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商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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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防城港市商务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商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商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商务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根据《防城港市机构改革方案》(防发〔2019〕1号)《中共防城港市委员会、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设置的通知》(防委〔2020〕19号)和市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精神,市商务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挂市口岸办公室牌子。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政策,拟订全市对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内贸流通、口岸、开放型经济工作的政策措施,参与拟订全市区域经济合作的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促进内外贸融合、现代流通方式、口岸发展建议。
2.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及商贸领域信息化发展,按规定对成品油流通、汽车流通、再生资源回收等进行监督管理。指导报废机动车管理、老旧机动车更新,负责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
3.拟订全市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城乡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和内外贸一体化的区域性商贸物流基地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4.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承担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行业标准和有关政策制定及管理职责。
5.负责拟订全市商贸领域信息化发展规划、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相关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6.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和发展边境贸易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全市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除粮食、棉花外)进出口计划,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负责货物与技术进出口相关材料的审核和上报。
7.依法监督进出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9.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对东盟国家经贸合作的发展规划、战略和政策,推动我市与东盟国家有关机构间建立经贸合作机制。
10.承担组织协调全市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实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责任,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11.指导全市外商投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指导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其变更事项的办理,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法律法规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我市各类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关工作。
12.拟订境外投资管理办法,指导、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执行公民出境就业的管理政策,牵头负责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按有关规定初核转报市内企业境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管理国际无偿援助事务,归口管理对外援助有关事务。
13.拟订全市对港澳台地区和东盟等有关国家的经贸发展规划,负责全市与东盟等有关国家及港澳台地区开展经贸合作与交流工作。
14.拟订全市口岸规划、通关便利化措施、口岸经济发展措施、综合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实施或指导全市口岸对外交流合作、口岸项目的招商引资和协调服务工作,开展口岸运行统计和分析工作,协调、服务各联检单位,指导、协调东兴市、港口区、防城区的口岸工作。
15.指导监督市内各种经贸交易会、展销会、展览会、洽谈会。
16.负责协调市商务出国(境)团组的有关申报事项,组织市商务出访考察活动,承办与商务业务相关的外事接待。
17.负责督促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8.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9.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商务局负责拟订全市商务行业发展规划,市市场监督管理负责牵头实施商贸流通领域行政执法,市商务局协助开展监督管理工作。商务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要互相支持、配合,建立工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共同做好商务流通行业管理工作。
(2)与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的职责分工。市商务局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行业发展规划、行政审批标准、监管标准,以及行业事中事后监管;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并及时通报审批情况。市商务局要及时将涉及商务领域的行政许可事项的法律、法规和规定更新情况,以及上级部门下发涉及行政审批相关事项的文件转送告知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能,市商务局内设机构9个,分别为办公室、综合科、内贸一科、内贸二科、外贸一科、外贸二科、口岸一科、口岸二科、区域合作科。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商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防城港市商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商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8703.8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703.81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508.72万元,下降5.52%,下降的原因:支付补助企业资金减少。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073.86万元,为防城港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3095.21万元,下降33.76%,主要原因是:支付补助企业资金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29.95万元,为防城港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586.49万元,增长较大,增长的原因:2024年有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防城港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
5.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与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与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与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8703.8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8703.81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508.72万元,下降5.52%。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48.6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运行,口岸联检大楼、附楼运转经费及配备协管员经费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87.21万元,增长16.3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机构改革,市打私办转隶到我局,人员经费增加;2.2024年市本级补助出口能力建设资金949.65万元,2023年没有,所以支出减少。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与2023年持平,主要用于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及公用经费、聘用及公益性岗位补贴、中国--东盟国际马拉松赛事、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资金、广西边关旅游联盟经费、旅游业教育培训经费、各项博览会交易会经费、民间赛事、非遗保护传承经费、对外文化体育交流、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参加全国全区锦标比赛、群众体育群众文化、全民健身广西体育节系列活动、教练员运动员奖励、扫黄打非工作、村村通、户户通广播影视工程配套资金、村村通广播电视无线覆盖工程运动、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联合整治行动、安全播出网络与信息管理、电视监听监看、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工作等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69.82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5.87万元,增长29.42%,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等,增加的原因为:机构改革,市打私办转隶到我局,人员经费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35.05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91万元,增长9.05%,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公务员医疗的支出等,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市打私办转隶到我局,人员经费增加。
5.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与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主要用于其他污染防治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196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916.54万元,增长较大,主要用于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出台企业扶持政策。
7.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与2023年决算书持平。
8.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669.95万元,较2023年增加669.95万元,增长100%,增长的原因:2024年有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
9.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780.25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3453.68万元,下降47.74%,主要用于对企业补贴支出。减少的原因为:补助企业资金有些放在城乡社区支出等。
10.住房保障支出(类)40.19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63万元,增长4.23%,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增加的原因为:机构改革,人员增加。
11.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与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
12.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与2023年决算数持平。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商务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6073.86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3095.21万元,下降33.76%。其中:基本支出551.54万元,项目支出5522.32万元。
防城港市商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106.18万元,支出决算为6073.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8%。差异的原因为:由于受预算控制数的限制,上级补助资金未列入预算,我局绝大多数补助企业资金为上级补助资金。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986.79万元,支出决算为2048.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差异的原因:机构改革,人员增加,经费增加。
(二)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年初预算为50.37万元,支出决算为69.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8%。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差异的原因:机构改革,人员增加,经费增加。
(四)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32.76万元,支出决算为35.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
(五)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循环经济支出。
(六)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60万元,差异较大,差异的原因:出台企业扶持政策。
(七)交通运输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用于口岸联检大楼附楼建设支出。
(八)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69.95万元。主要用于补助企业支出,增加的原因为:2024年有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
(九)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780.25万元,存在较大的差异。差异较大的原因为:没有把自治区补助企业的资金纳入预算,主要用于对企业补贴支出。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6.36万元,支出决算为38.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51.54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493.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机构改革,人员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56.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77%。预决算差异的原因:遗属病故,只剩下退休人员办公费。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商务局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2629.95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586.49万元,增长较大,增长的原因:2024年有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629.95万元。
防城港市商务局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629.95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586.49万元,增长较大,增长的原因:2024年有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
防城港市商务局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结转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0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商务局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防城港市商务局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9.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减少25.74万元,主要原因是:随团出访较上年减少,所以出国经费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12.7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42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2.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减少25.66万元,原因是:随团出访较2023年减少。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0(局、办、中心)机关、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5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6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减0万元。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减0万元,原因是:2016年实行公车改革后,我局已无公务用车。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6.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减少0.09万元,原因为:按照相关文件压减。国内公务接待批次38次,人次495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4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35万元,增长0.6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比2023年决算数增加10.21万元,增长22.09%,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额0 %;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 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2106.18万元,执行数8703.81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一等。从自评情况来看,项目实施总体进展顺利,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都完成较好,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部门2024年度项目46个,项目支出总额8703.81万元,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743.8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960万元。其中,本级项目46个,本级项目支出8703.81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45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8367.83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98%,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96%;1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335.98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2%,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4%;0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 %,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个项目评为四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指标考核内容不够清晰明确;三是个别指标的指标名称与指标值不够匹配。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更加规范指标考核内容,使指标内容更加清晰明确;二是确保指标名称与指标值匹配。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配备第一至四批口岸查验部门协管员及通勤车辆等保障措施,预算数为728.206万元,执行数为599.81万元,完成预算的82%,用于支付2024年1-12月协管员工资、五险一金(单位缴纳部分比例)、伙食补助、租用配备驻港查验单位使用通勤车辆的租金及运行包干费用、订购制式服装费用、培训费用等费用。实施过程整体运转顺畅,通过配备驻港口岸查验单位协管人员,有效解决了口岸监管现场人力紧缺问题,提升口岸通关效率。通过租用配备驻港口岸查验单位通勤车辆,有效解决企沙港区、渔澫港区各执勤点日常通勤、节假日值班、预约通关等工作用车问题。驻港口岸查验单位一致比较满意该项工作。推动渔澫港区404#—406#泊位、防钢基地17#—18#泊位获自治区政府批复同意正式对外启用,峒中公路口岸(含里火通道)正式对外开通运营。推动完成铁矿、煤炭自动取制样系统、“南宁海关—广西钢铁智慧检查工作站”、渔澫港区进境粮食指定监管场地粮食自动取制样设备、进口铜精矿检验监管模式改革等通关设施、措施便利化改革。结合国口办的“单一窗口”平台,推动码头公司与防城海关在“单一窗口”增设外贸企业免除查验没有问题外贸企业吊装移位审核方式,力争2025年实现无纸化申请与审核程序;推动东兴口岸国际卫生陆港城市工作顺利通过世界卫生组织测评验收,成为我国首批获此殊荣的陆路口岸。“防城港口岸联检大楼主楼2-5层运行管理经费”根据2016年8月市领导关于《市城投公司关于购买防城港口岸联检大楼2-6层房产事项的请示》(防城投报〔2016〕334号)批示精神,市城投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防城港市城投华奇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为“市城投华奇公司”)作为购买主体,已经完成向防城港市新联有限公司购买防城港口岸联检大楼主楼2-6层房产的相关工作,并将2-5层租赁给市商务局(口岸办)统筹,作为防城港口岸加快优化通关服务、搭建口岸公共信息平台及口岸査验部门进驻联合开展业务的办公、业务用房,确保口岸通关畅通无阻。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根据《防城港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和2025年部门绩效评价及预算绩效监控工作的通知》(防财办〔2025〕2号)要求,我局组织对“防城港市商务局2023年度培育商贸市场主体扶持补助资金”等1个重点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评价结果为一等涉及资金196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达到了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培育规模商贸主体、壮大商贸批发主体、支持零售业发展、扩大住宿餐饮业、支持商贸平台和商贸连锁发展、助推商贸业主体提振消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防城港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防城港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防城港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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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公网安备 45060202000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