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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

防城港市农业生态和耕地质量保护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2025-09-30 08:53     来源: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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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防城港市农业农业生态和耕地质量保护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农业农业生态和耕地质量保护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农业农业生态和耕地质量保护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农业生态和耕地质量保护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主要职责

1)承担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技术示范推广。

2)负责农业野生植物资源调查监测、收集、保护和利用,负责农业外来入侵生物调查和监测预警的技术示范推广。

3)负责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监测与评价工作,提出预警与防控建议,协助推进农业投入品包装废弃物回收与利用工作。

4)负责开展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承担损毁耕地的调查与鉴定评价工作。

5)负责开展耕地土壤改良、地力培肥、治理修复等产品及技术的试验示范推广应用工作,以及耕地种植用途管控的事务性工作。

6)负责指导各县(市、区)开展农业生态保护、耕地质量保护等技术性工作。

7)负责动物疫病防控、兽医医政、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畜禽无害化处理、畜禽屠宰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8)参与耕地与基本农田质量保护、监督管理、考核评价等有关工作。

9)参与全市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10)完成市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1)综合科。承担中心日常运转工作,负责财务、劳动工资和退休人员等工作。协助做好党建和人事管理等工作。参与全市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负责重大或跨区域农业环境污染事故调查事务性工作。

2)农业生态环保科。承担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技术示范推广。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监测与评价,负责农业野生植物资源调查监测、收集、保护和利用,负责农业外来入侵生物调查和监测预警的技术示范推广。

3)耕地质量保护科。开展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开展耕地土壤改良、地力培肥、治理修复等产品及技术的试验示范推广应用工作。参与耕地与基本农田质量保护、监督管理、考核评价等有关工作。承担损毁耕地的调查与鉴定评价工作。开展退化耕地生态修复治理工作。协助开展农田水利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技术性工作。

4)动物卫生服务科。参与全市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协助开展重大或跨区域农业环境污染事故调查工作。协助做好动物疫病防控、兽医医政、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畜禽无害化处理、畜禽屠宰等相关工作。

(三)人员构成情况

1)防城港市农业生态和耕地质量保护中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0名。设中心主任1名(副处长级)、副主任2名(正科长级),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8名。目前实有在职在编人员20人。

2)本规定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四)车辆构成情况

本支队由于机构改革,由原来单位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公务用车改革所保留下来的执法执勤用车2辆,由中心统一管理使用,用于农业生态和耕地质量监测、保护和治理工作。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农业生态和耕地质量保护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市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农业生态和耕地质量保护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590.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90.9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32.7万元,减少18.34%。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90.9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32.7万元减少18.34%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590.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590.9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32.7万元,减少18.34%。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各机关单位履行职能,保障各机关部门的项目支出需要。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60.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3%。主要用于市农业生态和耕地质量保护中心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主要用于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为支持科技活动而进行的经费支出,一般来说是指国家财政预算内安排的科研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科目2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6%。主要用于市农业生态和耕地质量保护中心本级按国家规定补助组职工干部及离退休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5.节能环保支出类科目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主要用于能源节约利用、天然林保护、污染减排、环境监测与监察、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污染防治、退耕还林、可再生能源、自然生态保护、能源管理事务、资源综合利用、其他节能环保支出(主要是新增安排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增值税返还资金)。

6.农林水支出类科目465.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8.8%。主要用于基本公用支出及其他农业支出等专项支出。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后加大了项目推进进度,加快了项目支出进度。

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类科目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

8.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37.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3%。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9.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

10.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市农业生态和耕地质量保护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90.9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32.7万元,减少18.34%。其中:基本支出507.7万元,项目支出85.2万元。市农业农业生态和耕地质量保护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90.9万元,支出决算为59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各机关单位履行职能,保障各机关部门的项目支出需要,以及支持地方落实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年初预算为60.8万元,支出决算为6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农业生态和耕地质量保护中心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为支持科技活动而进行的经费支出,一般来说是指国家财政预算内安排的科研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科目年初预算为27万元,支出决算为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农业生态和耕地质量保护中心本级按国家规定补助组职工干部及离退休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5.节能环保支出类科目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用于能源节约利用、天然林保护、污染减排、环境监测与监察、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污染防治、退耕还林、可再生能源、自然生态保护、能源管理事务、资源综合利用、其他节能环保支出(主要是新增安排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增值税返还资金)。

6.农林水支出类科目年初预算为465.7万元,支出决算为46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基本公用支出、其他农业支出等专项支出。

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类科目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

8.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年初预算为37.3万元,支出决算为3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90.9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44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商品和服务支出44.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资本性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办公设备购置费支出0万元。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市农业生态和耕地质量保护中心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市农业生态和耕地质量保护中心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市农业生态和耕地质量保护中心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市农业生态和耕地质量保护中心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4.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4%,比上年减少2.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4.6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原因是此类支出需求。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4.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比上年减少3万元,原因是通过人优化车辆调度和使用计划,减少了不必要的行驶里程,从而降低了油耗和磨损,减少了维护需求。

3.公务接待费支出0.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比上年减少0.35万元,原因是严格依照《防城港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员接待管理规定》执行,如控制陪餐人数,限制用餐地点和消费金额从而降低了接待成本,国内公务接待批次 3次,人次34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50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1万元,降低16.3%,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2.08万元,增加27.19%。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内部变动大。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中政府采购相关数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5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 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 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主要是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用车;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76.51万元,执行数48.75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一等。从自评情况来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抽查工作按时按量完成,从而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部门2024年度项目8个,项目支出总额76.51万元。其中,本级项目8个,本级项目支出48.75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8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76.51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00%0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个项目评为四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兽药质量安全和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监管经费: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兽药质量安全和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监管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万元,执行数为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及宣传活动120次,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培训350人,监督率、宣传率、培训率达到100以上,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存在疫病防控不到位,二是管理体系不完善,三是技术更新带后。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质量安全检测和监管,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二是推广环保技术和管理措施,减少环境污染,三是完善内部管理体系,提高员工素质和责任感。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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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5防城港市农业生态和耕地质量保护中心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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