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1)统筹研究并组织实施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全市“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重大举措。组织开展全市农业农村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
(2)负责提出全市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有关地方立法项目的建议,起草有关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3)统筹推动发展全市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4)拟订深化全市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5)负责巩固拓展全市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工作。
(6)负责指导全市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推动延长农产品产业链。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7)负责全市种植业、畜牧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市粮食、畜牧等重要农产品生产,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
(8)负责全市农产品(水产品除外,以下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参与制订广西特色农产品安全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9)组织全市耕地质量、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水生物除外)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农业外来物种。
(10)负责全市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种业振兴政策。执行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11)负责全市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区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12)负责全市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组织编制全市农业投资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承担中央、自治区和市本级农业投资建设项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3)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4)指导全市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高素质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参与拟订全市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15)拟订全市农业农村对外开放的发展战略和对策。牵头开展全市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技术交流与合作。参与拟订防城港农业对外援助政策,承担实施有关农业援外及援防城港项目。
(16)指导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执法工作。
(17)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单位。内设机构13个,分别为: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与后勤保障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督办、宣传、应急、档案、政务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政协提案办理、人事、离退休人员、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绩效、党群等工作。
(二)计划财务科。提出全市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的政策制定。指导监督所属事业单位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
(三)科教与农产品质量监管科。按权限组织糖料蔗生产科技研发。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农业教育和职业农民培育、高素质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组织实施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有关工作。
(四)种植业与农机管理科。起草全市种植业发展政策、规划,参与拟订糖料蔗生产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发布农情信息。实施节水农业和抗灾救灾有关工作。组织实施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药、肥料科学合理使用。实施农作物内部检疫、指导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参与糖料蔗生产管理及良种推广,指导糖料蔗植保新技术等试验示范、开发及推广应用。起草我市热带、亚热带作物发展规划,指导有关农业资源开发利用。起草全市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和规划、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指导粮食、糖料蔗等农产品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
(五)畜牧兽医与种业管理科。起草全市畜牧业、饲料业、畜禽屠宰行业、兽医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生态畜牧业、循环畜牧业以及畜牧业标准化和规模化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饲料、兽药、屠宰企业设立条件审查。指导畜粪污资源化利用。指导饲料资源开发。组织实施畜禽屠宰、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负责种畜禽生产经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动物防疫和检疫工作,承担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兽医、兽用生物制品安全管理有关工作。组织起草全市农作物、畜禽种业发展政策、规划。负责拟订全市种业振兴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禽畜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监督管理农业种子、种苗。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承担农业新品种保护工作。承担市人民政府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发展规划与乡村产业科。统筹研究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全市“三农”工作发展战略、规划,提出实施的政策建议。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承担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有关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负责拟订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市乡村产业发展。起草并组织实施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承担乡村帮扶特色产业发展有关工作。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组织开展农业招商引资。
(七)市场信息与对外合作科。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有关工作。协助编制全市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市农产品产地市场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农业品牌,负责“桂字号”农业品牌建设。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负责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统计、农业农村信息化和数字乡村建设有关工作。负责农业农村经济分析。组织开展全市农业对外交流合作,提出农业对外开放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指导农业涉外事务。拟定防城港农业对外援助政策,承担实施防城港有关农业援外及农业援桂项目。
(八)农田与乡村建设科。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耕地质量建设及管理相关工作。承担指导新增耕地质量鉴定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农田整治项目的管理工作。协调推进全市乡村建设行动。推动全市农村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组织开展农村厕所革命。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
(九)政策改革与农村事业科。负责协调推进全市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工作,拟订深化农村体制机制改革、制度创新方案。提出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关工作。指导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农村有关改革试验区建设。指导农村土地流转和产权交易。参与推进全市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承担统筹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推动农村文化发展和移民易俗,指导全市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十)行政法规科。承担全市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的起草和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等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指导全市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拟订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农业领域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行使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由市本级承担的执法职责。指导协调农业农村局系统和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十一)帮扶促进科。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关监测统计分析、防贫监测工作。负责乡村振兴社会帮扶、定点帮扶等方面工作。
(十二)监督检查科。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评估考核、督查、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方面工作。
(十三)农办综合科。负责处理市委农办日常事务,承担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三农”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事项和工作部署。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有关工作。
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是防城港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正处级单位,机关行政编制21名,机关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4名,所属4个二级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包括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指导站、市农村能源服务中心、市种子管理站、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核定编制人数14名。截至2024年末,局机关及所属4个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实有在职在编人员37名、退休38名。
第二部分: 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 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5135.3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135.31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3036.22万元,下降37.16%。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495.01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580.47万元,下降36.47%,主要原因是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批复含结转资金,2024年部门预算批复不包含结转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40.3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455.75元,下降41.58%,主要原因是原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政府性基金600万元,2024年部门预算批复政府性基金为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一致,无变化。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与上年一致,无变化。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与上年一致,无变化。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与上年一致,无变化。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与上年一致,无变化。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与上年一致,无变化。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5135.3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5135.31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3036.22万元,下降37.16%。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各机关单位履行职能,保障各机关部门的项目支出需要。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与上年一致,无变化。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189.92万元:主要用于养老金和退休福利、医疗保健支出、失业救济和就业援助、社会援助和福利计划、就业促进和劳动力发展、工资和劳动标准等方面。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3.73万元,增长14.2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原市乡村振兴局并入市农业农村局,人员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类科目56.39万元:主要用于市农业农村局本级按国家规定补助职工干部及离退休人员医疗保险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53万元,下降4.2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基数有调整,人员有变动。
4.城乡社区支出类科目640.30万元:主要用于满足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需要。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455.75万元,下降41.5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减少了原乡村振兴局该笔资金。
5.农林水支出类科目4169.65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公用支出及执法监管、其他农业支出等专项支出。较2023年度减少2608.59万元,下降38.4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渔业项目资金调整至市海洋局,支出减少。
6.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79.0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6.92万元,增长9.59%。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原市乡村振兴局并入市农业农村局,人员增加。
4.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与上年一致,无变化。
5.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与上年一致,无变化。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95.01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580.47万元,下降36.47%。其中:基本支出1062.14万元,项目支出3432.87万元。
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594.67万元,支出决算为4495.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1.88%。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各机关单位履行职能,保障各机关部门的项目支出需要。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12.03万元,支出决算为189.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9.53%。主要用于养老金和退休福利、医疗保健支出、失业救济和就业援助、社会援助和福利计划、就业促进和劳动力发展、工资和劳动标准等方面。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原市乡村振兴局并入市农业农村局,人员增加,预决算有差异。
3.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56.30万元,支出决算为56.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16%。主要用于市农业农村局本级按国家规定补助职工干部及离退休人员医疗保险支出。主要原因是人员有变动,预决算有差异。
4.农林水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349.74万元,支出决算为4169.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8.92%。主要用于基本公用支出及执法监管、其他农业支出等专项支出。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里不包含中央、自治区和结转资金,决算数里包含有中央、自治区、结转资金的支出数,预决算有差异。
5.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76.59万元,支出决算为79.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21%。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变动,预决算有差异。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62.14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957.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03%。主要是机构改革后人员有变动。其中:基本工资支出165.61万元;津贴补贴支出472.54万元;奖金支出12.46万元;绩效工资支出6.9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2.1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0.7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2.9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2.8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86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79.05万元;医疗费支出0.03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94.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93%。主要原因是我局认真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强经费支出管理,厉行节约。其中:办公费支出2.33万元;水费0.57万元;电费1.49万元;邮电费5.87万元;差旅费8.31万元;维修(护)费0.32万元;会议费1.46万元;公务接待费0.4万元;工会经费12.76万元;其他交通费34.4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6.87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2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人员有变动。其中退休费8.01万元,生活补助1.87万元,医疗费补助0.28万元。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640.3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455.75万元,下降41.58%。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640.30万元。
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1054万元,支出决算为640.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75%。
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054万元,决算支出为640.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75%。主要用于满足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需要。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影响支出进度。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不用展开说明。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9.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91%,比上年减少7.21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认真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强“三公”预算支出管理,厉行节约。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2.7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5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58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1.89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加强对外交流合作,助力我市农业产业发展。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1个局机关单位出国团组1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1个,累计1人次。开支内容包括: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境外交通费、国际旅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5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0万元,与上年一致,无变化。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80%,比上年减少2.5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认真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厉行节约。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单位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4年, 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 、4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全年运行费支出2.55万元,平均每辆1.28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4.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84%,比上年减少4.61万元。减少的原因是我局认真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公务接待审批及支出管理,厉行节约。国内公务接待批次56次,人次351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4.8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6.13万元,降低6.07%,比上年决算数减少7.95万元,降低7.74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认真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厉行节约,机关运行经费有所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5.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6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7.6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2.9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7.5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4.94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26.83%;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96.93%。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8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下乡开展公务检查等;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2324.72万元,执行数915.37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一等。从自评情况来看,产出指标得分49.39分,效益指标得分30分,满意度指标得分10分,预算执行得分5.85分。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单位2024年度项目56个,项目支出总额915.37万元。其中,本级项目51个,本级项目支出733.66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5个,对下转移支付181.71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52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1518.72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91.23%,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65.33%;4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806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7.02%,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34.67%;0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个项目评为四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执行方面,上级实施方案下达时间较迟,部分资金项目实施进度迟缓,个别项目需跨年实施完成,一定程度上影响资金支出进度;二是预算绩效管理方面,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合力还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强化思想认识,高度重视绩效管理工作,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参与度,将预算绩效管理渗透到各项内部管理和业务工作中提高部门绩效管理质量和水平。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梳理研判项目资金支出情况,精准施策,对正在实施阶段的项目加强调度指导,密切跟进项目进展,加紧督促项目建设主体严格按照建设规范标准加快实施。对已竣工验收的项目,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对接,加快请款材料收集,及时申请资金拨付。对因属跨年度项目或政策等其他客观原因无法实施或短时期内开展不了的资金项目,加强向上请示汇报,提前做好前期准备和报批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限内达到进度要求。三是预算绩效管理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建议财政部门加大对各预算部门业务人员的培训指导力度,提高单位绩效管理工作能力和水平。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村级防疫员补助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8.14万元,执行数为58.1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中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开展集中免疫2次,强制免疫病种应免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5%以上;项目绩效目标中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全年未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有效保障畜牧业生产安全,没有发生病死畜禽造成环境污染事件。所有绩效指标均按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效果良好。2024年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的免疫密度均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5%以上,未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组织对“村级防疫员补助经费”等1个重点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评价结果为一等,涉及资金58.1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产出指标完成情况为开展集中免疫2次,强制免疫病种应免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5%以上;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为全年未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有效保障畜牧业生产安全,没有发生病死畜禽造成环境污染事件。所有绩效指标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效果良好。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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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局本级).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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