34%,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2.57万元,降低47.78%。主要原因是:人员编制数量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7.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7.2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7.2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2023年度部门预算数217.24万元,执行数157.87万元。从自评情况来看,通过加强预算管理,强化绩效意识,内部管理进一步规范,较好地完成了年度主要工作任务,整体支出绩效达到了部分预期效果。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部门2023年度项目12个,项目支出总额157.87万元。其中,本级项目12个,本级项目支出157.87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9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155.24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75%,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98.34%;0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1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5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8.33%,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66%;2个项目评为四等,涉及资金57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6.67%,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绩效目标设置科学性有待提高,部分绩效指标设置不够全面,有待提升;项目实施初期未充分考虑资金规划。下一步改进措施:提升绩效指标设置的科学性、准确性;根据工作安排合理做好资金规划。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防城港市卫生计生监督所业务综合楼工程款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7.25万元,执行数为57.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综合楼工程款支付次数1次;质量指标:工程质量合格,达成预期指标;时效指标:支付时间一年内;成本指标:业务综合楼工程款经费≥30万元。二是效益指标完成情况。社会效益指标:促进社会效益,提升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9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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