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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

2025-09-28 19:24     来源: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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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和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起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地方规范性文件草案及有关监管制度。

(二)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直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三)指导推进全市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四)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订考核标准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

(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管理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六)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七)根据市人民政府的授权,负责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八)指导县(市、区)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九)负责所监管企业党的组织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1.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要求,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专司国有资产监管,重点管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不行使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不干预企业依法行使经营自主权。2.将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国有企业监事会职责划入市审计局。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设以下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秘、会议、机要、保密、信息、财务、后勤、档案、信息化和政务公开、机关效能工作,督察、督办重大事项的落实。

  (二)产权管理科

研究提出完善国有产权管理的意见,拟订企业国有产权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负责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国有资产对外担保、抵押的核准和备案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的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资本金基础管理工作,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方案及对经营进行预算管理,监督、规范企业国有产权交易。

  (三)企业监督管理科

研究提出市属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承担企业及其产业重组整合工作,负责审核监管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负责制定监管企业投资管理制度,负责制定、修改所出资企业章程有关工作。负责制订监管企业财务监督管理相关制度,负责监管企业的财务决算备案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统计分析工作,对监管企业运营质量分析评价,负责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及其资产损失核销工作,负责国有资本收益有关工作。负责拟订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薪酬管理制度,承担年度和任期考核工作,提出相关人员薪酬及奖惩建议,负责监管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与业务支出制度建设并实施监督管理。

  (四)党群(人事)科

负责所监管企业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宣传工作,负责机关的人事、离退休人员和机构编制工作,协调所监管企业工青妇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的人才队伍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统战工作。

第二部分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4025.3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025.33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69872.12万元,下降94.55%。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25.33万元,66797.37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62772.04万元,下降93.9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企业注册资本金同比大幅减少,2024年企业注册资本金3000.00万元,较2023年减少63400.00万元,下降95.48%。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7100.00万元,减少10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上年相比不变。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相比不变。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相比不变。

6.其他收入0.07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2023年度决算数相同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与上年相比不变。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与上年相比不变。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4025.3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4025.33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69872.12万元,下降94.5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670.59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行政单位离退休、其他企业改革发展补助等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645.88万元,增长2614.1%,主要原因是增加其他企业改革发展补助637.41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类)16.1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保障,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82万元,增加30.88%,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决算支出增加

3.城乡社区支出(类)3000.00万元,主要用于监管企业注册资本金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70500.00万元,下降95.92%,主要原因是监管企业注册资本金较上年大幅减少

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319.8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和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0.98万元,下降6.16%,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人员经费有所减少

5.住房保障支出(类)17.91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54万元,下降7.92%,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决算支出较去年减少

6.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与2023年决算数持平。

7.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与上年相比不变。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25.27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62772.1万元,下降93.97%。其中:基本支出270.09万元,项目支出3755.18万元。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16.91 万元,支出决算为4025.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8.8%。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3.01万元,支出决算为33.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4.2%。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支出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11.88万元,支出决算1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42.26%,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

(三)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3000.00万元,主要用于企业注册资本金。

(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年初预算464.76万元,支出决算319.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68.82%,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和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17.26万元,支出决算17.91万元,完成103.77%,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0.09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42.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4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正常晋档晋级薪酬上涨。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6.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19%。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此项支出是市本级退休人员物业补助。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7100.00万元,减少100%。主要减少了监管企业注册资本金。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27%,比上年减少0.34万元,下降47.22%下降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中央厉行节约精神,严控经费开支。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8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38万元,完成预算的17.11%, 比上年减少0.34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中央厉行节约精神,严控经费开支。国内公务接待批次4次,人18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标准接待国内客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16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29万元,增长5.19%,比2023决算数增加10.84万元,增加70.76%。主要原因是其他交通费用比去年增加10.76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预算安排数4205.27万元,执行数4205.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0.1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242.75万元,用于公用经费26.16万元。项目支出3755.18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一等。从自评结果来看,我部门2024年安排落实到位的项目资金3755.18万元资金管理及使用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财经纪律执行,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进行部门整体支出使用。我扎实开展工作,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经济运行整体态势良好项目资金管理较好的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做到了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项目资金严格实行专款专用。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挤占、挪用的情况,保证了项目的顺利实施。发挥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部门2024年项目20个,项目支出总额为3755.18万元,其中,本级项目20个,本级项目支出3755.18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出0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20个项目为一等,涉及资金3755.18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00%0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个项目评为四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对绩效评价工作“谁使用、谁评价”的原则执行不够到位没有系统的评价方法;二是项目成本管理目标设置还不够具体对项目资金使用成本的控制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提高绩效编报能力细化预算分解方案切实加强部门预算绩效目标基础工作,理清本单位预算管理的整体思路,组织预算编制相关人员学习预算法和预算管理相关政策和文件要求,细化我预算分解方案,将部门整体预算分科室分类别下达至各业务科室;二是尽量设定可衡量的量化指标,不能量化的绩效指标,尽量将其细化,做到目标考核切实可行,保证绩效目标的实现根据预算分解方案,实时监控预算执行进度和执行情况,做到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注册资本金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评为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00.00万元,执行数为300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市兴港集团1家监管企业注册资金3000.00万元的拨付,通过注入注册资本,增强企业造血功能,提高企业资本回报率。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部门绩效评结果

委组织对干教工作经费这个重点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评价结果为一等,涉及金额17万元。项目资金使用情况:1.防城港市国资国企系统中层管理人员业务能力提升班经费预算资金17万元(包含师资费、场地费、资料费、现场教学交通费、住宿费、保险等费用),安排从我委干部教育培训经费中列支。2.用于干部培训提升班经费实际支出17万元,培训费128916元,资料费、交通、差旅9316元,住宿费31768元,项目支出进度为100%,拨付率为100%。3.我委严格按照《干部教育培训学员管理规定》《2024年防城港市在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等有关文件执行,资金支出及拨付符合有关规定绩效目标已按年初目标开展工作并完成目标设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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