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财政局 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一、主要职能
(一)拟订财税发展战略、规划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财政分配制度,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建议。
(二)起草有关财政、预算、税收、财务、会计管理等规范性文件草案。
(三)承担市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市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及预算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订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编制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管理财政票据,负责彩票市场监管。
(五)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管理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七)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负责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及收益收支管理,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
(八)负责管理和监督市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参与拟订市基本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负责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拟订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防范财政风险。管理全市政府外债。开展对外财经交流工作。
(十一)负责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监督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二)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中的重大问题。
(十三)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近年来,该局紧紧围绕全市经济总体目标,以财源建设为契机,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重点,以支出管理为目标,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各项事业有条不紊地向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方向发展。2017年,全市组织财政收入74.51亿元,下降2.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2.16亿元,下降4.3%。随着财政管理体制、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收付、投资评审改革等不断深入推进,财政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同时,精神文明建设硕果累累,展现了财政干部职工团结、务实、高效、廉洁的良好形象。近年来,该局先后荣获了全国和全区的“全民健身先进单位”、全区“爱国卫生先进集体”“和谐单位”“文明庭院”以及全市“文明单位”等称号,政风行风评议名列前茅,得到市委市政府的表彰和奖励,赢得社会各界的好评。
二、机构设置情况
防城港市财政局成立于1993年,经过20年的改革与发展,现内设16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综合科、预算科(小汽车定编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国库科、行政政法科、教科文科、经济建设科、社会保障科、农业科、农村财政财务管理科、企业科、会计管理科、法规税政科、监督检查科、人事科、金融和债务管理科。9个局属事业单位,其中6个参公事业单位,分别为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市财政国库收付局、市财政稽查局、市非税收入管理中心、市民族经济发展资金管理所、市预算编审中心;3个事业单位,分别为市财政信息管理办公室、市财政干部教育中心、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业务管辖全市4个县(市、区)财政局,26个乡镇财政所。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截至
(一)防城港市财政局本级编制人数30人,编制内在职实有人数29人,实有离休人数0人,实有退休人数23人。
(二)防城港市财政国库收付局(二层机构)编制人数15人,编制内在职实有人数11人,实有离休人数0人,实有退休人数2人。
(三)防城港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二层机构)编制人数15人,编制内在职实有人数13人,实有离休人数0人,实有退休人数0人。
(四)防城港市民族经济发展资金管理所(二层机构)编制人数4人,编制内在职实有人数3人,实有离休人数0人,实有退休人数1人。
(五)防城港市预算编审中心(二层机构)编制人数7人,编制内在职实有人数6人,实有离休人数0人,实有退休人数4人。
(六)防城港市财政稽查局(二层机构)编制人数7人,编制内在职实有人数7人,实有离休人数0人,实有退休人数2人。
(七)防城港市非税收入管理中心(二层机构)编制人数10人,编制内在职实有人数10人,实有离休人数0人,实有退休人数6人。
(八)防城港市财政信息管理办公室(二层机构)编制人数5人,编制内在职实有人数5人,实有离休人数0人,实有退休人数0人。
(九)防城港市财政干部教育中心(二层机构)编制人数5人,编制内在职实有人数5人,实有离休人数0人,实有退休人数0人。
(十)防城港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二层机构)编制人数3,编制内在职实有人数0人,实有离休人数0人,实有退休人数0人。
第二部分 防城港市财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防城港市财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
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2123.79万元,同比增加748.18万元,同比增长54.39%。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2123.79万元,同比增长54.39%。
2018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有:
1.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党组关于印发自治区财政厅“信息化建设年”和“质量管理年”活动总体方案的通知》(桂财党组〔2018〕7号)的要求,2018年将开展“信息化建设年”和“质量管理年”活动。其中,信息化建设的主要任务是通过更新升级硬件设施、整合优化软件系统、提升办公系统智能化、统筹规划门户网站、构建财政网络安全管理体系等,解决财政系统在信息化硬件建设、软件建设、信息处理、网上办公、网络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不断提升我市财政系统信息化管理水平。因此,我局2018年部门预算中增加了财政信息化建设的项目。
2.我局的电表于2014年损坏,至2017年才维修完毕可正常使用,电表损坏期间未能正常统计并交纳电费,2017年底仍存在部分欠缴电费,2018年部门预算中增加了项目用于结清欠缴电费的款项。
3.2017年8月至10月市委第三巡察组进驻我局开展巡察工作,根据巡察组的反馈意见第29条“财政监督指导不到位,财务培训成效不明显”,拟加大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的培训,加强整改,2018年部门预算中增加了相关的培训经费。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2123.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943.0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4.40%,同比增加156.43万元,增长19.89%;项目支出预算1180.7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5.60%,同比增加591.75万元,增长100%。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长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
(1)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96.5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4.59%,同比增加713.79万元,增长65.93%;
(2)205教育支出50万元,占总支出的2.35%,同比增加15万元,增长42.86%;
(3)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4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06%,同比增加10.54万元,增长10.88%;
(4)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8.19万元,占总支出的3.21%,同比减少4.73万元,减少6.49%;
(5)213农林水支出40万元,占总支出的1.88%,同比增加22万元,增长122.22%。
(6)221住房保障支出61.7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91%,同比增加3.6万元,增长6.19%。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943.0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4.40%,同比增加156.43万元,增长19.89%。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816.4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6.57%,同比增加137.65万元,增长20.28%。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26.6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3.43%,同比增加76.91万元,增长154.69%。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1180.7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5.60%,同比增加591.75万元,增长100.47%。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0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17.11%,上年该经济分类未列有预算;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920.7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77.98%,同比增加560.75万元,增长155.76%;
其他资本性支出预算5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4.91%,同比增长35.10万元,增加153.28%。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123.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3.04万元,项目支出1180.75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行政运行300.5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财政局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预算改革业务71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财政监察2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财政监察派出机构的专项业务支出和财政监督检查方面的业务支出。
信息化建设257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财政信息化建设、优化核心财政业务系统等方面的支出。
事业运行405.20万元,主要用于9个局属事业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其他财政事务支出642.7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除财政事务支出以外的其他项目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3.7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支付行政及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的单位养老保险费用。
行政单位医疗15.1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行政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事业单位医疗27.30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住房公积金61.70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局机关和9个局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三、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9.83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0.8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3万元。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9.83万元,比2017年预算23.82万元减少3.99万元,同比下降16.75%。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8年预算6万元,上年未安排预算,主要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组织的财政预算绩效目标和预算绩效评价管理项目赴美国培训,计划安排1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10.83万元,同比减少7.99万元,下降42.45%,主要是安排用于主要用于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公务接待费预算减少原因是公务接待次数及人数较上年有所减少。
3.公务用车费2018年预算3万元,同比减少2万元,下降40%,主要用于市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财政检查、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18年预算3万元,同比减少2万元,下降40%,主要用于市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财政检查、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下降原因为2018年全市将进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公务用车次数减少。
(2)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8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第四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防城港市财政局部门预算单位的构成
防城港市财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涉及市局机关本级和8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8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防城港市财政国库收付局、防城港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防城港市民族经济发展资金管理所、防城港市财政稽查局、防城港市预算编审中心、防城港市非税收入管理中心、防城港市财政信息管理办公室、防城港市财政干部教育中心。
二、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25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财政局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35万元,其中:集中采购35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5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35万元。
四、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根据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局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1辆,编制单位为我局的下属的事业单位防城港市财政干部教育中心。
五、200万元以上项目预算绩效说明
财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有200万元以上的项目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防城港市财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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