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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2024-09-30 10:40     来源:防城港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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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防城港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防城港市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及城乡医疗救助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

(二)负责拟定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医疗救助和健康扶贫等相关经办规程、技术和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对全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三)负责全市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管理,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开展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内控管理和风险防控。

(四)承担市本级、中直区直驻港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生育保险、大额医疗费用统筹、公务员医疗补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离休和厅级干部医疗保障、长期护理保险等经办管理及稽核工作。

(五)负责定点医疗机构的协议管理,并依协议处理欺诈骗保行为,开展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服务的医保基金监管事务性工作,组织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的签订、实施、评估。

(六)负责全市异地就医的费用结算、清算及管理工作。

(七)完成市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部门是防城港市医疗保障局管理的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经费财政全额拨款。核定事业编制25名。设主任1名, 副主任2名(正科长级),内设机构科级领导14名。内设机构有:综合科、财务和基金管理科、申报受理科、待遇审核科、医药定点机构管理科、稽核科、信息网络管理科。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防城港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334.4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32.96万元,年初结转结余1.53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8万元,下降0.83%。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2.96万元,为防城港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4.33万元,下降1.28 %。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各项费用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防城港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防城港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与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与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8.上年结转和结余1.53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53万,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事业编人员公积金应缴未缴。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334.4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34.49 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8万元,下降0.83%。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与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2.卫生健康支出320.98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4.68万元,下降4.37 %。主要原因是:功能分类科目调整,将部分卫生健康支出科目划入公积金科目,导致卫生健康支出科目金额减少。

3.住房保障支出13.51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1.98万元,增长783 %。主要原因是:功能分类科目调整,将部分卫生健康支出科目划入公积金科目,导致住房保障支出科目金额增加。

4.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与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5.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与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4.49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8万元,下降0.83%。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各项费用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65.82万元,项目支出168.67万元。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330.33万元,支出决算为334.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25%。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二)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316.4万元,支出决算320.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44%。差异原因:在编人员晋薪晋档,执行新的工资标准。主要用于:

2101506医疗保障经办事务48.67万元;

2101550事业运行272.27万元;

(三)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92万元,支出决算为13.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1%。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13.51万元。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5.82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50.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34%。差异原因:在编人员晋薪晋档,执行新的工资标准。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4.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27%。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     0万元,与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防城港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防城港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部门决算“三公”经费支出统计口径(附表9同)为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防城港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完成年初预算的87.42%,比上年增加0.8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年初无此预算。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了0辆,支出0万元,年初无此预算,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年初无此预算,与上年持平。2023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42%, 比上年增加0.87万元,原因:医保系统升级,请软件工程师到我单位进行系统操作指导,需要接待用餐。国内公务接待批次7次,人次78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与上年数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由主管部门防城港市医疗保障局统一开展。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部门2023年度项目7个,项目支出总额168.97万元。其中,本级项目7个,本级项目支出168.97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6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163.97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85.71%,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97.04%;1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5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4.29 %,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3 %;本部门项目自评无三等、四等结果。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部分工作开展不及时,影响了项目资金支出进度。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制定工作计划;二、优化工作流程;三、加强沟通协作。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一站式”直接结算、医保信息、异地就医一体化等综合专项项目自评得分为99.96 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47万元,执行数为30.35万元,完成预算的99.6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保障医疗基金安全,二、规范医保服务工作。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组织对“一站式”直接结算、医保信息、异地就医一体化等综合专项,1个重点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评价结果为一等。涉及资金30.47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该项目工作有序开展,预算执行率良好。

(说明: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资金统计口径均为财政资金。)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