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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防城大队2024年度单位决算

2025-09-28 16:21     来源: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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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防城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防城大队2024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防城大队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防城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防城区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和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参与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划;

(二)依法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处理道路交通事故;

(三)负责道路交通指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

(四)负责机动车辆查验、机动车登记、牌证发放、机动车驾驶员考试、考核和机动车驾驶证许可发放等工作;

(五)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和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

(六)协同治安、警卫等业务部门维护各种大型群众性活动、集会和警卫任务场地、线路的交通秩序。

二、机构设置情况

防城交警大队内设有办公室、宣传中队、秩序中队、事故中队、车辆管理所、城区中队、滩营中队、江山中队、那良中队共9个基层部门。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防城大队2024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防城大队2024年度单位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防城大队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4年度总收入1908.0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757.84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58.13万元,下降3.20%。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83.71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5.97万元,下降1.84%,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重大决策部署任务,不折不扣过紧日子,厉行节约,压减非一般项目支出;年底部分项目请款未获批复,未形成实际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上年持平。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上年持平。

4.其他收入374.12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32.17万元,下降7.92%,主要原因是区财政拨付协管员经费减少。

5.上年结转和结余150.2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8.74万元,下降11.09%,主要原因是上级拨付资金减少。

(二)本单位2024年度总支出1908.0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831.08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3.63万元,下降0.20%。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7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办案消耗等办案业务方面的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转移支付资金7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类)1607.26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日常运行、装备采购、维修(护)等方面的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37.31万元,下降2.26%,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重大决策部署任务,不折不扣过紧日子,厉行节约,压减非一般项目支出;年底部分项目请款未获批复,未形成实际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23.53万元,主要用于公安机关按国家规定为民警、事业编缴纳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等方面的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6.26万元,增长26.99%,主要原因是根据相关通知要求,在职在编民警职业年金从2024年12月开始记实,按月缴纳,职业年金支出增加;退休人员增加,退休人员的职业年金记实支出相应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类)39.7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方面的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4万元,增长11.18%,主要原因是补缴了退休人员以前年度基本医疗保险。

5.住房保障支出(类)53.5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3.58万元,下降6.27%,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减少,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相应减少。

6.年末结转和结余76.95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70.25万元,下降46.77%,主要原因是区财政拨付协管员经费减少以及清理了部分往来账款。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防城大队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83.71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5.97万元,下降1.84%,其中:基本支出747.49万元,项目支出636.22万元。

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防城大队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365.00万元,支出决算为1383.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37%。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转移支付资金7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办案消耗等办案业务方面的支出。

(二)公共安全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179.92万元,支出决算为1159.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3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重大决策部署任务,不折不扣过紧日子,厉行节约,压减非一般项目支出;年底部分项目请款未获批复,未形成实际支出。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日常运行、装备采购、维修(护)等方面的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年初预算为82.29万元,支出决算为123.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1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相关通知要求,在职在编民警职业年金从2024年12月开始记实,按月缴纳,职业年金支出增加;退休人员增加,退休人员的职业年金记实支出相应增加。主要用于公安机关按国家规定为民警、事业编缴纳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2.86万元,支出决算为39.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8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减少,医疗保险缴费支出相应减少。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方面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59.93万元,支出决算为53.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2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减少,住房公积金支出相应减少。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47.4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42.64万元,公用经费104.85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638.17万元,年初预算数为619.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03%,其中:基本工资400.14万元、津贴补贴56.48万元、奖金12.0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73.2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0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8.9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0.8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31万元、住房公积金53.0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水平提高,决算数增加。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48万元,年初预算数为4.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退休费3.07万元,生活补助1.4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104.85万元,年初预算数为109.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32%,主要包括:办公费6.97万元、水费0.80万元、电费5.74万元、邮电费1.73万元、差旅费5.08万元、维修(护)费0.66万元、租赁费4.64万元、公务接待费0.09万元、委托业务费0.01万元、工会经费9.9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万元、其他交通费29.7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43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和地方财政要求,厉行节约,压减一般性支出。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防城大队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防城大队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0.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33%(年初预算数31.12万元),比上年减少30.04万元(上年决算数60.33万元),下降49.79%,主要原因是2024年未购置执法执勤车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0.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年初预算数均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年初预算数30.20万元),比上年减少30万元(上年决算数为60.2万元),下降49.83%,增减因素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费与年初预算数均为0万元,比上年减少30万元(上年决算数为3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4年未购置执法执勤车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年初预算数30.2万元),与上年持平(上年决算数为30.2万元)。2024年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防城大队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4辆,全年运行维护费支出30.2万元,平均每辆2.15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8%(年初预算数0.92万元),比上年减少0.04万元(上年决算数0.13万元),下降30.76%。主要原因是与业务相关的公务接待人数减少,我单位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接待审批制度,规范接待程序和接待标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2024年我单位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次,人次9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批次、9人次,人均103.88元/次。

七、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防城大队收入总决算1908.04万元,比上年减少76.87万元,下降3.84%。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重大决策部署任务,不折不扣过紧日子,厉行节约,压减非一般项目支出;年底部分项目请款未获批复,未形成实际支出。

2.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防城大队支出总决算1908.04万元,比上年减少76.87万元,下降3.84%。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重大决策部署任务,不折不扣过紧日子,厉行节约,压减非一般项目支出;年底部分项目请款未获批复,未形成实际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4.8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5.14万元,下降4.67%,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96万元,增长1.9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与业务相关的差旅费和邮电费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5.83%。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4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我单位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总数15个,项目支出总额636.22万元。其中,本级项目15个,本级项目支出636.22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一般公共预算1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616.22万元,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14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616.22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93.33%,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96.85%;0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个项目评为四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部门项目绩效目标在设定、细化程度和可衡量方面未全面做到细化和量化,需进一步加强对项目绩效管理;二是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资金的绩效评价重视程度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对绩效目标进行全面系统细化和量化,做到绩效目标可衡量;二是加强对政府采购、绩效评价等办法的学习,同时积极参加财政部门或者其他部门组织的预算项目绩效评价。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聘用人员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50万元,执行数为2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的预算申报、组织实施、资金支付等均比较规范,项目执行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也比较好,达到了预期效果,项目支出的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二)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组织对“聘用人员经费”重点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评价结果为一等,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立项工作完整,符合规定,项目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防城大队2024年度单位决算公开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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