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林木良种繁育中心苗圃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林木良种繁育中心苗圃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林木良种繁育中心苗圃2024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林木良种繁育中心苗圃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 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林木良种繁育中心苗圃概况
一、单位职责
(一)承担林业科研课题,推广新技术和指导林业生产,举办技术培训。
(二)建设林业科学数据库和林业信息网络。
(三)负责良种选育、改良、繁育和优良品种的引进,加快林木良种化进程。
(四)完成市林业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防城港市林木良种繁育中心苗圃属公益二类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4名。设主任(所长)1名,副主任(副所长)2名。在职在编实有人数为13人,按人员性质分类其中:管理岗人员4人,专技岗人员6人,技术工人岗3人。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林木良种繁育中心苗圃2024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防城港市林木良种繁育中心苗圃2024年度单位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林木良种繁育中心苗圃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4年度总收入132.0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2.03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了57.24万元,下降了30.24%,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4万元,为防城港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6.49万元,下降了7.17%,主要原因是2024年非税收入预算10万元,但当年仅实收上缴4.73万元,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
4.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
5.经营收入48.03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50.75元,同比下降51.38%,主要原因是今年无桉树木材收入,同时因经济下行,单位经营困难导致经营收入较去年骤减。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与上年持平。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与上年持平。
8.上年结转和结余-37.69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39.6万元,下降了207.32%,主要原因是今年单位经营收入骤减且上年经营亏损,导致上年收入数小于支出数,存在经营结余负数,导致上年结转和结余继续为负数。
(二)本单位2024年度总支出179.00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79.00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49.87万元,下降了21.79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79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津补贴、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及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0.79万元,下降3.21%,主要原因是养老基数改革,绩效奖不再纳入养老基数中核算,导致缴费基数稍有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5.4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救助金支出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64万元,增长13.38%,主要原因是增长的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正常调增。
3.农林水支出133.5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机构人员支出、市中心苗圃管理及项目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92.96万元,下降了41.05%,主要原因为生产经营收入不足以支撑我单位的日常运转及职工工资福利的发放,我单位从2024年4月起至今,单位承担的应付职工薪酬尚未发放,导致本年度农林水支出减少,且上年项目已完成支付,项目支出金额相对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16.2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了2.87万元,增长了21.38%,主要原因是今年有退休干部1名,新增招录用干部2名,根据工资正常晋升金额申报住房公积金。
5.年末结转和结余-84.66 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46.97万元,下降了124.62%,主要原因是上年末经营结余已为负数,本年度从4月开始单位承担部分工资尚未发放,导致年末结转和结余下降。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林木良种繁育中心苗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0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6.49万元,下降了7.17%。其中:基本支出70.23万元,项目支出13.77 万元。
防城港市林木良种繁育中心苗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1.21万元,支出决算为84.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44%。具体如下:
(一)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为79.79万元,支出决算为82.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5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机构人员支出、市中心苗圃管理及项目支出。主要原因是本年新招考2名人员导致年中追加预算,支出增加。
(二)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1.15万元,支出决算为1.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本单位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三)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27万元,支出决算为0.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人员退休申请职业年金财政贴息记账利息缴入社保。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0.23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69.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1.基本工资23.30万元;2.津贴补贴11.45万元;3.绩效工资33.29万元;4.住房公积金1.15万元;基本完成预算目标,无较大差异。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的支出0.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主要用于全额离退休人员物业补贴经费支出部分,完成预算目标。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安排的全额退休人员公用经费0.20万元,完成预算目标。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属公益二类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市财政未安排财政拨款的“三公”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一年度持平。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 0个,累计 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一年度持平。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一年度持平。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 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3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一年度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 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 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其他用车 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4年度 三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56.79万元,执行数36.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苗木培育及抚育”、“党建、工会、团委、妇委会等活动经费”、“残疾人保证金”示范项目”三个项目进行了单位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83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总体项目开展顺利,自评结果满意,已达到年度预算绩效目标。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经我单位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三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0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绩效自评中,发现项目实施过程细节琐碎,育苗从种植到出圃环节多,技术力量还不足,有待提高,对市场价格的敏锐度把握不准,还不具备前瞻性;二是绩效自评中发现,由于预算还不够精准,导致执行率还未到达100%。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今后在苗木培养抚育项目的实施中,应多方考虑,提高育苗专业技术素养,对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多做贡献;二是今后需加强精准预算,按年度计划完成总体目标,保证预算执行率的精准。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苗木培育及抚育项目自评得分为94.82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6.79万元,执行数为36.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执行数11.83万元,其他资金全年执行数24.40万元,完成预算的63.8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根据我中心工作和生产需要,我中心有600亩油茶、金花茶、绿化苗、其他造林用苗需要培育及抚育,已完成苗圃600亩油茶、金花茶、绿化苗、道地中药材苗种植、其他造林用苗木培育及抚育任务的年度总体目标并完成日常生产运转工作。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发现项目实施过程细节琐碎,育苗从种植到出圃环节多;二是技术力量还不足,有待提高,对市场价格的敏锐度把握不准,还不具备前瞻性。下一步改进措施:在苗木培养抚育项目的实施中,应多方考虑,提高育苗专业技术素养,对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多做贡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

当前位置:
桂公网安备 45060202000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