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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

2025-09-28 16:25     来源: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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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全市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和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参与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划;

(二)依法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处理道路交通事故;

(三)负责道路交通指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

(四)负责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验、机动车登记、牌证发放、机动车驾驶员考试、考核和机动车驾驶证许可发放等工作;

(五)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和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

(六)负责维护高速公路交通治安秩序以及公安部规定的市、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履行的其他职责;

(七)协同治安、警卫等业务部门维护各种大型群众性活动、集会和警卫任务的场地、线路的交通秩序;指导辖县交通警察大队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内设办公室、政工科、法制科、宣传科、秩序科、事故科、计划财务科、装备科、车辆管理所、指挥中心、科技信息化科、逃逸案件查缉科、警务督察大队、交通设施管理大队共14个机构,下设港口大队、防城大队、企沙大队、机动大队、钦东高速公路管理大队、上思高速公路管理大队共6个基层大队。

根据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涵盖的决算单位包括:防城港市交警支队本级、港口大队、防城大队、钦东高速公路管理大队和上思高速公路管理大队构成。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8,665.0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423.03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76.64万元,下降0.90%。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803.9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47.27万元,下降1.8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重大决策部署任务,不折不扣过紧日子,厉行节约,对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进行了最大限度的压减。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上年持平。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上年持平。

4.其他收入619.12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70.63万元,增长12.8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区财政拨付辅警人员经费、交通秩序管理经费等增加。

5.上年结转和结余242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8,665.0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8,493.72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9.18万元,下降0.34%。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44.88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办案消耗等办案业务方面的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44.88万元,增长1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转移支付资金44.88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类)7,466.43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日常运行、装备采购、维修(护)等方面的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81.73万元,下降1.0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重大决策部署任务,不折不扣过紧日子,厉行节约,对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进行了最大限度的压减。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526.03万元,主要用于公安机关按国家规定为民警、事业编缴纳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等方面的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96.92万元,增长22.58%,主要原因是根据相关通知要求,在职在编民警职业年金从2024年12月开始记实,按月缴纳,职业年金支出增加;退休人员增加,退休人员的职业年金记实支出相应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类192.9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方面的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71.53万元,下降27.0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减少,基本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持相应减少。

5.住房保障支出类263.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7.73万元,下降6.3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减少,住房公积金支出相应减少。

6.年末结转和结余171.3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803.9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47.27万元,下降1.85%,其中:基本支出3,571.26万元,项目支出4,232.64万元。

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8,178.9万元,支出决算为7,80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42%。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4.8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转移支付资金44.88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办案消耗等办案业务方面支出。

(二)公共安全支出(类)年初预算为7,309.17万元,支出决算为6,776.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7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重大决策部署任务,不折不扣过紧日子,厉行节约,对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进行了最大限度的压减。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日常运行、装备采购、维修(护)等方面的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年初预算为387.77万元,支出决算为526.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6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相关通知要求,在职在编民警职业年金从2024年12月开始记实,按月缴纳,职业年金支出增加;退休人员增加,退休人员的职业年金记实支出相应增加。主要用于全市公安机关按国家规定为民警、事业编缴纳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95.38万元,支出决算为192.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7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减少,基本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相应减少。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方面的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86.58万元,支出决算为26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9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减少,住房公积金支出相应减少。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71.2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20.99万元,公用经费450.28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3,103.82万元,年初预算数为2,935.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75%,其中:基本工资1,524.75万元、津贴补贴557.59万元、奖金131.67万元、绩效工资43.0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358.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4.1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0.5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02.1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91万元、住房公积金269.15万元、医疗费0.0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水平提高,决算数增加。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17万元,年初预算数为16.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71%,其中:退休费15.76万元,生活补助1.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退休费支出增加。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450.28万元,年初预算数为470.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65%,主要包括:办公费21.01万元、印刷费2.63万元、水费2.02万元、电费14.26万元、邮电费18.75万元、差旅费33.01万元、维修(护)费1.88万元、租赁费12.15万元、会议费1.00万元、培训费0.45万元、公务接待费1.05万元、委托业务费0.01万元、工会经费47.7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3万元、其他交通费144.0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7.26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和地方财政要求,厉行节约,压减一般性支出。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32.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27%(年初预算数177.8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142.23万元减少10.11万元,下降7.11%,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支出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30.6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0.4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0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年初预算数均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1.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58%(年初预算数173.40万元),比上年减少9.33万元(上年决算数为140.4万元),下降6.65%,增减因素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30.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42.59%(年初预算数72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上年决算数30万元)。2024年度本部门购置了2辆执法执勤车辆。主要用于日常执勤执法、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0.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01%(年初预算数101.4万元),比上年减少10万元(上年决算数为110.40万元),下降9.05%,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所需维修费、燃料费等支出减少。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执法执勤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4年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本级、4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5辆,全年运行维护费支出100.4万元,平均每辆2.23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48%(年初预算数4.47万元),比上年减少0.79万元(上年决算数1.84万元),下降42.93%。主要原因是与业务相关的公务接待批次、人数减少,支出相应减少,同时我单位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接待审批制度,规范接待程序和接待标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2024年我单位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9次,人次107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9批次、人次107次,人均98.13元/次。

七、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收入总决算8,665.03万元,比上年减少99.87万元,下降1.14%。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重大决策部署任务,不折不扣过紧日子,厉行节约,对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进行了最大限度的压减。

2.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支出总决算8,665.03万元,比上年减少99.87万元,下降1.1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重大决策部署任务,不折不扣过紧日子,厉行节约,对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进行了最大限度的压减。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0.2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0.5万元,下降4.35%,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6.97万元,下降3.6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重大决策部署任务,不折不扣过紧日子,厉行节约,支出相应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38.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2.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75.8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8.2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9%。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5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32台(套)。

九、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全年预算数8,893.67万元,执行数7,803.90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一等。从自评情况来看,项目的预算申报、组织实施、资金支付等均比较规范,项目执行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也比较好,达到了预期效果,项目支出的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我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总数77个,项目支出总额4,232.64万元。其中,本级项目77个,本级项目支出4,232.64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00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00万元。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一般公共预算7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4187.64万元,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70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4,116.97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90.91%,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97.26%;3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70.67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3.89%,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67 %;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绩效目标在设定、细化程度和可衡量方面未全面做到细化和量化,需进一步加强对项目绩效管理。下一步改进措施: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对绩效目标进行全面系统细化和量化,做到绩效目标可衡量,结合实际工作情况,优化财务、业务和资产绩效的协同管理模式。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聘用人员经费和烟草打私工作经费项目自评得分分别为100分和99.91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总数为925.59万元,执行数为918.26万元,完成预算的99.2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的预算申报、组织实施、资金支付等均比较规范,项目执行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也比较好,达到了预期效果,项目支出的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组织对“聘用人员经费”重点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评价结果为一等,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15.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立项工作完整,符合规定,项目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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