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今天:2024年2月22日 星期四自治区人民政府网中国政府网 |
政务新媒体矩阵 手机版 智能机器人 用户空间| 简体版| 繁体版|
微信公众号
防城港发布
微信
支持IPv6
无障碍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

防城港市海洋局 2024年度部门决算

2025-09-30 15:05     来源:市海洋局办公室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海洋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防城港市海洋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海洋和渔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海洋和渔业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拟订全市海洋和渔业事业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海洋国土空间、海岸带综合保护利用、水域滩涂养殖等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监督实施海洋和渔业战略规划,推动海洋和渔业经济发展。负责对海洋和渔业事务的综合协调管理,协调各涉海部门、行业的海洋和渔业开发活动。

(二)推动海洋和渔业综合管理领域科技发展。制订并实施海洋、渔业综合管理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和计划。组织开展全市海洋和渔业科学调查,配合制订涉海涉渔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参与海洋综合管理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开展海洋和渔业综合管理对外交流合作。指导实施有关渔业援外及援防城港市项目。参与拟订全市渔业对外开放的发展战略和对策。参与处理涉外海洋事务,承办渔业涉外事务,组织渔业贸易促进和有关技术交流与合作。

(三)负责起草有关海洋和渔业管理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受理海洋和渔业违法行为举报,查处海洋和渔业违法案件。负责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

(四)组织实施全市海洋和渔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核算工作。承担海洋和渔业经济运行监测、评估及信息发布的职责。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全市海洋和渔业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布局的建议。

(五)组织拟订海洋国土空间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海域使用和海岛保护利用管理,优化海域海岛开发利用秩序。负责实施海域和海岛区划规划制度、用海用岛相关制度、海域和无居民海岛有偿使用制度。负责监督管理海域和无居民海岛使用。负责海域行政界线、海岸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实施全市海域海岛使用论证、评估和动态监视监测工作。

(六)参与实施海洋生态、海域海岸带和海岛修复政策、制度、规划、标准,配合实施海洋生态红线制度、海洋生态修复有关重大工程。指导基层海洋生态修复工作。

(七)拟订海域、海岸带和海岛用途管制的制度规范。负责海洋观测预报、生态预警监测和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拟订海洋观测预报政策和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海洋灾害预警报和海洋自然灾害影响评估,参与重大海洋灾害应急处置。

(八)依法维护国家海洋和渔业权益,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研究维护海洋和渔业权益的政策、措施,协助在管辖海域实施定期维权巡航和渔业维权护渔执法制度。

(九)负责全市渔业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全市远洋渔业和渔政渔港。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组织指导水产健康养殖,负责指导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监督管理全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组织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水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参与制订广西特色水产品安全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十)负责全市渔业防灾减灾、水生动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水生动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区域内水生动物防疫检疫,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一)负责全市渔业投资管理。提出渔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组织编制市渔业投资建设规划,提出渔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渔业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承担中央、自治区渔业投资建设项目,参与渔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二)推动全市渔业科技体制改革和渔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渔业产业技术体系和渔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渔业领域的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

(十三)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防城港市海洋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由市自然资源局统一领导和管理。机关行政编制10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科级领导职数4名。机关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2名。内设机构4个(办公室、海域和海岛管理科、海洋经济和预警监测科、渔业科),直属事业单位5个(防城港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防城港市海洋环境监测预报中心、防城港市海域使用动态监管中心、防城港市渔业技术推广站、防城港市渔业电台),均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海洋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我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防城港市海洋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海洋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15829.3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829.36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341.93万元,增长17.36%。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794.38万元,为防城港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318.29万元,增长17.20%。具体原因为:因2024年度机构改革,原市农业农村局2个科级直属单位整建制划转至我局,即:防城港市渔业技术推广站、防城港市渔业电台;原市农业农村局副处级直属单位防城港市渔政支队与我局直属单位中国海监防城港市支队合并为防城港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归由我局管理。部门的增加,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资金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98万元,为防城港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3.63万元,增长208.19%。具体原因为:一是增加2个项目收入“现代渔业高质量发展工作经费”32.64万元,“防城港渔港经济区专家组专项资金”0.84万元;二是减少1个项目收入“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自行车(公路)赛及测试赛西湾海域清洁整治服务项目”9.85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防城港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为:我局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为:我局无事业收入。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为:我局无经营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与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为:我局无其他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往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与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为:我局无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8.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往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与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为:我局无年初结转结余资金。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15829.3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5829.36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341.93万元,增长17.36%。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00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0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为:增加支出项目“双墩渔港经济区航道疏浚及码头提升工程”一期工程300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8.09。主要用于引进人才费用、行政单位离退休、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58.73万元,增长53.70%。主要原因为:一是增加“引进人才费用”项目支出8.2万元;二是增加“行政单位离退休”和“事业单位离退休”费用共1.83万元;三是机构改革后,在编人员增多,具体为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7.6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1.01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64.8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缴纳在编人员的“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和“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项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5.75万元,增长65.84%。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后,在编人员增多,具体为增加“大病医疗统筹费用”支出0.09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5.66万元。

4.城乡社区支出34.98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3.63万元,增长208.19%。主要原因为:一是机构改革后,转来2个项目经费“现代渔业高质量发展工作经费”32.64万元、“防城港渔港经济区专家组专项资金”0.84万元;二是减少1个项目经费“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自行车(公路)赛及测试赛西湾海域清洁整治服务项目”9.85万元。

5.农林水支出6460.04万元。主要用于农林水相关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6460.0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后,市海洋局局机关增加支出科目共计5898.02万元。其中,“防灾救灾”经费13.14万元、“农业生态资源保护”经费1.13万元、“渔业发展资金”经费5883.75万元;二是增加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支出科目共计341.82万元:其中,行政运行57.81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4.47万元、执法监管261.54万元、渔业发展18万元;三是增加市渔业技术推广站支出科目共计97万元:其中,事业运行90.59万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4.62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1.79万元;四是增加市渔业电台支出科目共计123.14万元:其中,事业运行104.04万元、渔业发展9.8万元、其他农业农村支出9.3万元。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5999.86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733.31万元(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5266.55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7260.53万元,降低54.75%,主要原因为:“2022年广西防城港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资金支出减少。

7.住房保障支出101.5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4.31万元,增长51.03%,主要原因为:因机构改革后人员增加,导致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增长。

8.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与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局无结余分配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往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并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与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我局无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海洋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794.38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318.29万元,增长17.20%。其中,基本支出1299.67万元,项目支出14494.71万元。

防城港市海洋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973.44万元,支出决算为15794.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0.35%。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主要用于双墩渔港经济区航道疏浚及码头提升工程一期工程3000万元。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为:因本年度机构改革后,此项工作的负责单位由农业农村局变更为我局,导致增加了支出项目。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3.0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68.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36.57%。主要用于引进人才费用、行政单位离退休、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机构改革,人员增多,缴费基数增长。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3.3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4.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21.48%。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缴纳的在编人员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和大病医疗统筹支出。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机构改革,人员增多,缴费基数增长。

(四)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202.15万元,支出决算数6460.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3195.67%。主要用于基本支出248.22万元(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6211.82万元(渔业发展、执法监管和防灾救灾等支出)。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机构改革,人员经费和项目支出增加。

(五)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03.4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999.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399.07%。主要用于基本支出733.31万元(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5266.55万元(中央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支出)。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中央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资金为直达资金,未列入年初预算数。

(六)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1.3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01.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11.11%。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机构改革,人员增多,住房公积金缴费增长。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99.67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184.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67.03%。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机构改革,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长。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1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33.48%。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机构改革,人员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增长。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413.18%。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机构改革,增加退休人员经费。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海洋局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34.98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3.63万元,增长208.19%。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4.98万元。

防城港市海洋局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4.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4.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发展支出。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机构改革,增加收入项目现代渔业高质量发展工作经费32.64万元、防城港渔港经济区专家组专项资金0.84万元;二是年中下达市级选派驻村第一书记驻村专项工作经费支出1.5万元。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海洋局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6.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26%,比上年增加0.36万元,增长2.2%,主要原因是因公出行以及开展执法、监测等其他相关业务增多,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0.5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1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0%,与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局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防城港市海洋局局机关、6个直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0.5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局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0.54万元,完成预算的99.81%,较2023年决算数增加0.87万元,增长9%,主要原因是执法、监测业务增多,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执法、监测等其他相关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防城港市海洋局局机关、6个直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0.54万元,平均每辆2.108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6.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06%,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0.51万元,降低7.6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费减少。国内公务接待批次58次,人次476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47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8.03万元,降低11.90%;比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6.91万元,降低10.4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机构改革,中国海监防城港市支队部分预算指标在新支队-防城港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列支。

2024年度,我局所属5个事业单位(防城港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防城港市海洋环境监测预报中心、防城港市海域使用动态监管中心、防城港市渔业技术推广站、防城港市渔业电台)事业运行经费支出50.7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0.20万元,增长66.1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机构改革,合并新成立的单位防城港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无年初预算数;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6.99万元,增长269.2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机构改革,增多3个事业单位,事业运行经费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5.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8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8.5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5.4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5.41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一般公务。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1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1702.35万元,年中预算调整17089.89万元,调整后预算数18792.23万元,执行数14682.54万元,执行率78.13%,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二等。从自评情况来看,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已按年初设定目标完成,按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级和指标体系对照打分,自评得分为87.81分。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部门2024年度项目66个,项目支出总额13661.44万元。其中,本级项目65个,本级项目支出13637.44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1个,对下转移支付24万元;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59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9068.14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89.39%,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66.38%;6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4592.47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9.09%,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33.62%;1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0.84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52%,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06%;0个项目评为四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在自评过程中,发现存在预算执行率和目标偏离的情况,并未在年中预算调整、年中运行监控中进行调整。

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预算执行监控调整绩效目标优化资金配置。同时,加强内部管理,提高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北部湾海洋产业研究院开办及运行经费项目得分为100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数为19万元,完成预算38%。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产出指标完成论文发表3篇为防城港市涉海企业提供海洋科技技术服务2次申请专利2次申报科技项目2次,任务完成率达90%,并按期完成二是效益指标:充分利用海洋科技项目实施,大力提升防城港市海洋科技支持力度,填补防城港市海洋科技空白三是满意度指标:满意度达90%。

(2)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研究院缺少重大事项决策机构,防城港市政府参与度不高;二是研究院体制机制不灵活,创新活力尚未充分激活;三是研究院缺少稳定经费支持,发展压力大;四是全职高层次科研人员缺乏,人才团队建设亟待加强。

3下一步改进措施:2025年北部湾海洋产业研究院将继续开展科研和提供科技服务,加强与国家、自治区和防城港市的科学技术交流与联系,在重点领域加强技术支撑,积极申报实施科技项目和科技攻关;持续深入联系涉海企事业单位,为涉海企业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继续加强与科研院所和高校的联系,持续引进高层次人才,培养人才队伍;继续强化科技成果转化力度,产出更多更优质的学术论文和专利;继续加强对外合作交流,通过与国内、国际机构合作交流、举办学术论坛、搭建合作交流平台、深化院企合作等方式,保证高质量发展。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防城港西湾清洁长效管理年度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5万元,执行数为6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是全年开展西湾海域海洋垃圾清洁天数≥240天;对巡查发现的海洋垃圾问题组织清洁率100%;对西湾海洋垃圾按期清洁完成率100%;项目预算成本控制≤65万元;通过净化西湾海洋环境,改善西湾周边居民生产生活环境,使西湾海域的海洋垃圾量长期处于低水平状态,实现长效清洁;公众满意度≥90%

二是建立了人工清理+物防+技防的长效监管机制,对西湾海域公共区域的固体废弃物和非法养殖垃圾废弃物进行清洁清理,清理养殖废弃物约580立方,清理海洋垃圾约440吨,拆除长29米水泥船舶1艘,拖移废弃船只8艘,大力提升西湾海域周边生态环境

(2)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公众环保意识和参与海洋环境保护的主动性仍需进一步提升,源头减量效果有待加强。主要原因是宣传教育覆盖面不够广泛,激励引导机制不够完善。

3下一步改进措施:提前规划下年度工作任务,针对项目执行时出现的不足问题,及时上报调整。同时,建议加快审核流程,确保项目经费按时支出,符合相关规定。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防城港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往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往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并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防城港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防城港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