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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农业生态和耕地质量保护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

2025-03-24 21:06     来源:防城港市农业生态和耕地质量保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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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农业生态和耕地质量保护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部门预算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预算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防城港市农业生态和耕地质量保护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防城港市农业生态和耕地质量保护中心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能

(一)承担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技术 示范推广。

(二)负责农业野生植物资源调查监测、收集、保护和利用, 负责农业外来入侵生物调查和监测预警的技术示范推广。

(三)负责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监测与 评价工作,提出预警与防控建议,协助推进农业投入品包装废弃 物回收与利用工作。

(四)负责开展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承担损毁耕地的 调查与鉴定评价工作。

(五)负责开展耕地土壤改良、地力培肥 、治理修复等产品 及技术的试验示范推广应用工作,以及耕地种植用途管控的事务 性工作。

(六)负责指导各县(市 、 区 )开展农业生态保护 、耕地质 量保护等技术性工作。

(七)负责动物疫病防控、兽医医政、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 畜禽无害化处理、畜禽屠宰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八)参与耕地与基本农田质量保护、监督管理、考核评价 等有关工作。

(九)参与全市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十)完成市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市农业生态和耕地质量保护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承担中心日常运转工作 ,负责财务 、劳动工 资和退休人员等工作。协助做好党建和人事管理等工作。参与全 市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负责重大或跨区域农业环境污染 事故调查事务性工作。

(二)农业生态环保科。承担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技术示范推广。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污染、农业面 源污染监测与评价,负责农业野生植物资源调查监测、收集、保护 和利用, 负责农业外来入侵生物调查和监测预警的技术示范推广。

(三)耕地质量保护科。开展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承 担损毁耕地的调查与鉴定评价工作。开展耕地土壤改良、地力培 肥、治理修复等产品及技术的试验示范推广应用工作。开展退化 耕地生态修复治理工作。参与耕地与基本农田质量保护、监督管 理、考核评价等有关工作。协助开展农田水利和高标准农田建设 技术性工作。

(四)动物卫生服务科。负责动物疫病防控、兽医医政 、动  物和动物产品检疫、畜禽无害化处理、畜禽屠宰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农业生态和耕地质量保护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我单位总收入483.45万元,总支出 483.45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总收入较上年减少123.31万元,减少20.32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减少,财拨工资福利等收入减少。总支出较上年增长减少20.32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减少,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服务支出费用减少。

二、单位预算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总收入483.45万元,较上年减少123.31万元,减少20.32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减少,财拨工资福利等收入减少。单位收入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83.45万元,占总收入比重100%,较上年减少123.31万元,减少20.32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减少,财拨工资福利等收入减少。

三、单位预算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总支出483.45万元,较上年减少123.31万元,减少20.32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减少,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服务支出费用减少。单位支出主要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66万元,占总支出比重11.31%、卫生健康支出19.90万元,占总支出比重4.12%、农林水支出378.08万元,占总支出比重78.21%、住房保障支出54.66万元,占总支出比重6.37%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6.83万元,同口径比2024年减少1.54万元,下降18.40%,具体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2025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5年预算安排5.7万元,比上年减少1.1万元,增长16.18%,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5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安排6.8万元,比上年减少1.1万元,减少16.1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缩减经费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安排1.13万元,比上年减少0.44万元,下降28.0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缩减经费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我单位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我单位2025年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预算 45.38   万元,较上年减少22.12 万元,减少32.78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减少,定额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

八、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0万元、工程类采购0万元、服务类采购0万元。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根据自治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本支队保留的公务执法用车编制为2辆。

十、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一)我单位2025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市本级项目7个,预算资金76.6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预算资金0万元。绩效目标情况详见报表(敏感涉密项目除外)。

(二)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项目名称

预算数(单位:万元)

绩效目标

党建、工会、团委、妇委会等活动经费

1.14

按时支付党建、工会、团委、妇委会等活动经费。

农业生态质量保护工作经费

15.95

根据《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外来物种入侵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农科教发〔20211号)、关于印发《广西农用薄膜管理办法》的通知》(桂农厅规〔20201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的通知》(桂农厅函〔2019594号)等文件精神,开展农业野生植物、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业外来入侵有害生物调查监测预警防控等技术性工作,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污染及农业面源污染监测与评价工作,促进农业生态质量保护。

耕地质量监测点建设经费

15.05

根据《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办法》(农业部令2016年第2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2023年耕地质量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362)等文件精神及自治区工作部署,聚焦耕地要害问题,加强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建设全市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健全监测体系,建立市级耕地质量监测点15个,定期发布监测报告,为合理调控土壤培肥、制定耕地质量管理策略、促进耕地可持续利用提供数据支撑和科学依据。

动物疫病防控、兽医医政、动物产品检疫、畜禽无害化处理、畜禽屠宰工作经费

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主要动物疫病免疫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发〔2023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关于〈印发2023年广西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桂动监〔20233)等文件精神,为健全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严格畜牧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健全畜牧产品质量安全制度,从源头上保证畜牧食品安全。

聘用人员经费(专项)

21

2025年聘用人员辅助完成年度工作

残疾人保障金

2.46

按时支付残疾人保障金

记实职业年金

16

2025年记实职业年金工作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防城港市农业生态和耕地质量保护中心2025年预算公开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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