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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

防城港市公安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2025-09-26 16:38     来源:防城港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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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公安局

2024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公安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公安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公安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公安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维护国家安全。

(二)依法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处置重大案件、治安事故和骚乱,防范、打击恐怖活动,受理公民报警求助。

(三)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大型活动和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等工作。

(四)组织实施我市的重大安全警卫工作。

(五)负责全市公共信息网络安全保护工作。

(六)在党的领导下,积极预防、处置突发性事件、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二、机构设置情况

防城港市公安局内设32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纪委、政治部、指挥中心、治安警察支队、刑事侦查支队、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技术侦察支队、网络安全保卫支队、国内安全保卫支队、禁毒支队、特警支队、巡逻警察支队、法制支队、预审监管支队、反邪支队、反恐怖侦察支队、出入境管理支队、警务督察支队、视频侦查支队、森林警察支队、户政科、警卫科、宣传科、装备科、科技信息化科、计划财务科、审计科、行政科、机要保密科、消防支队、森林警察支队)4个直属执法机构(防城港市第一看守所、防城港市第二看守所、防城港市拘留所、防城港市强制隔离戒毒所)1个附属机构(人民警察训练学校)4个派出机构(港口分局、防城分局、企沙工业区分局、海港分局)2个市公安局管理的事业单位(防城港市公安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防城港市互联网信息安全中心)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公安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此部分可另附表格,详见附件:防城港市公安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公安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42603.5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8917.99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779.20万元,下降1.96%。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882.57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232.79万元,下降3.41%,主要是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减少部分非刚性项目。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87.06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039.13元,增长231.98%,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市公安综合检查站项目(B地块)土地划拨费用、市公安综合检查站项目用地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资金、市公安综合检查站项目征地拆迁款、第一书记工作经费。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4.事业收入0万元。

5.经营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2548.36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585.54万元,下降18.68%,主要原因是上级资金下达以事权形式下达,收入减少。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3685.55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361.94万元,增长58.61%,主要原因是24年上级资金结转较上年有大幅增长。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42603.5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9983.80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301.14万元,下降0.7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374.14万元:主要用于执法执勤车辆购置、涉案物品保管服务费、警犬、合成作战指挥中心项目、公安专用设备等开支。

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53.24万元,下降40.36%,主要原因是烟草打私捐赠经费支出减少。

2.公共安全支出(类)32683.4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运转、执法办案活动、监管场所管理、公安专用设备采购及租赁等开支。

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198.99万元,下降6.30%,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减少部分非刚性项目。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440.29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津补贴、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抚恤金开支。

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452.90万元,增长22.79%,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增加、职业年金单位部分从2024年12月开始按月缴纳。

4.卫生健康支出(类)1301.81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开支、联防联控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

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72.82万元,增长40.13%,主要原因是发放第十五批联防联控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以及社保基数增加。

5.城乡社区支出(类)1716.44万元:主要用于市公安综合检查站项目土地出让金、市公安综合检查站项目用地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资金、市公安综合检查站项目用地征拆费用。

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313.51万元,增长293.14%,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市公安综合检查站项目刚启动,经费开支不多。

6.住房保障支出(类)1422.6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

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1.86万元,增长0.8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7.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2619.74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883.88万元,增长50.92%,主要原因是24年上级资金结转较上年有大幅增长。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公安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611.62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960.82万元,下降2.63%。其中:基本支出18851.79万元,项目支出16759.83万元。

防城港市公安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3109.73万元,支出决算为35611.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56%。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74.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执法执勤车辆购置、涉案物品保管服务费、警犬、合成作战指挥中心项目、公安专用设备等开支。

(二)公共安全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8831.27万元,支出决算为30273.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运转、执法办案活动、监管场所管理、公安专用设备采购及租赁等开支。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962.25万元,支出决算为2327.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59%。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津补贴、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抚恤金等开支。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902.01万元,支出决算为1257.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9.42%。主要用于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开支、联防联控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414.20万元,支出决算为1379.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54%。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开支。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851.79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6388.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71 %。主要是人员工资薪酬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032.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71%。主要是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减少部分非刚性项目。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22.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5.28%。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民警抚恤金以及单位食堂运转经费。

(四)资本性支出9.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公安局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761.44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313.51万元,增长293.24 %。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761.44万元。

防城港市公安局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761.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761.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主要是年中追加市公安综合检查站项目(B地块)土地划拨费用、市公安综合检查站项目用地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资金、市公安综合检查站项目征地拆迁款、第一书记工作经费。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公安局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252.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19 %,比上年减少33.28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44.7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67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44.7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59.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减少32.61万元,原因是购置执法执行车辆较上年减少。购置了3辆公务用车,主要用于执法执勤、打击违法犯罪等公安业务工作。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85.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93%,比上年增加0.23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公安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4年,防城港市公安局本级、4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61 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85.35万元,平均每辆1.15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7.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09%,比上年减少0.91万元,原因是接待人数较上年减少。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15次,人次1053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41.6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23.50万元,降低9.87 %,比上年决算数减少420.68元,降低17.08 %。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减少部分非刚性项目。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59.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98.0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61.1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07.9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4.4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40.95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54.56%。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58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3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其他用车23辆,其他用车是摩托车;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33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33109.73万元,执行数35669.81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一等。从自评情况来看,数量指标:社会治安状况、侦办案件数量、组织禁毒反诈宣传活动等基本达到年初设定目标;质量指标:设备验收合格率、基建项目验收合格率、案件侦办合格率达到年初设定目标;成本指标:预算成本不超预算,达到年初设定目标;社会效益:服务群众,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达到年初设定目标;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0%达到年初设定目标。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部门2024年度项目94个,项目支出总额16780.68万元。其中,本级项目94个,本级项目支出16780.68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91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16624.72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96.81%,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99.07%;2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155.96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2.13 %,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93 %; 1个项目评为四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6 %,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执行进度不足;二是项目进展较预期落后。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与财政部门协调沟通,争取项目资金尽快下达;二是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尽快达到支付条件。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防城港市公安综合检查站项目自评得分为90.5 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24万元,执行数为40.07万元,完成预算的4.3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已按时与施工单位签到建设合同;二是合同金额不超预算。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执行进度不足;二是按合同约定,签订合同后付合同款的30%预付款,项目才能开工,资金直到2025年7月31日才下达完预发款。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与财政部门协调沟通,争取项目资金尽快下达;二是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港口分局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工资项目自评得分为99.53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0.00万元,执行数为104.8万元,完成预算的95.2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较好地完成了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任务,项目得到有序开展,资金拨付达到99.53%,已到达预期目标;二是由于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工资及时发放到位,该项资金的投入体现出公安工作的特殊性,是贯彻从优待警政策的具体措施,增强了民警加班的积极性。采用按半年度发放的方式也得到了广大民警的支持,如果按月发放则增加了每个单位的统计时间成本。发放程序合理,过程公平,并保证了项目执行的时效性,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防城分局辅警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5分,一等,涉及资金 286.7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是预算支出进度慢,原因是各个环节衔接不够紧密,导致进度受影响。下一步改进措施:制订年度项目资金预算方案前,认真做好项目的预测和绩效目标分析,每月向局领导班子通报资金使用情况,以便及时做出调整,实现项目资金利用效率最大化。

企沙分局辅警人员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8.1万元,执行数为128.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时发放分局聘用辅警人员工资,发放执行率达9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增加警力,协助民警参与巡逻防控、应急处突、维护施工、征地拆迁、各项安保、治安设卡执勤、伏击守候、看押疑犯等工作。

海港分局办案经费开支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一等,全年预算数为42.00万元,执行数为42.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组织实施、资金支付等均比较规范;二是项目执行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也比较好。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组织对“防城港市公安综合检查站”等5 个重点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评价结果为5个一等,涉及资金1490.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该项目支出绩效情况理想,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项目的预算申报、组织实施、资金支付等均比较规范,项目执行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也比较好,达到了预期效果。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